同事的某些行为可能会引来麻烦或是有损部门利益,但这和他们本身是什么样的人无关。另外,这些行为只会影响到部门利益,不应对你造成困扰。要想记住这点,可以参考美国父母在教育子女时的一个全新观念。他们会说:“她并不是淘气包,只是干了件淘气的事儿。”有意思。再听听这句:“他是个好孩子,只是这件事做错了。”
这就是本条法则的核心:对事不对人。你应该关注的是同事们的行为,而不是他们本人。
你可以批评的内容有以下几条:
•他们做事的方式;
•他们的时间观念、工作态度;
•他们的动机;yipindushu.com
•他们的沟通技巧;
•他们的长期目标;
•他们的工作重点;
•他们对部门流程的熟悉程度;
•他们对企业政策的认同度;
•他们的人际沟通技巧;
•他们的工作效率。
但你永远不可以指责他们懒惰、愚昧、一无是处、撒谎、行窃、卑鄙下流。不,绝对不行。或许他们需要接受重新培训、重新定岗、再教育或是新的激励机制,但千万不要真的跑去告诉这些人你对他们的真实看法。如果你对同事进行人身攻击,最坏的结果是你自己惨遭解雇;最好的情况也是失去大家的敬重和友谊。
对你的上司也是如此。你可能会觉得他们一无是处、能力欠缺、腐败堕落又愚蠢至极。但你能直接这么说吗?不能。即使是一般同事,你也不能直言不讳。还记得我们之前说过,你要站出来维护那些菜鸟新人、落魄同事和大家都不待见的人吗?没错,对待上司也要如此,不论发生什么事,记得替他们说好话,永远要做到对事不对人。
如果你对同事进行人身攻击,最坏的结果是你自己惨遭解雇;最好的情况也是失去大家的敬重和友谊。
平息他人怒火
有时候你免不了会惹到人。事实上,作为一个法则践行者,即使别人不清楚你在做些什么,也很可能会对你不爽。如果你事事争先、卖乖扮酷,谁会喜欢这样神气活现的家伙呢?他们可能会针对你,把你当成靶子。你要如何才能平息这些人的怒火呢?
首先你要了解,愤怒分为两种:
•正当的愤怒;
•策略性的愤怒。
所谓正当的愤怒,就是指具有正当理由。你开车时不小心轧到别人的脚,他们当然要发火。这时候你要怎么做?你必须下车向他们道歉,并且要诚恳。不要推卸责任,更不要狡辩,说什么这没什么大不了,不要小题大做,想当初你一条腿都要叫人扯掉了,你也没放在心上——这只会更欠揍。不要试图解释模糊焦点。别想着把整件事一笔带过——“我还以为你会觉得荣幸呢,毕竟轧到你脚上的是辆顶级的阿斯顿•马丁呀。”最后,看在上帝的份上,拜托你千万别笑。
正当的愤怒需要一个处理结果。如果你确实做错了,就认真听对方说话,因为是你惹毛了他们。让他们告诉你,你错在哪里,然后诚恳道歉,再想办法补救。向对方表示同情——你也许没办法答应他们的诉求,但仍然可以让对方知道你能体会他们的感受。不要对他们的情绪无动于衷——他们的怒气理所应当。
而策略性的愤怒则完全是另一回事。它的目的是迫使你去做一些你不愿做的事。人们通过发脾气来威胁你。而最糟糕的结果就是,你让他们得逞了。如果你屈服一次,他们就会一而再再而三,不但对你,对其他人也是一样。所以你必须立刻制止这一切。你要做的,就是简单说一句:“我不喜欢别人叫嚣/威胁/恐吓/欺负我,如果你再不停止/冷静/放下拳头/松开我的脖子,我就立马走人。”
如果他们不肯罢手,你就马上掉头离开。就是这样。什么都不必说,只要离开就行。几次下来,他们会学乖的。
看在上帝的份上,拜托你千万别笑。
捍卫自己
任何人都无权以任何形式对你进行欺凌、威胁、叫嚣、打击、恐吓、嘲笑、迫害或折磨。你只是一名员工,如果你没做好分内的工作,他们应该把你带到一旁,平和理性地指出你的错误。除此之外的任何行为都是逾矩。
你有权对这些不当行为说不,有权以同样平和理性的态度要求他们立刻停止,否则你一定会用法律武器和他们死磕到底。你必须知道何时应该捍卫自己。
当然,如果他们只是开个温和的小玩笑——对周围人都是如此——你就不能甩手走人,再去宣称自己遭受了不公平解雇。如果你的上司偶尔戗你几句——他们对其他员工也是一样——那么即便他们的行为有些颠倒,你也不能借此就要求欧盟人权法庭将他们绳之以法。若有同事对你说,如果你再敢用他的打孔机,他就给你一巴掌,你也不可能真指望上议院接你的案子。我们讨论的是真正过分的行为,而不是忙忙碌碌的职场生活中那些寻常的打打闹闹。
解决问题的办法之一是向对方公开发问。这样做可以避免自己也像对方一样暗中伤人,落下行事不够光明正大的话柄。如果你当着其他人的面发问,你就把对方晾在了众人的焦点之下,这会让他们觉得不自在。下次他们要是再想找你麻烦,就得三思而后行了。你也可以在会议当中礼貌发问:“为什么上周的会上你没把这些告诉我?这些信息对我而言非常有用。”然后你别说话,压力就转到了对方这边。你还可以开门见山:“你这样说话明显是让我难堪,你为什么要这样做?”这么一来应该就能阻止他们的龌龊行径。
捍卫自己首先要设立标准,就像在沙地上划出一条界线,告诉别人,“我能容忍的极限就到这,过去就不行”,或者“这件事我可以忍,别的不行”。
捍卫自己必须态度坚决,挑明你的底线:“我无法接受你们把我关小黑屋的行为,我会向工会代表/老板/警方/健康与安全委员会/我妈报告这件事。”
如果遭遇欺凌,你更要坚持强硬的立场——“我绝不接受这种待遇,我绝不接受这种待遇,我绝不接受这种待遇。”但不要发脾气,否则他们会觉得自己得逞了。你只要转身离开。
捍卫自己必须态度坚决。
客观处事
在工作中,如果你觉得受到了陷害、欺侮或折磨,你可以有不同的选择:
•转身离开;
•报告领导;
•勃然大怒;
•默默忍受;
•果断处理。
要如何处理这些棘手的局面,完全由你自己决定。不过在你行动之前,你得先思考一下你的长期计划。如果履历中有了“不公平解雇”或“变相解雇”这一项,会对你的职业生涯造成什么样的影响?我并不是说为了职场顺遂就得忍受一切欺侮。我完全没那个意思。我只想告诉你要客观处事。
我曾经遭到过某个上司的恶意嘲讽。不知道为什么,他认为我就是他的一个玩具,可以随意对我呼来喝去,只要他高兴——说来也怪,他中午喝得醉醺醺之后总会想起我。那时我资历尚浅,没什么选择,我要么辞职,要么就跳过他向他的上司投诉,可他的上司又是他的死党,如果我这么干,就是不想混了。我仍然需要这份工作,还不想主动离职,所以我只能暗中谋划。有一回机会来了,趁一位重要的大客户在场,我给他使了点儿绊子,让他对我勃然大怒——什么嘲讽谩骂的话都上来了。
而他自己却浑然不知。那位大客户怒不可遏,二话不说把我的上司好好修理了一顿,说他应该为自己如此对待一名小职员感到羞耻。他还告诉我,如果再有这种事情发生,就直接告诉他,他立马换一家公司做生意——当时他的业务大约占我们整个营业额的七成。
我的上司被迫当着这位客户的面向我道歉,从此再也不敢对我放肆。不过我觉得自己被他盯上了,所以继续等待时机,直到他再度与人发生冲突,最终卷铺盖走人。我朝他眨眨眼,笑盈盈地同他挥手道别。
在你行动之前,你得先思考一下你的长期计划。
了解体制
想要晋升,就必须熟知内情。法则会教你如何了解公司体制并为己所用、从中获益。这些法则甚至能让你在某些方面超越管理层,因为你比他们更了解公司的运作。
知道如何称呼每个人
不错,你得知道每个人的称呼,但这并不表示你也要使用这个称呼。我敢说卡特勒先生老早就把我忘了,很多年前我当过他的助理。后来他换了个地方做事,打电话邀请我和他一起加入新公司——薪水更高——我同意了。
在我去新公司上班的第一天,他就告诉我:“叫我卡特勒先生。”不可能,原来我都叫他彼得,所以现在我还是要这么叫他。不过不着急。公司里还有好几位助理,都等着认识这位新老板:卡特勒先生。他不就希望大家这么叫他吗?等所有人都到齐之后,我觉得时机已经成熟,就叫了他一声彼得。
当着这么多同事的面,他也不好打断我,而大家当然就觉得我与他的关系非同一般。从此再没人跟我提“卡特勒先生”这档事,而因为我管他叫彼得,我就成了“资深”助理。一个称呼里包含了什么?太多信息了。
你得记住大家都称呼财务部的那位女士为罗宾逊太太,而不是玛丽,虽然她就叫这个名字,而且她也没有你资深。那为什么不能叫玛丽?因为她不喜欢这个称呼,而且她负责发放薪水支票。我听说有些人的支票无故不见了,或者晚了好几天才拿到手,或者到手的金额比预期的要少许多——这些人都不小心叫过她玛丽。
我曾经和一位行政经理共事,因为某些奇怪的原因,大家都叫他“桶哥”。说来话长,你还是不要知道这个名字的由来为好(相信我,你不会想知道)。整个高层的人都当面叫他“桶哥”,董事会成员也这么叫他,秘书处的人也这么叫他,但其他人都得叫他泰勒先生。有一回我看见一个年轻人不小心叫了他一声“桶哥”,他立刻勃然大怒。为什么有人可以叫他“桶哥”,而其他人就不行呢?我不知道原因,但我和他的关系确实有些微妙。严格来说,他是我的上级,虽然只是职位略高一点。但我那时对权力极其渴望,总想控制一切。我从来不叫他“桶哥”,因为我不喜欢他。对我而言,他就是泰勒先生。为什么?因为这样做可以拉开我们之间的距离,也让我和其他高管区别开来。我故意站开,“桶哥”永远无法靠近我,无法成为我的“朋友”。我玩起了高冷这一套,最后我成了公司的总经理,而他变成了我的下级。成功了?是的,不过这种胜利毫无意义——我当时并没有像现在这般严格遵循法则行事——我选择了辞职,去迎接新的挑战,开拓新的领域。
“叫我卡特勒先生。”不可能,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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