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军国事务。杨守陈致书江元勋,探讨两广之乱,劝诫其当以此为要务,以图治乱之策。《与江元勋书》:“两广之扰已十余年,始者边帅庸弱,星星不扑,至于炎炎而不可奈何也。乃廑王师征之,专征者又皆庸懦贪鄙之徒,不惟国家之利害,不恤生民之涂炭,而徒务于功赏,或掩小丑以为大功,甚者,戮齐民以效首虏。故贼势益张,蔓延于湖江之介。于是别选文武大吏、舆论以为能者,授以专征之权。主上有诏近臣,有状宾客故旧如余辈者。有书有言,皆欲其无急功利,而以利国安民为务,一如赵充国之困先零可也。既而翦其干,捣其巢,功亦茂矣。然封豕奔鲸,皆在于网罗之外,乃奏贼无余孽,而遂班其师,故断藤之捷朝闻,而破浔之报夕至。两广殆今未知宁日,较之前人不犹五十步之与百步耶?又况穷奢极多,暴征苛敛,与其他有尤于前人,未敢一二数也。”(47)杨守陈认为两广之乱长期得不到有效控制,最主要原因在于治理之官吏,地方官的昏庸无能使两广之扰星星之火得以燎原,派往两广的文武官员不以国家安危为重,营私舞弊,“皆庸懦贪鄙之徒”。这等误国之官导致两广之乱愈演愈烈,终成难以收拾之局面。杨守陈告诫江元勋必须为治理两广之乱采取积极之对策,如果仅以私欲为念,“以高爵厚禄可夸诩乎众庶者自待”,“身虽利子孙必蒙其害”。从这封信可以看出杨守陈对时事的关注,对国家治乱与百姓安危的重视,其刚介之性情可见一斑。
杨守陈的散文重新拾起了儒家的民本精神,见第五章第四节民本思想。
杨守陈有些散文虽然旨在载道,但写得更为轻松活泼一些,已经有了小品的味道,如《双柏诗引》、《茶酒说》、《农鸣》、《笔说》、《农乐记》等。《农鸣》是根据作者天顺年间居乡村时听来的一个故事而作出的思考。他雇佣了一个老农,替自己家耕种。这是一个十分勤快的老农,坚信只有勤快,才能有好的收成。结果,那年上天与老农开了一个玩笑,六七月连续干旱,八月才下雨。结果,勤于灌溉者歉收了,而惰农反而丰收了。面对人们的指责嗤笑,老农辩解说:“夫事之勤惰,人也;岁之丰凶,天也。吾安能人而天耶?”并表示明春将一如既往,预言惰农将会无所收获。当时,杨守陈“方有志于道德,而常恐困穷忧患之易吾守,群讥族议之摇吾见也”,听了老农之鸣后,感慨地说:“农之鸣皆条也。尽其职,不随时而易,守其恒,不徇人而更,其良农哉!古之君子种道德,树勋业,亦若此而已矣。……乃录农鸣以自警。”这个故事反映出事物的必然性与偶然性问题,客观与人为的关系问题,强调了人为努力的重要性与局限性,耕耘与收获间的必然性与偶然性。由于作者以道德为务,所以动辄与道德联系起来思考,从中获取道德修养重要的灵感。又如《笔说》,“全文从叙述到分析到议论,层次分明,笔致活泼,已经与传统散文小品的载道面目渐行渐远”(48)。
3.创作特点 时人称杨守陈“词虽闳博,而卒泽于理。诗尤浑雄流丽,然不戾于雅正”(49)。杨守阯称其兄“平生诗文,气充而辞伟,其于篇终,每有纡余警拔之意”(50)。 成化二十年(1484),何乔新(1427—1502)读《桂坊稿》称:“予尝论近代之文,如姚牧庵、马石田,皆有志于修辞矣,而于道无闻焉;许鲁斋、饶双峰,皆有志于明道矣,而其文未能脱语录之余习。求其华实相副,如先生之文者,岂可多得哉?”(51)也就是说,道学与修辞结合相当好,用文章阐述自己的义理思想。 弘治元年(1488),程敏政读《桂坊稿》后称:“近世之文,出天资者或歉于本原;由学力者,或伤于摹拟。……读执事之文,乃知天资之美,学力之邃,交举互用,出乎等夷,而文兼取博求,不以所有者自足,此其成一家言,可与鸣一代之盛。”(52)这是说,杨守陈的文章,是天资与学力相结合者。 弘治二年(1489)正月,程敏政读《金坡稿》后称:“其体裁不一,一主于理,不求合于时好。盖尝僭评之,其论政也首格君,则可以位丞弼;其论财也究民瘼,则可以为计相;其论兵也悉边防,则可以督元戎;其论刑也务洗冤,则可以当士师;其论法也先去谗,则可以总宪度。……先生年益高,德益邵,位益尊,其文之所发,必蔚乎炳然于大制作、大政令之间,所谓道德、文章之不可二者,行当见之,又不但如兹稿所存者而已。”(53)此谓杨守陈作品是道德、文章相结合者。主于说理,确实是杨氏作品的一个特点。 李东阳受令审读了《桂坊稿》、《金坡稿》后称:“蒙示文集数百篇,如望大洋,登崇山,愈远而愈不可尽,聋瞽开发,化为眩乱,实不能有所择于其间。顾为严命所驱,妄纪甲乙,附以圈点,如古文选例。而或通篇累牍,皆可传诵,则有不胜附者。旋亦悔之,第已迹诸笔札,不复可去,至今为愧耳。近承谕示,屡屡若欲稍加笺注,如向来诗集例者。某之不肖,实所未能。盖其体不同科,而所施亦异也。执事倘不嫌甲乙之妄,则采而录之,犹宜去其圈点。”(54)《再答镜川先生书》:“再枉台斾,且谕以评文之意,必欲如诗集例者。因复取而读之,益见其浩瀚无际,前所窥测者,已无失其门,且当时时检阅,尚多遗阙,意不自满。……蒙以篁墩詹事所评《桂坊》二集见示,其识见语意,实有出乎不肖之外者。乞以诸集尽付此公,使出一手,庶几评文者无遗珠之叹,评诗者无越俎之讥,非惟大小称任,而劳逸亦得其平矣。执事以为然乎?”(55)由此可知,杨守陈曾令李东阳圈点其作品,且要附加诗文评语。今本无此诗文评语,显然没有刊刻。 章镒审读完《东观稿》、《桂坊稿》后称:“盖先生之文,气焰似韩,骈俪似柳,要之皆雄健奥衍,而无艰涩枯槁之病。若走轻车于熟路也,若长江大河滚滚东注而不竭也,若蒲捎不施控勒而驰骤于康庄大道也。反复而涵泳,目悦心醉,恍然深入宝藏,珊瑚琥珀,精金大贝,照乘之珠,连城之璧,充牣于前,则固已识其为希世之珍,皆欲把玩而不忍释手。”(56)可见评价之高。 (1)文以载道 杨守阯曾赞扬兄长的文学,称“词章之所发越,皆道德之英华,伦理之攸系”(57)。这样的判断是准确的。有明一代,受程朱理学的影响,“理本文末”的思想深入人心。故明前中期的很长一段时间,大多数的文人学者视文学创作为末务,而更注重理学素养的提升。杨守陈从小接受理学教育,这种倾向更为突出。杨守陈反对将主要精力用于创作诗文,纯粹的文学写作对于杨守陈来说只是娱乐消遣和应酬的末业而已。临死之前,他对其弟杨守阯说:“吾文宜精选,凡有关于道德伦理者,稍工则取之;若止为一人议论者,非极工不取;其溢美过情者,虽工亦去之。”(58)“溢美过情者,虽工亦去之”足以说明他“为文”之目的在于“载道”,“凡有关于道德伦理者,稍工则取之”,更是表现出其道德至上的思想。这岂不是与文学的基本主张背道而驰?文学作品最为注重的即是一个“情”字,杨守陈以道德伦理为本,文学似乎只不过是宣传伦理道德的工具。书稿自然是要流传后世的,杨守陈选录文章不是看文章写得如何,而是看其内核是否深刻,是否有谕示教民之深旨。也正是如此,我们看明代晚期之前的文坛,一片沉寂,毫无生气可言。对当时文人而言,“文以载道”,“以道德仁义为根柯,以文学政事为葩叶,培而溉之,日益昌护而持之,岁不变,扬辉于时,流芳烈于百世。”(59)此外,杨守陈认为“人取其文以进德业,则道德博闻之文,慈爱惠民之文,经天纬地之文皆可致也”(60)。事实上,杨守陈于年幼之时,即具有较高之文学素养。杨守陈少年时创作的作品也是颇丰,他曾言“虽先大夫恒谓诗文为学者之末务,……然已有作成一囊矣”(61)。那么后来杨守陈较为纯粹的文学作品为何所见不多呢?笔者认为有几个原因可以解释,其一,随着年龄的增长,“诗文为学者之末务”的观念愈加深刻,也就是不再有强烈的主观之愿望。其二,杨守陈二十六岁登进士后,精力有限,他自言“性实懒拙,加以人事与私计之驱迫”,所作殊寡。杨守陈没有其父的坎坷,人生旅途较为平坦,缺少挫折的感悟和人生起伏的体验,这是其三。 “理本文末”在明代翰林文学的一个突出表现就是“比德”文学观。以物寓人,这在杨守陈的作品中比较常见,而其中最具典型的是《送武昌同知冯君序》:“夫竹,植物之杰也。君子不独以比德而亦可视为政焉。彦辉擢秀于乡闱,养直于国庠,有竹之德矣。往居多竹之地,其政得微有所视乎?视竹之清,则思货贿之勿黩;视竹之直,则思断听之勿偏;视竹之空中,则思虚心以应物;视竹之荫下,则思敷泽以庇民;视竹之凌傲风雪,则思秉刚贞以御强暴;视竹之在冬夏青青,则思善始令终而不变。其恒能是六者,则诞播声誉,若竹之鸣风飚;荐沾宠渥,若竹之承雨露;高陟朝著,若竹之昂云霄。可计日待者,然则何必吾言之赠哉?亦视竹而已矣。”(62)竹,自古就是文人墨客喜爱之植物,或以竹自命,或以竹喻人。文中以竹之清象征为官之清廉,以竹之直告诫不可偏听,以竹之空中象征虚怀纳物,以竹之荫下思造福百姓,以竹之坚韧思刚贞之品质,以竹之冬夏不变思善始善终。以物寓人,以竹之品质比附,劝诫友人谨慎为官,造福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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