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企业必须做好,而且只能依靠我们自己做好的一件事情,是如何把管理责任的新定义融入组织结构中。
就算是美国规模最大的养老基金,也只能持有一家公司的极少一部分股权,远不足以控制这家公司。美国的法律也只允许公司养老基金最多持有另一家公司5%的股权,而且只有极少数基金接近这一上限。这些基金本身不是企业,因此掌握的商业或者业务信息有限。它们关注的不是业务,也不可能关注业务。它们是资产管理者。然而,它们需要对多只基金共同控制的公司进行深入的业务分析。它们也需要一个融合了管理责任的组织结构。
在美国,业务分析(也称业务审计)必须交由某些独立的专业机构完成。一些管理咨询公司已经在从事这些工作,尽管只是偶尔为之,而且通常是在一家公司陷入麻烦之后才会做这项分析——往往为时已晚。最近有几家新成立的公司开始给养老基金(主要是公共基金)提供关于投资行业和企业的咨询服务。
我推测社会上最终会出现正式的业务审计服务,就像提供财务审计服务的独立专业会计师事务所那样。尽管业务审计不必每年都做(在大多数情况下每三年做一次就足矣),但是它必须依据预先设好的标准对企业的绩效进行系统的评估,从企业的使命和战略开始,然后分析营销、创新、生产率、人员开发、社区关系,等等,直到盈利水平。我们知道开展业务评估需要哪些材料,而且这些材料也是可以获得的。不过,我们必须按照一个系统的程序对它们进行分析,而且最好是交由一个专门从事审计的组织负责,当然这个组织可以是一家独立的公司,也可以是某个会计师事务所新设的一个独立部门。 因此,一家企业如果不经过独立的专业公司审计,大型养老基金就不会投资它的股票或者固定收益证券,这不是什么异想天开的事情。当然,企业的管理当局会抵制这种做法。只不过,在20世纪30年代,对于外界提出的让企业接受外部会计师进行财务审计的要求,特别是公布审计结果的要求,企业的管理当局也曾抵制——实际上是憎恨。 不过,问题仍然没有得到彻底解决。谁来使用这个工具?考虑到美国的实际情况,只可能有一种答案——经过调整后的董事会。 高效的董事会 20世纪40年代以来,每一个研究上市公司的人都强调公司需要一个得力的董事会。要想经营一家企业,特别是一家规模大、业务复杂的企业,管理当局必须拥有相当大的权力。然而,不用承担责任的权力总会变得无法服众或者变成专制,而且通常是二者兼而有之。毫无疑问,我们知道如何让董事会成为一个得力的公司治理机构。它的关键不在于拥有更加优秀的人,事实上只需要普通人就可以做到这一点。建设一个得力的董事会需要详细列出它的工作、明确它的绩效和贡献目标,并且定期对照这些目标评估董事会的绩效。 这一点其实我们早已清楚。然而,美国公司的董事会总体上变得越来越不得力,而不是相反。代表着良好意愿的董事会不可能成为一个高效的董事会。只有成为强大的所有者的代表,并且致力于经营好这家公司,董事会才成为一个高效的董事会。 1933年,阿道夫•伯利(Adolph A.Berle,Jr.)和加德纳•米恩斯(Gardner C.Means)合著的《现代公司与私有财产》(The Modern Corporation and Private Property)出版。这无疑是美国商业史上最重要的一部著作。他们在书中证明,19世纪那种资本家式的传统“所有者”已经不复存在,所有权正在迅速转移到无数不知姓名的投资者手中,这些投资者对公司既无兴趣也不愿意投入精力,只对短期收益感兴趣。他们指出,这一状况导致的结果是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从而成为一个纯粹的法律虚体,而管理当局不用对任何人和任何事负责。15年后,拉尔夫•科迪纳提出的职业管理当局接受了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这一事实,并且试图把它变成一种有利情况。 如今,历史走过一个轮回。养老基金与19世纪的大亨有天壤之别,它们之所以成为所有者,并不是它们想那样做,而是由于别无选择,因为它们持有的股票卖不出去。它们也不可能成为所有者兼管理者。但无论如何,它们是所有者,因此它们不是仅有权力,还有责任确保最大的、最重要的美国公司能够取得出色的绩效和成果。 现代企业的员工通过他们的代表,也就是养老基金,拥有企业越来越多的股份。美国大型养老基金拥有的股份之大,使得它们很难像普通的散户一样,在对企业的绩效感到不满意时出清手中的股票。因此,养老基金实际上会推动企业之间进行收购,以此作为套现的手段。这一需要的根源在于企业的绩效不佳,而养老基金的投资负责人必须承担增值的责任。 自从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以来,公司责任先后出现过三种模式。第一种模式是由拉尔夫•科迪纳提出来的,它认为管理当局应该按照“最佳平衡利益”经营公司。这种模式未能让公司的所有者享受成果,最终导致恶意收购盛行。 美国企业界出现的第二种模式是按照“股东价值最大化”经营公司。它通常表现为追逐短期利润最大化,并且导致管理当局采取实际上会削弱公司长期健康的行动。这种模式没有考虑到员工作为养老基金的投资者,他们追求的应该是长期利益,是应该在一个至少长达15年的时间框架下来考虑的。 因此,我们似乎应该建议美国公司采取第三种模式——以创造财富的长期能力最大化为目标,采取严格的评估指标,并由一个得力的董事会监督高层管理承担这一责任。这种已在日本和德国得到应用的模式,有望提高公司的责任感,并有望满足养老基金的主要受益人,也就是员工的长期利益。 自我管理 本章讨论的是单个知识工作者面临的新要求。但凡有大成就的人,例如拿破仑、达•芬奇和莫扎特,等等,都是非常善于自我管理的人。这在很大程度上是他们取得非凡成就的原因。不过,他们那样的人毕竟是凤毛麟角。他们的天赋和成就都是如此不同凡响,因此常常被人们视若神灵。不过,就算是资质一般的人,也就是芸芸众生,如今也必须学会管理自己。 因此,知识工作者面临一些全新的要求: ●他们必须回答——我是谁?我有什么长处?我是怎样工作的? ●他们必须回答——我属于什么地方? ●他们必须回答——我做出的贡献是什么? ●他们必须承担起关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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