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荀子的义德思想中,还有一个极富价值的政治伦理观念,这就是他的“从道不从君,从义不从父”的精彩命题。一般说来,儒家人物出于社会和谐、国家统一、民族团结,以及家族稳定的需要,是维护“君父”地位的,但是这种维护也是有条件的,即君权、父权必须与道义相一致,甚至必须以维护道义为前提。对于从根本上违背道义、践踏道义的君主,不但不应维护,甚至可以讨伐诛杀,这就是孟子所谓“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弒君也”(《孟子•梁惠王下》)的大胆言论。
荀子继承了孟子的这一思想,他对于“孝子”是否服从“父命”的问题,作出了具体的分析:
孝子所以不从命有三:从命则亲危,不从命则亲安,孝子不从命乃忠;从命则亲辱,不从命则亲荣,孝子不从命乃义;从命则禽兽,不从命则修饰,孝子不从命乃敬。故可以从而不从,是不子也;未可以从而从,是不忠也。明于从不从之义,而能致恭敬、忠信、端悫以慎行之,则可谓大孝矣。传曰:“从道不从君,从义不从父。”此之谓也。(《荀子•子道》)
也就是说,在某些具体情形之下,孝子不盲目服从父命才是正确的,才是有利于家庭社会和谐稳定的,这里的前提性的标准就是道义原则。在《荀子》一书的《臣道》、《子道》二篇文章中,荀子反复论述了这一观点。
宋代理学家孙觉著有《春秋经解》,其中有一段话是以“荀子曰”的形式援引出来的,其文更加精辟,更加概括,更能体现出道义高于一切的价值取向:
荀子曰:从道不从君,从义不从父,人之大行也。入则孝,出则弟,人之小行也。盖事有不中于道理,有不合于义者,则虽君父有命,有不必从,惟道义之所在耳。(《春秋经解》)yipindushu.com
很明显,这一论点,同绝对主义的君父论唱的是截然不同的反调,而这一反调中透露出来的是儒家义德观念的正面价值,并含有一定的民主色彩,是非常宝贵的理念。
从汉儒到宋明诸儒
在儒家思想发展史上,孔子是儒学创始人,董子是经学大师,朱子是理学大师,分别代表了儒学三个阶段。其中董子是在先秦百家争鸣之后,融汇百家学说,使儒学贯通子学而独尊,对中华文化和道德传统有着承前启后的特殊作用,
董仲舒:正义不急利
首先,董仲舒特别注意辨别仁与义,认为“义”就是正自己,而不是正别人。
董仲舒的“义”同“仁”一样,来源于“天”,“天志仁,其道义”(《春秋繁露•天地阴阳》)。但董仲舒提出“义与仁殊”,认为两者的所指与寓意都很不相同。他说:
是义与仁殊。仁谓往,义谓来,仁大远,义大近。爱在人谓之仁,义在我谓之义。仁主人,义主我也。故曰仁者人也,义者我也,此之谓也。君子求仁义之别,以纪人我之间,然后辨乎内外之分,而著于顺逆之处也。是故内治反理以正身,据礼以劝福;外治推恩以广施,宽制以容众。(《春秋繁露•仁义法》)
“义”的对象是我自己,要求自己正当、正派,如果自己做不到,即便是能要求别人正当、正派,也不算是“义”。“仁”的法则是爱人,不在于爱自己,虽然能够自爱,却不爱别人,也不能称为“仁”。董仲舒认为,如果对自己的要求愈加放松,对他人的要求愈加苛刻,那么仁义法则就会变成一种彻头彻尾的利己主义。因此,所谓“仁义”,作为处理人我关系的道德准则,应该是严于律己,宽以待人,不是“以仁自裕,而以义设人”。中国传统道德最终归结为人我之间的“爱人”与“正我”相统一的两方面。
其次,董仲舒阐释了王道正义,具体说明王朝更迭改制和王道正义延续之间的关系,分别提出了“三统”循环和伦理恒常的理论。
关于王道正义,他说:“且天之生民,非为王也,而天立王以为民也。故其德足以安乐民者,天予之;其恶足以贼害民也,天夺之。”(《春秋繁露•尧舜不擅移汤武不专杀》)皇权的设立是天意为了维护百姓安乐秩序而设置的。这体现了董仲舒的民本思想,他没有直接主张王权至上,在皇权上面安排了“为民”的天道意志,如果皇帝违背天意就会被推翻,治理妥当就会获得祥瑞奖励。天道意志就是王道正义。这也是先秦儒家一贯的民本政治理念。
他认为王朝更迭的标准取决于是否违背天意规定的王道正义,以黑、白、赤三色为治理方式的标志,循环更迭王朝,夏朝为黑统,商朝为白统,周朝为赤统,周朝之后又为黑统,循环往复。王朝的更迭具体表现在政治体制的改变上,但是王道正义始终是恒常不变的。董仲舒说:
今所谓新王必改制者,非改其道,非变其道,非变其理,受命于天,易姓更王,非继前王而王也。若一因前制,修故业,而无所改,是与继前王而王无以别。受命之君,天之所大显也。事父者承意,事君者仪志。事天亦然。今天大显已,物袭所代而帅与同,则不显不明,非天志。故必徙居处、更称号、改正朔、易服色者,无他焉,不敢不顺天志而明自显也。(《春秋繁露•楚庄王》)
正是通过迁移宫殿、更改年号、修改历法、更换制服等,彰显天道意志对王朝天命的更迭。但是新王改制,不改其道,不变其理。
若夫大纲、人伦、道理、政治、教化、习俗、文义尽如故,亦何改哉?故王者有改制之名,无易道之实。(《春秋繁露•楚庄王》)
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汉书•董仲舒传》)
这里所说的“道”,是指天道,也就是上古所奉行的王道正义。所以原有的王朝之所以被推翻,是因为违背了天道意志的王道正义,新王朝的政治体制也必须顺应天道意志,重新维护王道正义。
再次,董子权衡义与利、道与功,做出总括性的经典断语,对后世影响深远,表明了他重义轻利的态度。
班固所作的《汉书•董仲舒传》,有一则董仲舒关于义利的著名命题,叫做“夫仁者,正其谊(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每每为人非议,认为它完全排除功利,是迂腐之见。其实关于董仲舒的这一命题,还有另一版本,“仁人者,正其道不谋其利,修其理不急其功”(《春秋繁露•对胶西王越大夫不得为仁》)。这两种说法,一个是“不计其功”,一个是“不急其功”,语义轻重相去甚远。而两句话中的“不谋其利”,都是指私利。从之前儒家一贯的立场来看,孟子到了卫国,对梁惠王说“何必曰利,惟仁义而已”,并不是不要利,而是不要急功近利。从董仲舒的基本思想来考察,他显然也不是全然决然地抛弃功利。
按照董仲舒的人性论,人生于天,天有阴与阳,所以人有贪的情欲与仁的理性,仁是人的阳气本性,贪是人的阴气情欲。董仲舒认为义与利都是人所需要的,各有用处,他用身与心比喻利与义。人都有利与义的需要,利是用来养身体的,义是用来养心的。
天之生人也,使人生义与利:利以养其体,义以养其心。心不得义,不能乐;体不得利,不能安。义者,心之养也;利者,体之养也。(《春秋繁露•身之养重于义》)
但人心贵于人身,利可以满足人身,却不能养人心,人心只能用义来养,且能支配人身,人心贵于人身,所以义重于利。
体莫贵于心,故养莫重于义。义之养生人,大于利。……夫人有义者,虽贫能自乐也;而大无义者,虽富莫能自存。吾以此实义之养生人大于利而厚于财也。民不能知,而常反之,皆忘义而殉利,去理而走邪,以贼其身,而祸其家。此非其自为计不忠也,则其知之所不能明也。(《春秋繁露•身之养重于义》)
义能养心,利能养身。心比身要贵重,所以义大于利。舍利取义,虽然贫寒但也能有所乐。忘义殉利,虽然富有也必定会遭受不幸。因此应当重大义,轻私利。“天之为人性,命使行仁义而羞可耻,非若鸟兽然,苟为生苟为利而已。”(《春秋繁露•竹林》)
董仲舒把“义”作为天下治乱的根本,强调公利,以“为天下兴利”为要。他说:
天道积聚众精以为光,圣人积聚众善以为功。故日月之明,非一精之光也。圣人致太平,非一善之功也。……量势立权,因事制义。故圣人之为天下兴利也,其犹春气之生草也,各因其生小大而量其多少。其为天下除害也,若川渎之写于海也,各顺其势倾侧而制于南北。故异孔而同归,殊施而钧德,其趣于兴利除害一也。是以兴利之要,在于致之,不在于多少;除害之要,在于去之,不在于南北。(《春秋繁露•考功名》)
圣人积聚众善以为功,就是为天下兴利除害。他又说:“古之圣人,见天意之厚于人也,故南面而君天下,必以兼利之。”(《春秋繁露•诸侯》)“天常以爱利为意,以养长为事,春秋冬夏皆其用也。王者亦常以爱利天下为意,以安乐一世为事,好恶喜怒而备用也。……人主出此四者,义则世治,不义则世乱。”(《春秋繁露•王道通三》)君主追求天下公利,实现社会安乐太平。好恶喜怒只是手段,以求合于义,成为治世。
总之,董仲舒完全延续了孔孟重义轻利的基本态度。《汉书•董仲舒传》的“正其谊(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论断,把义利推向了对立,广为流传,对后世影响深远,乃至于被宋明理学的部分学者进一步扩展为“存天理灭人欲”,进一步走向极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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