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的作用在于“分”,“分”的准则在于“义”,所以礼的制定归根到底是“行义以礼”。礼制的总精神是“义分则和”,礼制的总特征是“贵贱有等”,礼制的价值是“人道之极”。
“义分则和”
荀子提出了“义分则和”的道德命题。“义”是“礼”的伦理根据,“分”是“礼”的制度手段,“和”是“礼”的道德目标。所谓“义分则和”,是指人与人之间只有进行适宜的名分划分,才能形成社会,并实现各等级之间的和谐。荀子指出,礼制的总精神就是“义分则和”,就是人群各等级各安其分,各得其宜,互不侵犯,达到社会和谐。
首先,“义分”是必要的,人也只有“义分”才能为人,才能形成社会组织。这里的“分”包含了等级名分和权利义务,也有社会分工合作的意思,而“义分”就是指礼义。在荀子看来,人都有好利之性,利欲追求必然导致争乱,而礼义道德的产生,以道义划分名分和权责,制止了争乱,使人类区别于动物,能够社会群居,组建家庭,走向文明。所以荀子说:
水火有气而无生,草木有生而无知,禽兽有知而无义;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力不若牛,走不若马,而牛马为用,何也?曰:人能群,彼不能群也。人何以能群?曰:分。分何以能行?曰:义。(《荀子•王制》)
人之生不能无群,群而无分则争,争则乱,乱则穷矣。故无分者,人之大害也;有分者,天下之本利也。(《荀子•富国》)yipindushu.com
荀子认为人性是天生的自然属性,跟动物差不多,但人之所以为人,人与动物不一样,之所以成为万物生灵中的尊长,在于人是社会群居的。人之所以能社会群居,在于社会有等级划分,有秩序安排。社会之所以能够划分等级秩序,在于人类有后天教化的道义。荀子还说过:“人之所以为人何也?曰:以其有辨也。”(《荀子•非相》)这里的“辨”就是“分”,人因为通过分工合作构成了社会,才从动物界中独立出来。人要生存,就必须要组成社会;而要组成社会,就必须要按照道义约定等级名分和权责,才能制止争夺动乱。所以等级名分是社会保存和人生存的根本利益所在。
其次,只有“义分”才能实现“和”,社会也只有“义分”才能强盛。“和”就是通过在人群之间加以种种分别,实现人际关系的调和、融和。荀子说:
故义以分则和,和则一,一则多力,多力则强,强则胜物,故宫室可得而居也。故序四时,裁万物,兼利天下,无它故焉,得之分义也。(《荀子•王制》)
全社会依据道义确定了名分和权责,人们就能和睦协调,就能团结一致,进而力量就大增、强盛,就能战胜自然外物。正因为如此,人才有可能在房屋中安居乐业、和谐相处。人们之所以能够从容地依照季节变化,安排日常生产和生活,管理社会事务,使全天下都获益,也还是遵守了名分和道义的缘故。这种社会秩序是建立在“义分”基础上的,是荀子“礼以定伦”(《荀子•致士》),是孔子的“礼之用,和为贵”(《论语•学而》)。
这种让人“能群”而“分”而“和”的“义”,不是别的,正是“礼”,它不是先天固有的自然心性,完全是后天人为的社会教化。可见“义分”对于人和社会来说,是至为重要的,“礼”就是遵照“义分则和”的总精神制定出来的。荀子紧紧抓住了“礼”的社会性质,突出了“礼”的社会功能,这一点远远高出了其他儒家。
“贵贱有等”
荀子认为,礼的制定就是经过“义分”之后,使人们“贵贱有等”。他所说的“贵贱”仅仅是指社会职位分工的高低,不表示道德价值评判上的优劣。荀子说:“先王恶其乱,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荀子•礼论》)此处“制礼义以分之”,不是所有人的均分,而是有等级的秩序。有限的社会资源应该按照礼义制度,采取等级制度形式,实行有节度的分配。正如他自己所说:“上贤禄天下,次贤禄一国,下贤禄田邑,愿悫之民完衣食。”(《荀子•政论》)从上等的贤才,到次等的贤才,再到下等的贤才,最后直到普通的百姓,他们的衣食财物是不一样的,分别对应的是从天下供给俸禄,到一国供给俸禄,再到城邑供给俸禄,最后自己供给衣食财物。荀子还说:“衣服有制,宫室有度,人徒有数,丧祭械用,皆有等宜。”(《荀子•王制》)可见,解决社会混乱的“制礼义以分之”,是建立在“贵贱有等”基础上的。
荀子对“贵贱有等”的礼制做了充分的描述和论证。他说:
分均则不偏,势齐则不壹,众齐则不使。有天有地而上下有差,明王始立而处国有制。夫两贵之不能相事,两贱之不能相使,是天数也。势位齐而欲恶同,物不能澹则必争,争则必乱,乱则穷矣。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使有贫富贵贱之等,足以相兼临者,是养天下之本也。《书》曰:“维齐非齐。”此之谓也。(《荀子•王制》)
权势、财物等所有的东西,都平均分配,搞平均主义,所有人都相互均等,做到绝对公平,结果社会的劳动任务因无法下达和敷衍而不能完成,国家因意见无法达成一致而无法成为统一的国家。所谓“两贵之不能相事,两贱之不能相使,是天数也”,同样尊贵或同样卑贱的两人,不会互相侍奉。天与地不相同,人与人有差异,社会各阶层必然也有上与下,才会秩序井然。只有恰当的等级差别,才能避免战乱,上下齐一,社会安定。因此,古圣先贤“行义以礼”,“制礼义以分之”,划分人们的名分和权责,贫富有别,“贵贱有等”,相互督促,从而天下得到根本的治理。因而《尚书•吕刑》说“维齐非齐”,即绝对的平等不仅不是真正的平等,而且也做不到,唯有有差别的平等才是可能的平等。
荀子还具体阐释了“贵贱有等”的划分方法,如按照贤能、亲疏、长幼等方面,安排职位权责、俸禄财物的差别等级。
礼者,贵贱有等,长幼有差,贫富轻重皆有称者也。故天子袾裷衣冕,诸侯玄裷衣冕,大夫裨冕,士皮弁服。德必称位,位必称禄,禄必称用。由士以上则必以礼乐节之,众庶百姓则必以法数制之。(《荀子•富国》)
故尚贤使能,等贵贱,分亲疏,序长幼,此先王之道也。故尚贤使能,则主尊下安;贵贱有等,则令行而不流;亲疏有分,则施行而不悖;长幼有序,则事业捷成而有所休。故……义者,分此者也。(《荀子•君子》)
礼意味着高贵的和卑贱的有不同的等级,年长的和年幼的有一定的差别,贫穷的和富裕的、权轻势微的和权重势大的都各有相宜的规定。就穿戴而言,天子穿大红色的龙袍、戴礼帽,诸侯穿黑色的龙袍、戴礼帽,大夫穿裨衣、戴礼帽,士穿白色褶子裙,戴鹿皮做的帽子。同时,德行责任必须和职位相称,职位必须与俸禄相称,俸禄必须与费用相称。古代圣王之道,就是崇尚贤士,任用能人,按照贵贱划分等级,区分亲近和疏远,对长幼排序。唯有如此,君主才显尊贵,臣民才会安宁,政令才能畅行而不滞留,恩惠才能恰当赐予而不违背情理,事业才能迅速成功而有了休息的时间。礼义就是恰当地把握这些正当名分和权责。
“人道之极”
荀子极其重视“礼”,认为礼使得人们群居在一起而能协调一致,礼制是人类道德的终极顶端,即所谓“礼者,人道之极也”(《荀子•礼论》)。他从礼治与治国、礼治与法治关系等方面,论证了礼制和礼治的重要性。
首先,荀子认为礼是人之为人的依据,是人们必须遵循的最高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是国家治理的根本制度,是社会之所以“能群”的保证,是仁义道德的最终形式。他论述道:
礼者,人之所履也。失所履,必颠蹶沉迷。所失微而其为乱大者,礼也。礼之于正国家也,如衡量之于轻重也,如绳墨之于曲直也。故人无礼不生,事无礼不成,国家无礼不宁。(《荀子•大略》)
国无礼则不正。礼之所以正国也,譬之犹衡之于轻重也,犹绳墨之于曲直也,犹规矩之于方圆也。(《荀子•王霸》)
礼者,政之挽也。为政不以礼,政不成矣。(《荀子•大略》)
礼者,治辨之极也,强国之本也,威行之道也,功名之总也。王公由之,所以得天下也;不由,所以陨社稷也。(《荀子•议兵》)
礼是个人立身处事必须按照履行的基础原则。失去礼这一立身基本原则的人,一定会跌倒沉溺,陷入危难之中。对礼稍有偏差,就可能会导致莫大的祸乱。礼对国家的整饬,就像秤对于轻重一样,就像墨线对于曲直一般,是必不可少的。所以人不理解礼义就不能在社会上生存,办事情不懂得礼义就不能办成,国家没有礼就不得安定。礼是政治的根本原则,不按照礼义行事,一切政策就无法实行;是整治社会的最高准则,是强盛国家的根本措施,是树立威严的有效办法,是成就功业名声的要领。天子诸侯遵行了礼,能取得天下,否则会丢掉国家政权。
其次,荀子认为礼治高于法治。荀子受法家思想比较深,但不同于法家只讲法不讲德,他坚持儒家重德的本色。他说:
彼国者亦有“砥厉”,礼义节奏是也。故人之命在天,国之命在礼。人君者,隆礼尊贤而王,重法爱民而霸,好利多诈而危,权谋倾覆幽险而亡。(《荀子•强国》)
国家必须用道德教化来打磨,礼义法度就是国家的“磨刀石”。人的命运取决于上天,国家的命运取决于礼义。君主只有推崇礼义,尊重贤人,才能称王于天下;仅是注重法治,爱护人民,只能称霸于诸侯。喜欢财利,好搞欺诈,国家就有危险;玩弄权术,坑害百姓,阴暗险恶,国家必定会灭亡。
可见,荀子极其重视礼对于个人、社会、国家的价值,把礼抬高到了无以复加的“人道之极”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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