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如何才能通过公平有效的婚前协议来降低离婚的风险呢?在讲这个问题之前,我想先跟大家强调一下在签婚前协议时需要重视的一个原则,叫作“契约精神”。理解契约精神,能够帮助我们尽量做到权利和义务的对等,避免无效的婚前协议。那什么是契约精神呢?
契约精神是一种自由、平等、守信的精神,它要求个人要受自己诺言的约束,信守约定。契约订立的过程,是当事人根据对方利益的需求,对自身利益进行限制和约束的过程。在契约精神中我们强调要宽容,因为宽容不仅体现了主体对对方利益诉求的必要尊重和认可,还表现为对己方利益诉求的适当限制和约束。宽容是契约订立的必要条件。
总之,契约的达成是共同意志的结果,需要当事人的合作和积极配合,通过契约双方共存、互利、双赢这一平等协商的方式,成功实现当事人的预期利益。
所以,在签婚前协议时,秉持这种契约精神其实是非常重要的,因为签婚前协议的最终目的是互相尊重、寻求共赢,而不是互相算计,而且契约精神也能帮助我们尽可能不伤感情地促成协议的订立。在重视契约精神的原则下,建议在签婚前协议时做到以下几点,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规避婚姻风险: 一是要明确目的,做好沟通预案。 一般来说,实践中的婚前协议,常常离不开以下三个要素:第一,现在双方所有的财产,归谁?第二,万一两人离婚,财产、孩子归谁?第三,如果一方去世,财产归谁?所以务必清楚你的婚前协议中这几个要素是否考虑齐全,以及你最关心的重点问题是什么。 对于期待订立婚前协议的一方,可以仔细考虑一下期待达成的目标。如果觉得对方可能会有抵触或者误会,可以在提出之前咨询一下专业人士,一方面尽量让方案的准备更妥当,不要提出非常离谱的不平等条款,另一方面是明白用什么样的方式去沟通容易被接受,如果出现僵持的局面,应该如何来沟通或者寻求帮助。 二是尽量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并进行公证。 我还是建议大家在订立婚前协议的时候尽量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不管是订立前的相关咨询,还是订立过程中的谈判指导,这有点像双方共同买房,尽量做到信息充分沟通,能够了解双方真正在意的点,并且,有专业人士的指导,权利和义务尽可能对等,也不至于订立显失公平的无效合同。 我在咨询实践中经常遇到来访者问:“陈老师,我让对方写了一个保证书,他要是出轨,就净身出户。你说有用吗?”我一般都会告诉他们,这样的协议法官可能会依此进行调整,但对于显失公平的条款,法院一般是不予认定的。但是,可以约定较高的赔偿金额,作为过错惩罚,这样的条款法院一般会支持,如果高得非常离谱,可能法官会进行适当的调整。 婚前协议拟定后可以进行公证,公证了的协议就有了对抗第三方的法律效力。所谓对抗第三方,就是如果你爱人婚前有债务,对方找过来要求执行你们的财产来抵债,如果公证的协议里面有明确属于你的部分,那就无须用那部分来偿还债务。 三是明确重大财产的归属,通过提高出轨或家暴等重大风险的成本而减少隐患。 前面提到,婚前协议很大部分调整的就是婚前财产,所以对于房产、存款、股票、公司股份这些有形无形的财产,可以明确约定归属,大家可以参考对房产的考量,对其他财产也做出安排,并且还可以商量今后的财务规划。 在婚前协议中,双方有必要对影响婚姻的重大风险事项进行约定(因人而异,不过建议出轨和家暴都可以重点考虑)。比如出轨,尽管我前面说过净身出户的条款不适用,但是出轨后的财产补偿、精神损失补偿(当然有一定额度)、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抚养费的给予是可以约定的。比如你可以明确约定出轨的赔偿金额,或者直接写明如果对方出轨,房产需要过户到自己或者孩子名下,然后取得孩子的抚养权,或者由你来完全控制家庭的开销,避免出轨的隐患。这样的规定都是有效的,可以考虑用这样的条款来约束对方。 此外,除了重大风险项,还可以约定两个人婚姻生活相处中的一些规则,比如一年共同旅行一次,和双方父母相处的边界在什么地方,如果有孩子如何共同抚养,一方如果选择在家带孩子,另外一方应当给予怎样的支持等,这样可以对婚后的权利和义务有更明确的安排,也有利于婚姻的稳定与和谐。 财务管理 家里的钱应该怎么管? 婚后应不应该上交工资卡,这是网上讨论得非常热烈的一个话题。有的人说应该上交,有的人却觉得最好各自管理。其实这个问题同样没有固定的答案,各个国家、各个地区和各个家庭的处理方式都不同。不过本讲我们可以从不同处理方式背后的原因出发,来看看根本性的决定因素,然后分享一下我在实践中的处理建议。 工资卡,交还是不交? 关于工资卡要不要上交,在国内似乎存在一些地域差异。比如在经济偏发达的南方地区,像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女人掌管财务的情况比较多,像湖南、四川等产辣妹子的地方,男人上交工资的情况也不少,不过在东北、山东、河南等大男子主义相对比较严重的地方,似乎就没那么普遍。 我目前在日本生活,所以对日本的社会状态观察比较多。在日本,男主外、女主内是常态,全职妈妈很普遍,法律和社会舆论都把女性看成弱势的一方,对女性的权益保护很重视。所以男方工资卡上交几乎是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在家的女方基本上完全掌握男方的工资,每月给男方固定的零花钱。公司也清楚这种状况,所以考虑到男方可能会被另一半管得太严,就会对一些出差补助或者奖金进行人性化管理,比如单独打到男方的个人账户上,让男方不至于连基本的交际费用都没有。 Emma公司就有一位男同事,被老婆管得特别严,基本上每个月到手的零花钱只有两万日元(相当于人民币1 200元)。他是一个科长,应酬比较多,经常因为没钱参加应酬被同事嘲笑,后来同事建议他搞点私房钱,把出差补贴等单独放到自己的账户上,才缓解了这种尴尬。 但是,在比较注重男女平等和个人隐私空间的美国,工资卡上交就相对少见。我美国的朋友说,美国夫妻一般会建立一个共同账户,双方都往里面存钱,这样既可以解决双方的共同开销(比如用于双方旅行、房租、孩子抚养或者教育等),各自还能保留自己财产的处分权。而且在美国,如果一方试图去控制另一方的财产,甚至会被认为是一种虐待。 在不同的国家和文化背景下,有不同的做法。而具体到个人选择,可能会跟关系的深入程度和彼此间的信任度有很大关系,当然也存在一方强制另一方上交工资的情况。我和Emma的收入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是分开管理的,因为那个时候我们都懒得去打理对方的财产,再加上都是学法律的,边界意识和权利意识都比较重,所以采用类似美国化的处理方式,房租和旅游等开销可能我承担得更多一点,平时买衣服、礼物等方面Emma承担更多。各自家里的人情往来各自搞定,互不干涉。 不过这种状态随着我们关系的不断深入也在变化,比如到日本后,我们的很多现金都兑换成了外币,我就把钱都存到Emma的账户上了,而Emma也全力支持我继续攻读MBA,这些都是更深层的信任了,因为我自己内心知道,到了这个阶段,再去分你的我的就真的没有必要了。但是,我也不得不承认,同居那段时间,确实内心还没有达到这样的信任度,自己的钱还让对方去管,平时自己开销还要去找对方要,那种感觉很不爽。由此可见,深度的信任和融合也是需要时间的。 所以说,要不要上交,因人而异。不过根据我的咨询经验,遇到下面几种情况我会建议一方(大部分是女方)考虑让对方上交工资卡。 1. 消费大手大脚,完全缺少财务规划概念的。 有些男性花钱大手大脚,完全没有节制,结婚了也完全保留单身汉的消费习惯,缺少责任心,更缺少对未来的规划。这种情况下,更有责任心的一方主动负起责来,把对方的工资卡管起来很有必要。毕竟现在城市生活各方面开销都很大,尤其养娃,更是要下血本,没有一定的积蓄确实很难让人有安全感。 2. 有过出轨前科的,并且一有钱就容易变坏的。 如果老公有过出轨前科,或者有钱就容易乱花,甚至花在其他女生身上,那女方就很有必要收缴工资卡,并且在谈出轨后的修复问题时,一定要把这个话题放到桌面上来谈。 我有一个来访者,家庭经济条件本来就不宽裕,生了孩子之后更是捉襟见肘,但是老公几乎没有省钱意识,甚至还拿钱去视频网站打赏美女主播。我的来访者还查到老公在情人节给其他女生发红包的记录,这让她非常崩溃。在我的建议下,她果断收缴对方的工资,只给对方有限的零花钱,后来发现老公果然老实了很多。 对于这类缺乏自觉性的另一半,需要进行一定的管束,这个甚至在婚前协议中也可以写明。 3. 一方全职在家,并且对方比较算计的。 如果婚后因为带孩子的问题,一方选择全职在家(女方居多),而另一方并不真的感激,并且把钱看得比较重,这种情况就很有必要就工资卡的管理进行明确的谈判了。 我的一个来访者因为全职在家带孩子,和老公的共同语言开始变少,后来发现老公出轨。因为她一直管着老公的工资卡,所以我提醒她马上对资产进行处理(比如提现或者转移等),并且搜集对方的出轨证据,明确接下来的行动计划后跟老公摊牌。她老公本来也就是搭便车的心理,看到这种架势,马上把外面的关系断了,回归家庭,而女方也进一步确立了自己在家中的地位。 所以,如果对方不靠谱,我不太建议女性朋友们辞职在家做全职主妇。如果没有办法,要在家里带一段时间孩子,那也一定要和对方谈好条件,控制家里的财政大权后再辞职也不迟。
版权声明
本站素材均来源与互联网和网友投稿,欢迎学习分享
如何签订公平有效的婚前协议?:http://www.yipindushu.com/zhichangchuangye/7959.html
推荐文章
09-12
1 经典句子:经典句子,拨动心弦09-12
2 营运标准的探索与改善09-12
3 经典句子:感悟生活的经典表达09-13
4 发掘正能量语录大全的文明智慧09-12
5 经典句子,探索人性的深邃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