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正是指新员工在试用期满且通过试用期考核后正式成为企业成员的过程。决定新员工能否转正的关键因素是能否通过试用期考核,而试用期满并非必要条件。对于一些表现优异的新员工,企业出于挽留人才的目的,常常会予以提前转正的机会。而试用期表现较差,经过培训仍无法满足录用条件的新员工,则会被淘汰。
试用期员工转正主要有3种类型:按期转正、提前转正和解除劳动合同。
1.按期转正
按期转正是指新员工试用期满并通过试用期考核后,为其办理相关转正手续,让其成为正式员工的情形。按期转正需要人力资源部门在新员工试用期结束前至少1周内向其传达转正通知,发放转正申请表,并告知其申请流程与填写规范。按期转正是最常见的转正类型,具体的转正流程。 按期转正流程 转正通知书 2.提前转正 提前转正是针对试用期表现优秀的员工而言的。一般情况下,试用期为1个月的,最早可在试用期满2周时转正;试用期为2个月的,最早可在试用期满3周时转正;试用期为6个月的,最早可在试用期满2个月时转正。试用期考核的时间越长,企业对新员工各方面的了解就会越多,这是有效规避用人风险的重要手段。提前转正的流程。 提前转正流程 3.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表现较差的新员工,企业可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必须能够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证明新员工无法达到录用条件,或在试用期内有重大违纪行为,给企业造成了重大损失,否则企业不得无故与新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如下。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企业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供相关证明,证明员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否则还需承担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带来的法律责任。而且,在试用期满后,企业不能再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即员工在试用期内表现欠佳,但态度良好,企业愿意给员工机会继续聘用,则须按期转正或在与员工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变更劳动合同。若延长试用期或超过法定试用期限,企业将负法律责任。 为新员工转正审批表,供大家参考。 新员工转正审批表 试用期员工离职管理 试用期是员工离职率比较高的一个敏感阶段。新员工试用期管理工作的效率与质量不仅能反映公司招聘的管理整体水平,同时还能反映公司的实际管理水平。如果试用期员工的离职率持续性的偏高,那么证明人力资源及有关部门在员工试用期阶段的管理工作出现了问题。 试用期员工离职原因分析 1.新员工的心理落差 在招聘过程中,招聘人员为了留住人才,常常会过分夸大企业的优势,会使新员工对企业形成过高的期望,新员工入职后若发现企业现状与期望不符,就会产生巨大的心理落差,影响工作的积极主动性,进而产生离职的想法。 2.企业缺乏人性化的引导机制 新员工由于缺乏对企业、部门、同事的了解,在试用期间必然会产生一定的心理不适,如果企业不能给予人性化的引导,新员工感受不到企业对他们的欢迎与关注,认为自己无法融入企业环境,就会萌生离职的想法。 3.没有完善的沟通流程 新员工加入企业之后,如果无法与自己的部门、同事保持良好的沟通,就难以对团队、同事产生信任感。有的企业不重视内部沟通的重要性,认为只要将工作任务派发到新员工手中,新员工按期完成就好。其实,这种观点是错误的。高绩效往往建立在团队协作的基础之上,如果团队成员之间缺乏沟通,彼此之间缺乏了解,新员工就很难感受到企业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看不到企业的发展动力与潜力,进而选择离职。 4.工作内容单一、工作环境差 很多岗位的工作内容比较单一,长期机械地重复同样的工作,会使新员工对工作产生厌倦,做出离职的决定。还有的岗位工作环境比较恶劣,导致新员工对工作环境的忍耐性较低,进而离职。这类情况的发生,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招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没有给予充分、详细的说明,导致新员工对工作内容及工作环境缺乏足够的了解,试用期内会产生强烈的不适感。 5.招聘工作质量较差 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很多招聘人员为了按期完成招聘计划,在未完全了解应聘者的情况下就盲目地做出录用决定,导致招聘到的新员工稳定性差,对待工作缺乏耐性,试用期还没结束就选择离职,为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6.岗位待遇不匹配 招聘前期如果没有谈好薪酬,让新员工对企业薪酬抱有一定的期望,等入职之后实际薪酬到手时,就会产生心理落差。如果岗位的薪酬明显低于市场薪酬的话,新员工对薪酬就会更加敏感,从而产生离职的想法。因此,在前期招聘工作中沟通好薪酬,双发达成一致意见,可以有效降低试用期员工的离职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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