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美国儿童文学在20世纪初达到辉煌境界的还有杰出的小说家杰克·伦敦的两部中篇小说《荒野的呼唤》(或译作《野性的呼唤》1903)、《雪虎》(或译作《白牙》1906),它们的问世标志着一个新的品种——动物小说的成就。这两部小说以神秘的北方、严寒的北方、荒原的北方为背景,以狼狗为主人公,描述了动物的生活、感受,显示出与自然搏斗的强悍,努力生存的力量,洋溢着热爱生命、慷慨无私、勇往直前、坚韧不拔的情感,为少年们指示坚毅刚强的性格发展方向,对他们的成长起着有力的影响。
在这两部动物小说里,凝聚着杰克·伦敦的生存体验。他的童年和少年时代是在读书和做工的相互交替中度过的。1876年,杰克·伦敦生于加利福尼亚州的旧金山,父亲是个破产的农民,没有固定职业,家庭极端贫困。他没有童年,从幼年起就干各种体力活糊口,可是从来没有停止过对知识的追求。5岁的时候他就能读会写了,8岁当牧童,已经读熟华盛顿·欧文的《阿尔罕伯拉》。10岁当报童,经常到免费图书馆去,如饥似渴地读着他能借到的每一本书。14岁从小学毕业后就进厂当童工,要出去冒险的欲望,使他在16岁那年离开了家庭,到船上当水手,到过日本沿海,到处流浪,靠劳力谋生。
他在美国各地流浪一段时期后,于1896年进入加利福尼亚大学读了一学期,翌年加入淘金者的行列,去加拿大克朗代克地区淘金,得了“坏血病”回到旧金山。从此,他决心不再出卖体力,开始了文学创作的生涯,从写短篇小说开始,最初发表在《大西洋月刊》等杂志,然后汇集成册。1902年出版的短篇小说集《严寒的孩子》以及另外三部集子:《狼的儿子》(1900)、《他的祖先们的上帝及其他》(1902)、《热爱生命及其他》(1907)。这些作品被他称为“北方故事”。这些故事题材新颖,富于传奇性,情节紧凑,笔力刚健,使他一举成名。他一生写了19部长篇小说,150多篇故事和5部剧本,其中最著名的是《海狼》(1904)和他的自传体小说《马丁·伊登》(1909)。杰克·伦敦成名后挥金如土,追求享受,1913年后创作力明显消退,1916年因病债交迫、精神空虚而自杀。
杰克·伦敦的动物小说《荒野的呼唤》和《白牙》就像他的一生一样,都是富有生命力度的生存传奇。虽然两部小说以动物形象作为主角,但同样面临着生存的困境,同样表现出生存的勇气和力量。《荒野的呼唤》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布克的狗,从小生长在南方米勒法官的庄园里,过惯了悠然、舒适的生活,养成文雅、温驯的性格。布克被园丁曼内尔拐骗出去卖给狗贩子后坐火车、乘轮船,一直到了陌生和遥远的北方克朗代克——因为那里刚发现了金矿,淘金者们需要狗作运输工具。就这样布克“突然从文明的中心被拖出来,掷进了原始事物的中心”,“进入原始”以后,尝到了“棍棒和虎牙的规律”,继续吸取得以生存的教训。布克被套上缰绳踏上雪路,当上一名雪橇狗,不久就当上领头狗,从“无支配权的原始野兽”,成为“支配权的获得者”,“他领导着狗群,发着古老的狼嗥”,去搏斗,去追逐。在“缰绳和雪道的苦役”中,布克和他的同伴们受尽主人的折磨,眼前是一片黑压压的痛苦和疲劳,同伴们一个个死去,主人们扔下被鞭打得奄奄一息的布克消失了。善良的淘金者宋顿救了他,他为宋顿赢得一千元的赌注,创造了把一千磅的雪橇拉出一百码的奇迹。宋顿带着布克上路,走进荒野,去东部寻找传闻中的一处地点不明的金矿,最后终于到达了目的地——一个神奇的、不可思议的、富有金矿的山谷。危险和珍宝同时存在,宋顿被野蛮的叶海特人杀害,布克逃进荒原,变成北国传说中一只恶魔似的狗:“当漫漫的冬夜来临,狼群追踪食物进入比较低洼的山谷里的时候,透过苍白的月色或者朦胧的北极光,可以看见他在狼群前面奔驰着,像巨人一样高人一头地跳跃着,他的大喉咙高歌一曲,唱着一支原始的年轻世界的歌曲,那就是狼群之歌。” 这是一部多么生动、曲折的前所未有的传奇故事,一部生存的史诗!因其主角是狗的缘故,也更加具有独特的吸引力。正如罗伯茨在《野兽的宗族》中所解释的那样:“动物故事的含义更加深刻,具有更大的使人身心爽朗、精神振作的能力,我们读得越深入,心地就越发善良,对事物的理解就更有灵性。”149对于小读者来说,当然不可能去理解作品中蕴含的多层次的丰富的人生内涵,但他们会同情布克的遭遇和命运,会欣赏布克的善良和生命力,会向往北方的神秘和探险,这一切就足够使他们把《荒野的呼唤》作为心爱的必读书籍。无论是荒野的形象,还是布克的形象,都被杰克·伦敦的笔雕塑得线条刚劲,轮廓分明,让孩子们世世代代仰望。 杰克·伦敦把《雪虎》称为与《荒野的呼唤》“完全相对应的姐妹篇”。他说:“我将把过程颠倒过来。我不写一只狗的退化或怎样回到野蛮状态。我写一只狗的进化和怎样脱离野蛮状态——写驯化的过程,写忠实、爱、道德以及所有礼仪和德行。”150他认为:“有机体中每一个原子都是可塑的。现在最好的狗种都曾经是胖墩墩的狗崽。从一个方面加压力,我们就得到返祖现象——回到野性中去;从另一个方面加压力,就出现了驯化和教化现象。我总是深深地体会到生活的极大的可塑性。我感到对环境的巨大的威力和影响怎么强调也不过分。”151环境决定性格的唯物主义思想贯穿于《荒野的世界》和《雪虎》。残酷的生存环境将布克逼进荒野,而生于荒野、长着雪白虎牙的小狼狗雪虎却终于在爱的环境中成为人类的好伙伴——救星“福狼”。 《雪虎》故事行进的路线恰恰与《荒野的呼唤》反其道而行之,开头就描写北国的荒野和荒野中动物世界的你死我活的翻滚搏斗,今人惊心动魄。 黑沉沉的针枞林子,阴郁地耸立在冻结的河流两岸。不久前刮过大风,所以树上白色的冰衣雪盖已经揭掉了,树和树在渐渐消逝的暮色中仿佛互相依偎 着,阴郁而不祥。广大无边的寂静笼罩着大地。大地本身一片荒凉,没有生命,毫无动作,如此寂寞寒冷,它那意味,甚至不仅仅是悲哀而已。它含着一种若有若无的笑意,但是这笑比任何悲哀更可怕——这笑,像斯芬克斯的微笑一样毫无乐趣,像冰雪一样冷,而且确实带着几分残酷。那是永恒以其专横而难以言传的智慧在嘲笑生命和生命的奋斗。那是“荒野”,是野蛮的、寒冷彻骨的“北国的荒野”。 作为一个荒野的动物,雪虎很早就懂得了“吃或者被吃”的食物规律。他为吃而生存着,吃是生命的表现,当他被“荒野之神”——凌驾于“荒野”一切动物之上的人捕捉后,生存状态迅速地起了变化。第一个主人“灰色海獭”用棍棒和肉驯服他,赏罚分明,公正严厉,雪虎从中“所学到的法典是服从强者和压迫弱者”,他的性格“发展方向是面向权力”。第二个主人“美人史密斯”,在雪虎的眼中是疯神,残暴地毒打和虐待他,“在疯神的教导之下,雪虎变成一个魔鬼”,变成“一个职业的战争动物”,号称“战狼”,“他只知道恨,只知道沉湎在仇恨中”,为了生存,他向凶猛发展。第三个主人威登·斯各特是他的“恩主”,他深入了雪虎的天性的根基,用仁慈打动了他那已经失去生气和几乎灭亡的生命潜力。这种潜力之一,就是“爱”:“欢喜已经被爱代替了,爱像是测锤,落进了欢喜永远没有达到他内部的深处。与此相应,从他的深处产生了新的东西——爱。他所报答的是给予他的东西。这真正是一个神,一个爱之神,一个热情的发光的神,雪虎的本性在他的光辉中扩展,就像花在阳光之下扩展。”雪虎的性格向依恋人类发展,为了救护主人而和歹徒拼命,达到了献身的精神境界,从此被命名为“福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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