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顾问类业务
咨询顾问类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依靠自身信息、人才、信誉等方面的优势,收集整理有关信息,并通过对这些信息以及银行和客户资金运动的记录的分析,形成系统的资料和方案,提供给客户,以满足其业务经营管理或发展的服务活动主要有以下类型:
(一)财务顾问业务。包括大型建设项目财务顾问业务和企业并购财务顾问业务,具体为企业投资项目顾问、企业及项目融资财务顾问、企业兼并收购财务顾问、企业股份制改造及股票发行金融顾问、企业商业票据及债券发行金融顾问、企业内部资产重组与资产管理顾问、企业内部债务重组与债务管理顾问、企业诊断及战略规划顾问。 (二)信息咨询业务。商业银行的信息咨询业务是指商业银行通过资金运动的记录,以及对与资金运动等经济、金融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根据特定需要,以不同形式提供信息咨询的活动。 1.项目评估,是指对企业拟建项目在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从建设项目的必要性和技术经济的合理性进行全面审查和评价,为商业银行信贷服务提供依据。 2.企业信用等级评估,是指由银行或有关信用评定机构,依据一定的标准,对被评估企业的货币支付能力、还贷能力、偿债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价和估测。 3.验证企业注册资金,是指银行为委托单位提供新老企业注册资金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验证的一种业务。 4.企业管理咨询,是指专门人员根据企业的要求,运用科学方法,经过调查,对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提出切合实际的改善企业管理状况的建议,并在实施中进行指导。 5.常年经济信息咨询,是指商业银行充分运用信息网络众多和咨询信息丰富的优势,为客户提供综合金融信息、宏观经济信息、行业产品信息等服务。 (三)现金管理。西方商业银行的现金管理与我国银行的现金管理完全不同。我国银行的现金管理是指由银行按企业客户现金收支计划和有关政策管理现金流通量,控制企业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以节制现金流量,稳定币值和市场物价,是一种宏观管理职能。西方商业银行的现金管理则纯粹是一种服务性业务,银行协助企业科学地管理应保持的现金余额,使企业达到既不积压现金,又能保持资金灵活周转的目的;同时协助企业更快地收回应收款和准确地支付应付款,以及协助监督企业资金支付的流向和额度,并帮助企业把每日的现金结余投放于短期投资上。 (四)担保见证。这是西方国家商业银行以证人或保证人的身份接受客户的委托,对国内外的企业提供信用担保服务的业务。担保见证可分为信用担保和信用见证。信用担保是商业银行根据申请人的请求,为其向收益人担保某种义务,承担经济赔偿责任而出具的书面担保。信用见证是指商品交易过程中,购销双方要求商业银行对双方的经济合同给予见证,提供信用担保或结算付款见证的一项业务。 保管箱业务 银行以出租保管箱的形式代客户保管贵重物品、重要文件、有价单证等财物的服务性业务。银行保管箱具有安全性高、保密性好、使用方便的特点。银行保管箱库房按金库的标准建造,银行出租的只是保管箱箱体,而不去确认物品的内容和价值,客户在保管期内可以随时开箱存取物品,不受次数限制。银行出租保管箱收取租金,同时也要承担保证客户存放物品的安全义务。 代理业务 (一)代理业务概述 代理类中间业务是指商业银行接受客户委托,代客户办理指定的经济事务,提供金融服务并收取一定费用的业务。代理业务具有代客户服务的性质,一般不要求被代理人转移财产所有权,是代理人和被代理人之间产生的一种民事代理契约关系。 代理业务是典型的中间业务,在代理过程中,客户的财产所有权不变,银行则充分利用自身的信誉、技能、信息等资源优势,代客户行使监督管理权,提供各项金融服务。开展代理业务有以下重要意义:可发挥规模经济优势,提高银行和企业的经济规模;有利于协助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效益;加速企业的资金周转;满足各种不同的财产管理和处置的要求。 (二)代理业务的类型 1.代理收付款业务,是指银行代客户办理指定款项的收付事宜。代收代付业务适用于定期或不定期、规则或不规则的小额款项收付,这些收付事务涉及面广,收付频繁,一般金额不大但非常繁杂,银行利用其作为支付结算中心及网络覆盖面广的优势办理此类业务,既可以取得手续费,又可以扩大存款资源。 2.代理融通,亦称代收应收账款或收买应收账款,是由商业银行代客户收取应收账款,并向客户提供资金融通的一种业务。该业务包括收买或代收应收账款、对商品买方的信用调查、对债权的管理和催收以及对卖方的周转性融资。 商业银行从事代理融通业务,有较高的在途资金利息收入和其他服务的手续费收入,由于其对赊欠顾客事先有资信调查,并规定授信额度,因此资金风险较小,而且对赊销企业的资金有法律追索权,也比较可靠。由于企业与赊账客户之间的往来具有连续性,因此,代理融通是一项很有发展潜力的业务,是国外商业银行普遍从事的一种长期的代理业务。我国商业银行目前尚未开展这一业务,但对处于深化经济改革和转轨时期的我国来说,巨大的企业应收账款问题亟待解决,可以说,代理融通业务有很大的发展潜力。通过开办该项业务,可以探索出适合我国国情的商业信用和银行信用的结合点,进一步密切银行与客户的关系,拓宽和促进其他业务的发展,给商业银行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 3.代理政策性银行业务,它是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产物,是随着政策性银行的建立而产生的。组建政策性银行的目的是实现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分离,解决国有商业银行身兼二任的问题,割断政策性贷款和基础货币的直接联系,确保人民银行调控基础货币的主动权。由于业务功能和网点的限制,政策性银行的许多业务需要由商业银行代理。商业银行代理政策性银行业务主要是代理政策性贷款业务项目管理,政策性银行将贷款资金汇入借款人在代理经办行开立的专项存款户,由代理行监督贷款资金的使用,办理贷款资金结算和会计核算,协助做好贷款本息回收等工作。 4.代理中国人民银行业务,主要包括财政性存款代理业务、国库代理业务、发行库代理业务、金银代理业务等。 5.代理证券业务,包括代理发行股票与债券、代理买卖有价证券与有价证券的过户登记、代办债券还本付息、代发股息红利、代理证券资金清算等。我国银行主要是代理国库券和公司债的发行以及到期的还本付息。 6.代理保险业务。商业银行具有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的双重资格。商业银行作为保险代理人是指与保险公司签订代理协议,作为保险公司的代表,根据协议规定的权限,代为处理有关的保险业务。商业银行作为保险经纪人是指其在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之间充当联系保险业务的中间人,商业银行不保证保险公司的赔款偿付能力,也不负责索取保险赔款和清退保费,只负责代被保险人向其指定的保险公司投保各种保险手续,同时转交保险公司开具的保费收据和保险单。 7.保付代理业务,简称保理,是指商业银行以购买票据的方式购买借款企业的应收账款,并在账款收回前提供融通资金之外的各项服务,如信用分析、催收账款、代办会计处理手续、承担倒账风险等。 8.税务代理,即银行为开户单位代为承担纳税基数额计算、税务申报及依法缴税义务,并代办退税申请。 1.名词解释 表外业务中间业务委托收款结算信用证银行保函基金赎回票据承兑票据发行便利货币互换远期利率协议外汇期权 2.简述题 简述商业银行表外业务与中间业务的区别和联系。 简述货币互换与掉期的区别与联系。 简述银行保函与银行对外担保、票据承兑、保证的区别联系。 怎样将我国商业银行的中间代理业务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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