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中叶,美国金融监管当局颁布Q条例禁止银行向活期存款人支付利息以后,为了应对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同业的竞争,美国的商业银行纷纷推出自己既能规避Q条例法律限制,又能为客户提供多种灵活方便,且可得到一定固定收益,并有更多选择的创新存款金融商品。
1.可转让定期存单(Certificate of Deposit,C.D),这是美国花旗银行在20世纪60年代率先开办的存单证券,又称“大面额存款证”业务。当时西方国家资金市场因越南战争因素影响利率不断上扬,各种证券收益率也相应提高,而美国由于法律和货币政策的双重限制,其银行的存款大量外逃存放境外。而可转让定期存单属于一种浮动利率的定期偿还本金的有息证券,它有比较活跃的流通市场,它把长期存单的收益与短期证券的流动性相结合,使银行负债证券化,因而增加了这一创新存款商品的市场竞争力。以后其他商业银行也竞相开办了此业务,可转让定期存单一时成为美国商业银行的一项主要资金来源。
2.可转让支付命令账户(Negotiable Order of Withdrawal Accounts,NOWS账户)。原先美国的银行储蓄账户是禁止提供支票服务的,为规避此项限制以争取更多的居民和非营利机构客户,1972年美国马萨诸塞州的储蓄机构创办了该项面向个人客户的既能向第三者支付款项,又可获得一定利息收入的不使用支票的活期存款账户。该创新存款产品用支付命令书取代了支票,存款人可以随时开出支付命令书,其仍能像支票一样可用来提款,还可以背书转让,十分方便。1980年美国《放宽对存款机构管理和货币管理法》颁布后,美国所有银行存款机构都获准开办此项存款新业务。
3.超级可转让支付命令账户(Super NOWS)。在美国商业银行的积极争取下,1983年1月初经金融当局批准,美国储蓄及贷款协会会员银行开办了此项新业务。超级NOWS账户是NOWS账户业务的延伸,起初它设置了法定最低开户金额和平均余额为2500美元的标准。当存款金额低于2500美元时,按与NOWS账户同样的储蓄存款利率计息,利率每周调整、每天计复利,月底计入存款账户;超过2500美元时,利率则不受管制。该账户客户每月发出的支付指令次数不限,但银行要收取一定手续费,而且银行要为超级NOWS账户准备较高的存款准备金。该存款创新商品的推出主要是为满足银行高端客户高收益、灵活性、付款方便性的需要。 4.货币市场账户(Money Market Deposit Account,MMDA)。这是商业银行为抗衡非银行金融机构推出的货币市场基金的竞争,由美国货币市场基金会首创的活期与定期存款的混合型新型金融商品。1982年10月美国金融当局颁布《甘•圣杰尔曼明法》,批准储蓄机构可开办此项新业务。该账户客户对象延伸至营利机构,存户较为广泛,它没有最短存款期限制,存户取款提前一周通知即可,其适用的利率以超级NOWS账户的2500美元为标准分别对待。不同的是限制存户每月最多只可办理向第三人收付转账6次,其中3次可以使用支票付款,个人取款则不受限制;另外该账户中个人存款部分不需缴纳法定存款准备金,10万美元以上存款则受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保险。货币市场账户推出后,增加了存款机构的吸引力,使一大部分流向货币市场基金的存款得以回流。 5.协定账户(Negotiable Account,NA)。这是由银行与存户事先签订协议,存户授权银行可将存款在活期存款账户、可转让支付命令账户、货币市场共同基金账户三者之间自动转账的存款账户,以便取得较高利息。但协定为三个分账户都设置了一个最低限额,超额存款才属于可灵活自动转账收益部分,否则新增存款须先补足最低余额,以维护银行的基本利益。 6.个人退休金账户(Individual Retirement Account,IRAS)。这是美国商业银行在1974年创办的新型储蓄存款账户,其设计初衷是让那些未参加社会养老基金的个人把递延税金存入退休基金中。根据美国金融监管当局批准的该账户的规定,凡年龄在70.5岁以下的所有工资收入者都可以开户,每年存款低于2000美元或工资收入的100%以下者都可免利息所得税;若存户在59.5岁以前从该账户上支取款项,则应缴纳税款,还要课以10%的罚金。由于此新退休金账户余额非常稳定,且呈日益增长之势,所以为争夺此项稳定的低成本资金来源,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如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也纷纷加入了此项新业务的竞争中。 7.股金提款单账户(Share Draft Account,SDA)。这是一种类似证券公司代付股息红利业务,以逃避利率管制为目的的专门支付红利的账户。它由美国信贷协会于1974年首创,以提款单方式代替支票提现或支付转账,在未支付或提现前,该账户属于储蓄性质,账户可以计息。一旦需要可随即开出提款单通知银行付款,非常方便灵活。 除以上几种创新存款业务外,美国的商业银行为吸引客户,逃避美国国内存款利息Q条例和混业经营的法律限制,还设计开发了诸如欧洲美元存单(CED)、货币市场共同基金账户(MMMF)、自动转账服务账户(ATS)、定活两便存款账户(TDA)等多种与银行传统存款业务相异的新型业务。另外还特别注意将高新科技引入银行存款业务的品种开发,适时推出了方便客户的电话银行、网上银行、家庭银行和银证通转账等创新存款方式和业务。 我国银行存款业务的创新和发展 在计划经济时代,我国银行是政府筹集建设资金的机器,中国人民银行代表政府制订存款章程,规定了几种存款品种和利率标准,各国有银行只求完成每年存款指标,无成本概念,也无开发新产品满足各类客户需要的内外动力,所以几十年来基本无新存款品种出台。1995年我国《商业银行法》颁布后,银行成了以赢利为目的的公司企业法人。新的股份制银行也在不断入市,银行之间的存款竞争逐步激烈起来,但由于目前我国尚未取消银行存款利率的计划价格制度,所以近年来我国银行存款业务创新主要集中在方便客户、降低人工成本和争取免个人(所得)税三方面。 1.方便客户方面 设计开发了:①存款一本通;②借记卡存款;③龙卡电子钱包;④通存通兑存单;⑤电话银行;⑥银证、银保通账户等新业务;⑦通知存款等。 2.降低银行成本方面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居民的人均储蓄存款迅速增加,2003年存款余额已达到11万亿元之多。随着金融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各银行都把降低银行的人工成本、争取低成本存款作为银行经营管理工作的重点。上述银行存款新业务几乎都有降低银行人工成本的作用,而在争取低成本存款方面,国内银行目前主要把注意力放在多吸收低利率的活期存款方面。上述新业务中除通存通兑存单业务外,几乎吸收的都是最低成本的活期存款,而且还保有大量的稳定余额。 3.争取免税方面 自从我国恢复对个人存款利息征收所得税以后,国债的收益性相对提高,保险公司又针对银行中高端客户开发和大量推广免税的分红保险业务,抢走了一定比例的存款。为夺回部分市场,避免银行出现流动性危机,银行开始打破传统思想束缚,注意开发一些避税存款品种,争取财政部门的免税许可,如有利于《义务教育法》履行的“教育储蓄”、“货币市场基金账户”等。其实像美国的个人退休金账户也完全可以引进推广,因为它有利于完善我国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也有利于银行存款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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