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既有人的因素也有资源的因素,但是能够把人们联结在一个系统中的关键因素却是目标。有些人认为人们之所以集合在一起是因为利益,也有些人认为人们集合在一起是因为共同的理念,也许这两个因素都成立,但这不是真正集合人群的因素,只有共同的目标追求,才会把人们联结在一起。不同的目标设计就会导致不同的人群聚集在一起,也决定了人们不同的行为选择和价值判断,因此目标决定组织存在的意义。[1]
正因为此,在组织的理解中,对于目标的正确认识就非常重要了。组织的目标应该明确而且单纯,特别要强调的是时间,在一定时间内,只有单纯的组织目标才能够有效地被实现。
对于组织目标而言,时间概念尤为重要。记得有一次在上“组织行为学”课程的时候,一个身处高管职位的学生问我,“追求技术领先是不是企业的目标”,让我很惊讶。其实对于企业组织而言,它的目标非常简单:持续的获利能力。一般认为,合理的战略始于确立正确的目标。而我可以套用迈克尔•波特的观点:能支持合理战略的唯一目标就是超强持续的盈利能力。如果你的公司不是从这个目标出发而是直接奔向这个目标,那么,公司很快就会被引到摧毁战略的歧路上。让我们来看看,如果公司的目标是为顾客创造价值、获得盈利之外的任何东西,譬如这个目标只是将公司做大,或者是成为技术领导者,那都会使公司陷入麻烦之中。因为这些时候,你为了追求这些看似正确的企业目标,投入了所有的资源,但换回来的可能是失去企业持续获利的能力。
这里其实是一个因果关系,企业组织因为超强的持续获利能力而获得了技术领先以及规模扩大,千万不能够反过来把因果倒置,当企业追求大、追求技术领先、追求快速成长的时候,必须记得这些不是组织的目标,这些只是过程中的一个个环节,是一个个结果,但不是目标。 分析一家企业成功或者失败的时候,可以找出很多原因来。不过如果你愿意好好思考一下组织目标存在的问题,或许答案会简单很多。我可以用另外一个现象来对比说明,人也是一个组织,当然也同样要求每一个人的目标必须明确而且单纯。但是对于所有因为腐败问题而葬送了一生的人来说,错误的根源也是目标不够单纯而明确,当你决定承担公共社会责任的时候,就不应该再把经济利益作为自己追求的目标,如果存有经济利益的目标,犯错误就不可避免。企业组织也是一样,因此企业需要在不同的时期,使得自己的目标明确并且单纯,只有这样,企业才能够不至于因为目标的混淆或者多个目标的选择而耗费了资源。 [1] 巴纳德关于组织理论的探讨,至今几乎没有人能超越,西方管理学界称他是现代管理理论的奠基人。他首先提出一套有关在正式组织中合作行为的综合理论。组织能否发挥作用,取决于组织本身能否带动组织成员一致性的行为。 组织内的关系是奉献关系 对于组织内的关系应该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好像没有人认真地分析过。有人认为组织内人与人的关系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组织里只有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两种人;一些人认为组织内是合作关系,人和人是平等、合作的,每个人根据自己的职责承担着任务和责任,为完成任务而相互合作。 其实,一个人若不懂得在团队中主动贡献,总是让团队为了他而特别费心协调,就算他能力再强,也会变成团队进步的阻力。我们需要明确:组织内人与人之间是奉献关系,不是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甚至也不是“合作”关系。 很多人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当把很优秀、能力非常强的人组织起来的时候,并不一定会得到最好的绩效。如果让能力相当的两个人在一起工作,得到的结果可能是:要么一个人不表现他的能力,要么这两个人对着干。也许我说得有些绝对,我虽然同意优秀的人会产生好的绩效,但是更多的情况是,把优秀的人放在一起可能效果并不是最好。 因为姚明我开始看美国NBA赛事,2008年这一季最令人惊讶的是火箭的“MM”组合总让人觉得失望,但这个结果反而符合了上面谈论的逻辑。如果认真分析火箭队取得胜利的场次,就会看到“MM”组合是以奉献的面目出现,没有以谁为主的说法,其实每个人都要奉献,结果就会赢得胜利。 身为计算机工程师的朋友在公司人事缩减时被裁掉,他难过极了。 “我又没有犯什么过错,”他沮丧地问同事,“经理为什么选择把我裁掉?” 朋友回家想了好多天,一直摆脱不了心里的不满和疑惑,终于决定亲自找经理谈一谈。 “我只是想了解一下这次裁员的原因。我知道这次为了精简公司编制,总得有人给裁掉,但我很难不把裁员的原因和我的表现联想在一起。”朋友将在心里排练好久的话一口气全讲了出来:“如果真的是我的表现不好,请经理指点,我希望有改进的机会,至少在下一个工作上我不会再犯一样的错误。” 经理听完他的话,愣了一下,竟露出赞许的眼神:“如果你在过去的这一年都这么主动积极,今天裁的人肯定不会是你。” 这回换朋友愣住了,不知所措地看着经理。 “你的工作能力很好,所有工程师里你的专业知识算是数一数二的,也没犯过什么重大过失,唯一的缺点就是主观意识太重。团队中本来每个人能力不一,但只要积极合作,三个臭皮匠就能胜过一个诸葛亮。如果队友中某个不懂得主动贡献,团队总是为了他必须特别费心协调,就算那个人能力再好,也会变成团队进步的阻力。”经理反问他:“如果你是我,你会怎么办?” “但是我并不是难以沟通的人啊!”朋友反驳。 “是没错。但如果你将自己的态度和同事相比,以10分为满分,在积极热心这方面,你会给自己几分?”经理问。 “我想我明白了。”朋友说。原来自己是个“可有可无”的员工。 这个小案例反映了一个明显的道理,能力是非常重要的,是你能够胜任工作的一个必要条件,但是同时还有一个更重要的条件,就是对于组织而言你是否愿意热情地付出,如果你不肯付出,总是让组织迁就你的习惯,那么即便你具备非常强的能力,对于组织而言都是“可有可无”的。 在今天谈奉献,很多人会觉得有点不合时宜,但是我真的认为如果你要理解组织内的关系,就要理解为奉献关系,没有奉献作为基础,组织关系是不成立的。组织内的人与人之间是相互付出的关系,部门与部门是相互付出的关系,上级与下级之间是相互付出的关系,在这样的相互奉献关系中,组织才会真正地存在并发挥作用。 奉献关系所产生的基本现象是:每个处于流程上的人更关心他能够为下一个工序做什么样的贡献;每个部门都关心自己如何调整才能够与其他部门有和谐的接口;下级会关注自己怎样配合才能够为上级提供支持,而上级会要求自己为下级解决问题并提供帮助。也许你会觉得我的描述太过理想化,但如果不是这样做,组织就只是一个存在的结构而不能够充分发挥作用。 但是我们遇到一个难题,就是如何让组织关系变成奉献的关系。我想也许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着手。 第一,工作评价来源于工作的相关者。很多组织的人员评价会采用各种评价的方式,但是不管使用什么样的方式,共同点都是工作评价会以工作结果作为评价的根本对象。如果想要获得奉献的关系,需要改变评价的主体以及评价根本对象。在这个评价体系中,最为关键的评价主体是与工作相关者,只要在流程上相关的人都是你工作评价的主体。如果你的上司没有与你构成流程关系,就不需要作为你工作评价的主体。同时,不仅仅评价你的工作结果,还要评价你的工作贡献。举个例子,假设你把工作完成得很好,但是因为你认为别人都没有你做得好,所以你采用自己一个人独立完成的方式,虽然工作的结果很好,但是其他人因为没有机会参与工作而无所事事,我们就不能够评价你的工作很好。 第二,“绝不让雷锋吃亏”,这是华为公司企业文化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准则。让我们一起分享《华为基本法》的第四条和第十四条,华为精神是:“爱祖国、爱人民、爱事业和爱生活是我们凝聚力的源泉。企业家精神、创新精神、敬业精神和团结合作精神是我们企业文化的精髓。我们绝不让雷锋们、焦裕禄们吃亏,奉献者定当得到合理的回报。”作为一家企业的法则法规,它面向企业的每个员工提出了企业对员工的要求。然而,在《华为基本法》里我们看到更多的条例并不是“要求”,而是企业对每一个员工的承诺。华为管理层将“我们绝不让雷锋们、焦裕禄们吃亏,奉献者定当得到合理的回报”,“我们强调人力资本不断增值的目标优先于财务资本增值的目标。”作为对每个员工业绩的承诺,这一点落实到中国的企业中比任何西方管理科学中提及的“关键绩效指标”都更见效果。 第三,激励和宣扬组织的成功而不是个人的成功。其实在形成每个人的奉献行为的时候,需要一种氛围,那就是注重团队或者组织的荣誉而非个人的荣誉,注重个人在团队或者组织中的角色或者所发挥的作用。多年来中国的组织一直存在一个习惯,那就是习惯把所有人的努力最终变成一个人的成就,所以我们就有了所谓的“组织教父”“精神领袖”之说。在中国组织的习惯里不会存在多个成功人士的说法,只能够是一个人的成就,结果出现的情况是两个极端:一个是组织里只有一个人的绝对权威,其他人只是配角,不能够分享成就和成功;另一个极端就是认为付出之后需要分享成功的人只好自立门户,结果诸侯格局尽现,无法看到长久的成功或者大的成功,这些现象真的应该让我们好好反思。 一个人可以聪明绝顶、能力过人,但若不懂得积极热心、愿意付出,不论多成功都得付出事倍功半的努力。 不肯付出的人在组织中只会做好被吩咐的工作,愿意付出的人就算能力有限,却能带动团体,集结众人的力量,使工作加倍顺利进行。 一个好的组织里的每一个成员的第一要件是:主动关心别人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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