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这两种模式现在都过时了。在这两种模式中,没有一种模式能够为政府或工商企业提供任何指导,没有一种模式能够应对需要解决的新的关系问题。在这些新的问题中,最重要的——或至少是最显而易见的问题主要是由以下四个方面导致的:
• “混合经济”;
• 多国公司;
• 政府已经丧失了惟一的机构地位; • 专业管理人员的出现。 1.这些现实中的第一个,就是目前的“混合经济”。 重商主义和立宪主义这两种模式都是为资本主义经济制定的,但这两种模式也可以在社会主义经济中发挥作用(有关把立宪主义改造得适用于社会主义竞争的内容,请参见第14章)。不过,在这两种模式中,没有一种模式能够处理混合经济的问题。在混合经济中,政府的活动同工商企业的活动既互相交织,又互相竞争。 每一个发达经济都是以下各项事物的复杂混合体:各种规章、政府控制、补助和处罚、在以前被认为属于政府的一些领域中实行企业自治(如自治的邮政服务)以及政府直接从事企业活动。有些机构虽然是按照私营公司组建的,但却为公众所拥有并执行着公共职能;也存在一些企业,虽然是政府所拥有的,但却在相对自由竞争的市场中从事经营活动并执行着“私营经济”的职能。并且,还有合伙关系极为复杂的大型机构。其中,防务采购就是这样的一个例子。目前,在很多国家中,防务采购都是通过契约关系(半合作、半竞争)的形式实施的,即在政府和实施自治管理的大型私营承包商之间缔结某种合同关系。 防务采购可以被视为一种特殊例子。例如,在美国,防务中的混合经济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的时候首创的,但在过了30年以后,仍以“临时紧急状态”来解释防务中的混合经济。相关人员都知道:其中并不存在什么临时性,而且虚构的“临时紧急状态”正是防务采购中存在严重问题的一个主要原因。但相关人员也都清楚:任何想要仔细思考和重新建立这种关系的企图,都必须立刻直接面对富于哲理性的矛盾、基本的政治信念和传统,以及“应该做什么”和“需要做什么”之间不可调和的分歧。正如国防部一位高级官员曾经讲过的:“我们知道这是一片混乱,但总比瘫痪要好。” 但是,甚至在防务以外的领域中,什么是“公”与什么是“私”、什么是“政府”与什么是“企业”,也不再能够截然分开了。 曾经在20世纪60年代把人送上月球的美国国家航空和航天局(NASA),是一个比防务采购更为模糊不清的领域(关于美国国家航空和航天局及其结构,请参见第47章)。国家航空和航天局是一个政府机构,但美国的航天事业却是由许多独立而自治的组织为一项共同任务而在一起工作的合作事业。这些组织包括政府机构、大学与个人,也包括企业。从法律的角度看,其结构是一种合同关系,但从实践的角度看,它却是在一种合伙关系中进行的,在许多情况下都由私营企业担任领导工作,制定公共政策并确定目标和标准。国家航空和航天局的一位官员解释道:“在防务采购中,总是由政府派出检查员到承包商的工厂去控制工作。而在国家航空和航天局,以下情况并不罕见,即由作为承包商的私营企业派出检查员到一个政府机构去控制政府的工作。” 将来会有愈来愈多的联合任务,需要由政府和企业共同组成一个团队来承担。在这个团队中,到底是由政府还是由企业来担任领导,则取决于当时具体情况的需要。这些联合任务包括:环境问题、节约使用世界资源的大量工作、大城市的问题、技术研究和社会研究的问题以及许多其他问题。从其本质的角度来看,生活质量的任务可能就是一项联合任务,由非政府的各种机构承担执行的社会责任, 可能由政府来提供资金。 这些很难纳入到重商主义之中。政府官员(人们的公仆)已经不能再指导和塑造一个独立的工商团体。在某些关系中,它不得不扮演一个合伙者的角色,但却未必一定处于较高的地位。在某些关系中,如在银行业和保险业的许多领域中,它又不得不作为企业(有些是私营企业,有些是国营企业,尤其在欧洲,更是这样)的代言人来应对公共政策。对另外一些情况,特别是在“多国”关系中,私营企业代表着本国政府的“公共政策”——例如,在欧洲共同体或发展中经济中,就是这样——而政府官员则捍卫着本国产业的“自身利益”。但重商主义毕竟还可以接受这些——虽然有着巨大的困难。 但是,混合经济同立宪主义模式是完全不兼容的。这就是为什么在解释政府和经济的实际活动时,美国政党、美国的政治理论和美国的政治评论员会碰到极大困难的主要原因。 2.与传统模式不能符合的第二个因素是多国公司。正如将在第59章中予以阐述的,多国公司是经济和政治主权结合在一起长达300年以后的一种分离——或至少是疏远。即使在美国这样最大和最强的国家中,其经济也不能说是一国经济了,但政治主权却仍为一个国家所专有。还没有任何迹象表明会有任何东西来代替作为政治主权的民族国家,但却存在着一种真正的世界经济,在世界范围内传送着经济动力并事实上决定着世界经济的发展,直接影响到各国经济的经济行为、活动和结果。不过,这在很大程度上不受政治主权的影响。 多国公司既是上述发展的促进者,又是上述发展的必然后果。重商主义模式则受到上述发展的直接挑战。对重商主义来说,经济和政治主权的这种分离是不可想象的,但它却的确发生了。戴高乐将军清楚地了解这一点,他所做的不准法国企业多国化的决定,是完全合理的,但却是完全无效的。 立宪主义模式也很难应付多国公司的问题。 美国人民党近来攻击多国公司,决不是偶然的。对重商主义传统来说,多国公司的罪过,在于它不是,也不能是政治主权的一种工具。对于美国有立宪主义传统的人民党人来说,多国公司的罪过,在于它不是,也不能是美国道德的一种工具。相反,它必须使自己在展开经营活动的每个国家中都与主流政治主权的法律和道德信念保持适应。 对于自治的世界经济——一种与所有民族国家的政治主权相分离并超出其范围的自治的世界经济而言,不论重商主义模式,还是立宪主义模式,都无法避免这样一种合乎逻辑的必然结果:一种自治的非国家的“中央银行”的、“超国家”的货币和信贷机构。很显然,这是今后的一种趋向。事实上,1971年12月史密森(Smithsonian)协定中接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发行的国际提款权(IDR)为“超级货币”,就是朝此方向发展的决定性的一步。如果继续循此发展,那么即使作为一种纯粹理论性的观念,重商主义模式或立宪主义模式也无法维持下去了。 3.在由多种组织构成的社会中,政府成为一种具有特殊目标的机构,而不是惟一的机构。这样一种社会为非政府的领导群体,特别是工商企业的管理人员创造出了社会责任,因而破坏了政府独一无二的作用和地位。其他机构再也不能像在重商主义模式中那样被看成是国家政策的宏伟设计的“侍女”了。 戴高乐之所以成为如此令人印象深刻的一个人,其原因就在于他拒绝接受这一点,而坚持“伟大政权”无可挑战的优越地位——不仅相对于经济,而且相对于艺术和教育,也同样如此。这使戴高乐显示出一致性和明确性,但也使他的政策显得陈旧而最终几乎显得荒谬。即使是对这位伟人的最狂热的崇拜者来说,也会有如此感受。 但是,对一个企业要在其中承担社会责任的社会而言,立宪主义模式也存在着困难。立宪主义的一贯立场,是坚持同企业保持敌对关系,认为必须对企业加以限制、监视和管制——必要时加以惩罚——以免企业不负责任地和反社会地行事。因此,传统的美国自由派抱着又爱又恨的态度,一方面要求把通用汽车公司和IBM公司分解成更小的单位,一方面又要求它们动用自己的资源来解决重大的社会问题。 4.最后,出现了不同于所有者-企业家的专业管理人员。传统模式谈的是工商企业家,而目前的现实是管理人员,这意味着涌现出了一个由企业管理人员构成的群体,其出身、教育、背景和价值观念都同政府官员极为相似(惟一的例外是英国,但英国也在迅速变化之中)。与此同时,政府官员(以及其他机构的领导群体)却正在变成管理人员。 这种发展趋势使得企业有官僚化的危险,但也废除了旧的分界线,因而破坏了重商主义模式和立宪主义模式赖以构建的基础差异。 管理人员这个领导群体的出现,同重商主义模式特别不兼容。但是,把企业管理看做是公共行政管理的楷模的倾向也正日益明显,这同立宪主义传统也同样是不相容的。 可能有人会说,这些是政府问题,而不是企业问题。但是,如果工商企业和管理当局无视如下事实的话,就过于冒险了——传统的、继承下来的关系模式已经不能再恰当地对现实关系进行组织和规划。 如前所述,目前还看不到有什么好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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