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大学的政治系和法学院,仍然在讲授有关“自由国家”的原理。根据这一理论,所有组织起来的权力,都属于中央政府。然而,一个组织化社会却是一个多元化的社会,它向传统的教义提出了公开挑战,因为它包含了多种组织和权力中心,而且每一个组织和权力中心都有一个管理层,并且必须加以管理。工商企业只是其中的一种,此外还有工会、农业组织、医疗保健机构、学校和大学,更不要说各种媒体了。实际上,连政府也日益成为各种近乎自治的权力中心的多元化集合体。这些权力中心,与美国宪法规定的政府分支机构是极为不同的。以行政机构为例,美国历史上最后一任对行政机构加以有效控制的总统,是50年前的富兰克林D.罗斯福总统;在英国是温斯顿•丘吉尔首相;在苏联是斯大林。自从他们以后,所有主要国家的行政机构都变成了拥有自主权力的常设机构。军队的情况也在朝此方向演变。
在19世纪,“自由国家”必须承认政党的存在,虽然它并不太情愿这么做,而且还满是猜疑。但政党的目的受到政府的控制。可以这么说,政党是政府机制上的齿轮,不可能独立于政府而存在。如果没有政府,政党根本没有存在的依据。
而激励新多元主义机构的,并不是这类目的。
旧式多元主义机构,如欧洲中世纪或日本中世纪(如世袭的王公、封建领主、自由城市、工匠行会、主教管区和修道院)的机构,本身就是政府。每个机构,都想从政府那里获得尽量多的权力。每个机构,都征收赋税和关税。每个机构,都力图获得制定法律、建立法院、行使法律的权力。每个机构,都试图授予骑士、贵族特权或自由民头衔。每个机构,都想要获得它最垂涎三尺的权力——自己发行货币的权力。 但如今的多元化机构,其目的是非政府性的:制造、销售产品或服务,保障就业和工资,救治病患,教育青少年,等等。这些机构的存在目的,只是为了从事一种与政府做的工作不同的事业,或者说,让政府不必再去做它做过的事情。 旧式多元主义机构把自己看做是完整的社会。即便是手工业行会,例如佛罗伦萨极有权势的毛纺业行会,也主要是为了控制其成员而组织起来的。当然,纺织工们需要通过把织好的货物卖给其他人收取报酬。然而,行会用尽一切力量把成员同外界的经济影响隔离开来,它们严格规定成员该生产什么样的产品、生产多少、如何进行生产、产品的价格是多少以及由谁来销售。每一个行会都把成员集中到城市中的一个区域,并在该区域进行政府式的控制。每一个行会都会立刻建立自己的教堂,信奉自己的守护神。每一个行会都会设立自己的学校,现在伦敦都还有“手工裁缝学校”。每一个行会都会对成员加入进行严格控制。如果旧式多元主义机构不得不处理对外关系,它们会通过正式的协定、结盟、争执甚至是战争等“外交手段”来处理。总之,外面的人就是“外国人”。 新多元主义机构的目的就是对外接触。它们是为了“顾客”或“市场”而存在的。医院的成就不在于使护士感到满意,而是要治愈病人。企业的成就不在于让工人快活——尽管它也会努力实现这一点,但主要还是为了使购买产品的顾客满意。 同旧式多元主义机构不同,所有的新多元主义机构都是目的单一的机构。它们是用于满足一种特殊社会需求的社会工具,比如制造或销售汽车、提供电话服务、治愈病患、教会儿童阅读,或是为失业工人提供救济款。然而,为了实现这一单一的专门贡献,它们本身需要相当程度的自治权。它们需要以一种能够永久存在,或至少是能长期存在的方式加以组织。它们需要处理大量的社会资源,如土地资源、原材料资源、经济资源,最重要的是人力资源,特别是受过高等教育和训练的人——这是一种最稀缺的资源。它们还需要对人拥有一定的权力,一种强制性权力。人们很容易忘记,就在不太遥远的从前,只有奴隶、仆人和罪犯才不得不按他人的规定工作。 这类机构拥有——也必须拥有发放或撤销社会荣誉和经济奖励的权力。不管使用什么样的方法选拔或提升人才——由上级任命、由同事选举,甚至是采取职务轮换的方式——总之,这都是一种对个人做出决定的权力,而不是由其本身来决定的。这种权力的依据,是和组织目标有关(而不是和个人目标有关)的非个人化标准。因此,不管该机构设立伊始要满足的特殊社会目标是什么,个人必须服从以这种价值观为体系的权力。 而在机构中行使这一权力的机能,我们就称之为“管理”。 这是全新而史无前例的,我们至今都还没有适合它的政治或社会理论。 这种新多元主义立刻产生出一个问题,如果社会由一些只关心特别目标而不关心大众利益的权力中心构成,那么谁来关心公众利益呢? 多元社会中的每个机构都认为自己的目标是中心,最为重要。实际上,它也只可能这样做。比如,如果学校或大学不把教学和研究看做是能够创造良好社会和良好公民的关键,就无法行使职能。如果一个人不认为健康具有绝对重要的价值,他就不会选择进入医院或护理行业工作。正如无数次失败的合并和收购所证明的那样,除非管理层相信公司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除非它尊重公司的客户及其价值观,否则就无法很好地经营该公司。 通用汽车公司的董事长查尔斯E.威尔逊(Charles E.Wilson,后为艾森豪威尔总统的国防部长)并没有说过“对通用汽车公司有益的事,就是对美国有益的事”这样的话,他实际上说的是:“对美国有益的事,就是对通用公司有益的事;反之亦然。”威尔逊的话被错误地引用,这件事无关紧要。重要的是,每个人都相信他不但说了那句被弄错的话,而且也实实在在地信奉那句话。实际上,如果一个人不相信对通用汽车公司(或是对哈佛大学、济慈医院、土建工人协会、海军陆战队)有益的事必对国家有益,不认为自己的工作是一项“使命”——即使并不神圣,对社会来说也至关重要——他就不可能经营好通用汽车公司,或是哈佛大学、济慈医院、土建工人协会、海军陆战队等。 然而,上述每一种使命都只是公共利益的一个方面——它非常重要,不可或缺,但仍然只是一种相对利益而非绝对利益。同样地,它必须被加以限制,与其他考虑相权衡,并且常常要服从于其他的考虑。不管怎么说,公共利益必须在各种专门利益的冲撞和喧嚣中凸显出来。 旧式多元主义从未能解决这一问题。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镇压多元主义成为“进步的事业”,为什么近代的伦理学家(指16世纪至19世纪以来)异口同声地支持这么做。 新多元主义能做得更好些吗?当然,镇压多元化机构是解决方法之一。这是极权主义给出的答案,并且确实触及了问题的实质。极权主义国家,不管是法西斯还是纳粹,都使所有的机构屈从于国家,使之成为国家(或是拥有最高权力的政党)的扩展。这种做法拯救了现代政治理论中的“国家”,却牺牲了个人的自由、思想的自由和表达的自由,并对权力完全失去了控制。国家(或政党)确实是唯一的权力中心,符合传统理论的观点,但它只有以赤裸裸的恐怖为基础,才能维持对权力的垄断。而即便付出如此高昂的代价,仍无法真正行得通。正如我们现在所知,所有极权政权的经历都完全相同,不管其自称是“左”还是“右”,在极权统治的背后,多元化机构依然存在。要剥夺它们的自治权力,除非让整个社会和它们一同陷入停顿。极权主义已经证明,现代社会必然是“组织的社会”,也就是多元化的社会。唯一的选择是,到底是维护个人的自由,还是剥夺并摧毁个人的自由——虽然这么做只有一个目的,就是为了赤裸裸的权力。 和极权主义方式相对的,是美国的方式。在所有现代国家中,只有美国,从未彻底接受过“自由国家”的理论。美国很早就以一种多元化政治理论,即约翰C.卡尔霍恩(John C.Calhoun,美国政治领袖,历任众议员、陆军部长、副总统、参议员和国务卿)的“并存多数”价值观,反对过“自由国家”理论。卡尔霍恩的理论形成于19世纪30年代到40年代,他提出各个州应当实行多元主义,以防止美国因为奴隶制度走向分裂。虽然“并存多数”理论没能阻止南北战争的爆发,但30年后,现代共和党及现代美国政治理论的创始人马克•汉纳(Mark Hanna)提出主要“利益”集团(农民、工人和工商业者)“并存多数”,重新阐述了卡尔霍恩的多元主义。这三大“利益集团”中的每一阶层,都能有效行使大多数否决权。它绝不能将自己的意愿强加给别人,但它也必须能够防止他人把意愿强加到自己头上。又过了30年,富兰克林D.罗斯福以这种理念,作为新政的基本政治信条。在罗斯福的体制中,政府成了仲裁人,它的工作是保证任一利益集团都不会变得过于强大。罗斯福当政时期,“资本”——后来使用的是“企业”这个词,再后来用的是“管理层”——显得太强大了,于是就把农民和工人组织起来抵消企业的权力。没过几年,劳工的力量似乎又太强大了,又把农民和企业组织起来抵消和平衡劳工的力量,等等。 每个“利益集团”都可以不顾公共利益,自由地追求自己的目标,人们甚至还希望它这么做。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最黑暗的日子里,也就是1943年,美国军队仍然缺乏武器和弹药。芝加哥产业工会联合会(即美国现代工联主义的前身)的创始人、煤矿工人联合会的最强有力的领袖约翰L.刘易斯(John L.Lewis)却号召发动一场煤矿大罢工,以便工人能获得更高的工资,对全国的工资控制公然表示反对。罗斯福总统公开抨击此举危及了国家的生存。刘易斯反驳道:“(罗斯福)拿着美国总统的薪水,就要考虑国家的生存。我拿着(煤矿工人联合会领袖的)薪水,就要考虑煤矿工人的利益。”虽然报纸猛烈地批评刘易斯,可公众舆论却显然认为,刘易斯不过是大声说出了罗斯福政府一直在实践的事实。大众给予刘易斯足够的支持,使他得以在罢工中取得胜利。 这个例子表明美国的多元主义理论尚未臻完善。实际上,和旧式多元主义一样,美国的多元主义催生了众多的利益集团和压力集团,使得政府难以施展拳脚,更不要说谋求公众利益了。 1984~1985年,几乎每个美国人都认为应该对税收体制进行重大改革,替代日趋复杂且不合理的现行税法,降低税率,取消若干免税权。但实际上,根本不可能制定这样的税法。每一项免税权都已成为既得利益集团拼死维护的神圣事业。即便有些利益集团只代表几百个或是几千个投票人的利益,它们都能——实际上也确实阻碍税务改革。 还有别的出路吗?到目前为止,似乎只有日本人能够将一个由组织构成的社会和对公众利益的追求调和起来。政府要求日本的主要利益集团,从“怎样做对国家有利”为出发点考虑问题,要求它们从符合国家利益的公共政策出发谋求自身利益。 然而,即便是日本,能否长期维持这一方法,也是令人怀疑的。它反映的是日本过去的一种看法,认为日本孤立地生活在一个充满敌意和反对者的世界中——因此所有的日本人,不管他们的直接利益是什么,都必须团结起来,以免被各个击破。在日本取得成功之后,这种态度还能维持下去吗?而且在西方,人们认为利益集团就该代表自己的利益,这种方法能行得通吗? 可能有人会这样问:这是一个管理的问题吗?它不是一个政治的问题、政府的问题,或者政治哲学的问题吗?但是,如果管理无法解决这一问题,那么不可避免地会用到政治手段。举例来说,如果美国的卫生保健机构、医院和医护专业人士不解决螺旋上升的医疗费用问题,政府就会对此加以限制,比如限定老年人就医的医疗保险费用。很明显,这种规定完全不是关心卫生保健,而很可能对它有害。这种办法的设计目的是解决政府及其雇员短期内的财政困难,也就是说,是用一种表面上有区别但同样片面的方法,代替医疗保健“利益集团”以自我为中心的片面方法。 如果新多元主义机构的管理层无法在公众利益和对其立身之本的特殊使命的追求之间达成统一,那么上述情况必将成为现实。
版权声明
本站素材均来源与互联网和网友投稿,欢迎学习分享
新多元主义:http://www.yipindushu.com/shangyeshiye/5082.html
推荐文章
09-12
1 经典句子,揭示生活的本质09-12
2 经典句子,记录着岁月的痕迹09-12
3 试用期员工高离职率的应对措施09-02
4 关于经典的唯美俗语心情09-12
5 促进员工业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