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我第一次读莎剧《哈姆雷特》的时候,产生了一个困惑:
丹麦国王死后,他的儿子为什么没有自动继承王位,反而让国王的弟
弟继承了呢?
我猜测,很多中国读者都有过这个疑问。因为我们生活在一个很
早就发展出强大的中央集权的国家,“朕为始皇帝。后世以计数,二yipindushu.com
世三世至于万世,传之无穷”世袭制,对中国封建专制王朝来说
是常态。而在欧洲的很多国家和部分时期,君主国实行的却是选王
制。莎剧《哈姆雷特》所基于的那段历史中的丹麦就是一个选王制国
家,国王的儿子不一定是下一代国王。
选王制最有名的例子,要数德意志的神圣罗马皇帝。作为名义上
的基督教世俗领袖和天下共主,神圣罗马皇帝这个机构非常复杂,前
文已经做了一些讨论。这个帝位是选举产生的。谁来选举皇
帝?如何选举呢?
选帝侯的起源
古日耳曼部落实行选举制,选举产生部族领袖(后来发展为贵族
和国王)。之所以采用选举制,很大程度上是出于军事需要,因为部
落需要强大的军事领袖来领导作战。部族领袖也往往担当祭司
之类的宗教领袖,作为神的代表。不过,领袖的位置虽然不一定是子
承父业,但一般在某个家族中传承。
日耳曼人的一个重要分支法兰克人有时实行选王制。查理大帝建
立的法兰克帝国覆盖的领土,后来大致被中世纪的西法兰克王国和东
法兰克王国继承。西法兰克后来演化为中世纪的法兰西王国,最终发
展出了世袭制。
而东法兰克王国后来演化成德意志王国和神圣罗马帝国。由于东
法兰克的多位国王没有留下合法子嗣,发生了多次王位争夺冲突。虽
然国王们努力建立世袭制,但因为贵族和教会的抵制,没有长期而稳
定延续的王朝建立起来,所以选举的传统越来越强,而世袭的传统越
来越弱。历史学家布赖斯提出,德意志王国/神圣罗马帝国与英格
兰、法兰西等欧洲其他国家不同,没有形成世袭制王国的最重要原因
是,神圣罗马帝国是普世帝国,帝位具有神圣的普世性,所以大家都
不能接受它按照血统世袭下去。如果德意志像英法一样,仅仅是一个
区域性的、民族的封建制国家,无疑也会演化成世袭王国。但德意志
人追求貌似更崇高的普世性,牺牲了自己王国的统一和中央王权,也
丧失了形成世袭制的机会。
在古日耳曼部落里,(理论上)所有自由人都有选举权。而在神
圣罗马帝国,渐渐地,选举权被少数权贵垄断。特定的几位诸侯获得
了固定的选举权,从此就是他们做主,连过场都懒得走了,不再装模
作样地征求其他贵族的意见。当然,因为之前缺少固定的选举制度,
理论上任何小贵族都有权在选举中发言,所以特别容易出现分歧和争
端。而将有权选举的人数减少并将选举人固定化,既有利于安定团
结,又有利于皇位的顺利传承。
这就是最早的一批选帝侯(德文“Kurfürst”,拉丁文
年的史料已经将选帝侯视为一个明确
的、重要的群体。我们不确定最早的选帝侯具体是哪几位,但应当
包括教会代表和德意志人四大部族(Stämme)的代表:弗兰肯公爵
代表法兰克部族)、施瓦本公爵(代表施瓦本部族)、萨克森公
爵(代表萨克森部族)和巴伐利亚公爵(代表巴伐利亚部族)。
选帝侯选出的是所谓“罗马人国王”,即德意志国王。要经过教
宗的加冕,罗马人国王才会获得神圣罗马皇帝的身份。所以严格地
讲,选帝侯其实是“选王侯”。不过话又说回来,他们的最终目的是
选出皇帝。所以我觉得将这个词翻译成“选帝侯”,是没有问题的;
用“选侯”当然也可以。
这个词里的“Kur”源自中古高地德语“kiesen”,
意思是“仔细查看、审视、掂量、选择”,与英语“choose”同源。
伦斯会议:选帝侯权力的确立
在10和11世纪的奥托皇朝与萨利安皇朝,因为皇权相对较为稳
固,皇帝在世时能安排好自己儿子的继承,所以皇位基本上是世袭
的,选帝侯的决议仅仅是加以确认,走个过场。奥托皇朝与萨利安皇
朝分别有连续四代皇帝是儿子继承父亲。但从1125年洛塔尔三世当选
开始,选举的不确定性越来越强。施陶芬皇朝的皇帝一般也能在自己
在世的时候就为儿子搞定下一任皇帝的位置。亨利六世皇帝(巴巴罗
萨的儿子)甚至尝试过把帝国变成英格兰和法兰西那样的世袭制君主
国,让帝位在施陶芬家族内部世袭,但遭到诸侯的坚决抵制。
芬皇朝绝嗣之后,选帝侯发挥了名副其实的作用,在差不多两个世纪
里,可以说皇帝确实是选举出来的,不会被任何一个家族垄断。
皇帝选举的程序和选帝侯的构成,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
年,上巴伐利亚的公爵、维特尔斯巴赫家族的路德维希四世
绰号“巴伐利亚人”)与哈布斯堡家族的“美男子”弗里德里希竞
争德意志王位。此次选举产生了很大争议,暴露出选举程序的很多问
题。
七位选帝侯分别支持两名候选人,但票数居然是五比四,而不是
五比二。原来,已经被废黜的波西米亚国王克恩滕的亨利为了拉拢哈
布斯堡家族支持自己夺回波西米亚王位,居然一个人投了两票,而且
他事实上已经被废黜,并没有选举权。而韦廷家族此时分裂成两支,
各自都主张拥有选举权,所以各投了一票。最终路德维希四世在战场
上打败了“美男子”弗里德里希,成为德意志国王和皇帝。但路德维
希四世与教宗矛盾重重,于是他扶植了一个新教宗来给自己加冕。
年,为了确立自己选帝的权力与合法性、支持路德维希四
世、反对教宗对德意志选帝程序的干涉,六位选帝侯在莱茵河畔伦斯
今天德国西部的一个小镇)开会,澄清皇帝的选举规则。这次伦斯
会议(KurvereinvonRhense)决定,选帝侯以多数票自动选出德意
志国王,无须教宗确认。
年,德意志诸侯甚至提出,如果教宗拒绝接受选帝侯选出的
德意志国王,国王无须教宗确认,可以由任何一位主教为其加
冕。这是神圣罗马帝国政体和皇帝选举制度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节
点。选帝侯的权力得到了正式确认。
金玺诏书》:七大选帝侯的确立
拥有选举皇帝的资格,自然是一种令人羡慕的特权。但谁能拥有
这种权利,换句话说,选帝侯的人员构成,还需要成文法律的规定和
规范,否则很容易引起纷争。
年,皇帝查理四世在纽伦堡召开帝国会议,颁布了
金玺诏书》,明确规定了神圣罗马帝国的政体和皇帝选举规则,确
立了七大选帝侯。查理四世这么做的目的是改变过去很长时间里(施
陶芬皇朝灭亡之后,也就是12世纪末到14世纪中后期)每一次选举新
皇帝都发生激烈冲突甚至内战的情况,他希望把选举皇帝的机制固定
下来,实现顺利的、和平的皇位交接。当然,《金玺诏书》实际上承
认了中央皇权的衰弱已经无药可救,承认了选帝侯的强势地位,将他
们选举皇帝的权利正式化、合法化。
七大选帝侯包括三位教会代表:美因茨大主教、特里尔大主教、
科隆大主教。这三位教会代表都是德意志最重要和最富裕的教区的领
导人。
还有四位世俗代表:波西米亚国王、普法尔茨伯爵、萨克森公爵
和勃兰登堡边疆伯爵。
四位世俗代表名义上代表德意志人的四大部族。普法尔茨伯爵取
代了弗兰肯公爵,占据了原先弗兰肯公国的大部分领土,所以代表法
兰克部族。另外,普法尔茨伯爵与巴伐利亚公爵的头衔一度由维特尔
斯巴赫家族的同一个人掌握,但家族在1253年分家,于是普法尔茨伯
爵与巴伐利亚公爵成为两个不同的家系。巴伐利亚公爵作为维特尔斯
巴赫家族的幼支,丧失了选帝侯的地位,这让他们长期耿耿于怀。
图2-5七大选侯在开会,左起:科隆大主教、美因茨大主教、特里尔大主
教、普法尔茨伯爵、萨克森公爵、勃兰登堡边伯和波西米亚国王
年,末代施瓦本公爵康拉丁(属于施陶芬家族,是神圣罗马
皇帝弗里德里希二世的孙子)在争夺西西里王位的斗争中兵败被杀,
施瓦本公爵”的头衔被废除。1356年的《金玺诏书》将勃兰登堡边
疆伯爵提升为选帝侯,他算是接替了原先施瓦本公爵的位置。后来霍
亨索伦家族入主勃兰登堡,他们的后人成为普鲁士国王和德意志第二
帝国皇帝。
萨克森公爵一直是非常有地位的强大诸侯。
图2-6七大选侯的纹章与“日耳曼尼亚”女神(PhilippVeit绘,1834—
年)
衔级最高的诸侯波西米亚国王也在《金玺诏书》中被确认为选帝
侯。
七大选帝侯的构成一直延续到17世纪。总的来讲,历代选帝侯的
宗旨是让皇帝保持一种虚弱的状态,避免出现施陶芬皇朝时期那种强
大的皇帝。皇帝当然会试图收回原本直属于帝国,但后来被诸侯侵占
的土地或特权,而选帝侯则努力阻止皇帝的这些行动。受到如此严密
的束缚之后,很多皇帝的目标仅仅是在自己短暂的任期内尽可能多地
捞油水(兜售皇室土地和特权等),为自己的家族挣得更多利益。于
是皇帝的权力越来越小,变得虚弱无力。选帝侯体制应当说是神圣罗
马帝国长期没有强大的中央集权的主要原因之一。布赖斯概括得很精
彩,查理四世“将无政府状态合法化,然后称其为政体”。
选帝侯在帝国框架内是威望和权势极大的诸侯,当然受到其他诸侯的
嫉妒与敌视。不过一直到近代早期,选帝侯都垄断着选举皇帝的权
力。哈布斯堡家族的皇帝们为了一帆风顺地将皇位传给自己的儿子,
当然会努力与选帝侯保持友好关系,以免节外生枝。
选帝侯构成的演变
年,新教诸侯与查理五世皇帝领导下的天主教诸侯之
间爆发“施马尔卡尔登战争”(SchmalkaldischerKrieg)。自1485
年以来,萨克森公爵家族(韦廷家族)分为两支,长支“恩斯特系”
拥有选帝侯地位,支持新教、反对皇帝;而幼支“阿尔布雷希特系”
支持皇帝。恩斯特系被皇帝打败,阿尔布雷希特系站在皇帝那边,是
胜利者。皇帝把萨克森选帝侯的地位交给了阿尔布雷希特系。
同样在宗教改革之后新教与天主教斗争的年代,选帝侯和普法尔
茨伯爵弗里德里希五世(1596—1632)在1619年接受捷克人奉上的波
西米亚王位,与皇帝分庭抗礼。三十年战争的第一阶段就是他与皇帝
之间的对决。登基仅仅一年之后,1620年11月8日,捷克人在白山
战役中的惨败终结了弗里德里希五世短暂的国王生涯。他因此获得一
个讽刺性的绰号“冬王”。他也被剥夺了选帝侯地位,而对皇帝忠心
耿耿的巴伐利亚公爵马克西米利安一世(普法尔茨伯爵的亲戚,同属
于维特尔斯巴赫家族)于1623年获得了选帝侯身份。维特尔斯巴赫家
族的幼支终于复仇了。
年,三十年战争结束,诸侯签订《威斯特伐利亚和约》,其
中一则条款是原先的普法尔茨一分为二,信新教的下普法尔茨归属
冬王”的儿子卡尔一世·路德维希(KarlⅠ.Ludwig,1617—
帝国为他设立了一个新的选帝侯地位。上普法尔茨归属巴伐
利亚,同时,巴伐利亚公爵保留选帝侯地位。于是选帝侯的数量增加
到了八人。
图2-7《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签订现场复原图(GerardterBorch绘,
年)
图2-8“冬王”的儿子卡尔一世·路德维希(ChristophLeBlon根据
的肖像创作的雕版画)
哈布斯堡家族想给奥地利争取选帝侯地位,但失败了;他们还想
让波西米亚国王(哈布斯堡家族)在投票平局的时候拥有一票决定
权,也失败了。
普法尔茨伯爵原本是信新教的,但在1685年,维特尔斯巴赫家族
一个信天主教的分支继承了普法尔茨伯爵的位置。选帝侯集团的宗教
平衡愈发不利于新教徒,所以新教徒呼吁设立一个新的新教徒选帝
侯,而哈布斯堡家族的皇帝也需要在北德有一个坚强的盟友。一位合
适的人选是不伦瑞克-吕讷堡的新教徒公爵恩斯特·奥古斯特(Ernst
属于韦尔夫家族),他统治的汉诺威是北德的
一大强国。为了获得选帝侯地位,他要在自己的家族实施长子继
承制,为此与自己的妻子和几个儿子发生了长期冲突。同时他努力
向皇帝示好,出兵帮助皇帝对抗奥斯曼帝国和法国。比如1689年哈布
斯堡家族向法国宣战后,汉诺威出兵18000人。他的一个儿子是哈布
斯堡军中的少将,于1690年与奥斯曼军队作战时阵亡。经过复杂的谈
判和贿赂,恩斯特·奥古斯特与皇帝达成协议,皇帝于1692年给了他
选帝侯地位。这个新的选侯国的正式名称是“不伦瑞克-吕讷堡”选侯
国,但因为汉诺威是其核心领地,于是很快就被大家称为汉诺威选侯
国。作为回报,恩斯特·奥古斯特继续出兵协助皇帝作战,并为皇帝
提供50万古尔登的现金,还承诺在未来选举皇帝时汉诺威选帝侯永远
支持哈布斯堡家族。据统计,为了获得选帝侯地位,恩斯特·奥古斯
特总计花费了250万古尔登,相当于汉诺威岁入的五倍。年,
恩斯特·奥古斯特的儿子、汉诺威选帝侯格奥尔格·路德维希成为英
国国王,即乔治一世,所以此后英国国王在神圣罗马皇帝选举中也有
一票。
年,萨克森选帝侯“强壮的”奥古斯特为了当波兰国王,皈
依天主教。不过这是他的个人行为,他的领地人民仍然是新教徒。萨
克森选帝侯甚至仍然保留了帝国会议里新教徒团体领导人的身份。
年,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期间,奥地利的哈布斯堡家族与法
国的波旁家族争夺西班牙王位,而巴伐利亚公爵和科隆大主教居然支
持法国、敌对皇帝,于是被处以帝国禁令(Reichsacht)。所谓帝国
禁令,就是剥夺法律地位,遭此种惩罚的人在法律上被认为已经死
亡,失去所有权利和财产,任何人可以随意抢劫、伤害或杀死他而不
受法律追究。不过,1714年,巴伐利亚公爵和科隆大主教都得到宽
恕,恢复了地位。1777年,维特尔斯巴赫家族的巴伐利亚分支绝嗣,
来自该家族普法尔茨分支的普法尔茨选帝侯继承了巴伐利亚公国。普
法尔茨选帝侯不再享有选帝侯地位,巴伐利亚则继续持有,于是选帝
侯数量减为八个。
其中有五位天主教代表:美因茨大主教、特里尔大主教、科隆大
主教、波西米亚国王(哈布斯堡家族)、巴伐利亚公爵。
三位新教代表:萨克森公爵(本人是天主教徒)、勃兰登堡选帝
侯(同时是普鲁士国王)和汉诺威选帝侯(同时是英国国王)。
图2-9查理七世,来自巴伐利亚(GeorgeDesmarées绘,1745年之后)
强大的奥地利哈布斯堡家族从1438年开始垄断帝位,皇帝选举变
成了走过场,直到1740年的“奥地利王位继承战争”。在这场战争期
间,反对哈布斯堡家族的势力推举巴伐利亚公爵(维特尔斯巴赫家
族)为皇帝,即查理七世,他是几百年来唯一不属于哈布斯堡家族的
皇帝。不过他在位仅三年。这场席卷全欧的大战的结局是,哈布斯堡
家族女继承人玛丽亚·特蕾西亚的丈夫洛林公爵弗朗茨一世成为神圣
罗马皇帝,再往后,哈布斯堡-洛林家族垄断帝位,一直到1806年神圣
罗马帝国解散。
选帝侯的特权
选帝侯是帝国直属的诸侯,优先权高于其他所有诸侯,仅次于国
王或皇帝。《金玺诏书》授予他们“不得上诉”特权。歌德在《浮士
德》第二部里描写过皇帝授予选帝侯的诸多特权:“我要把许多沃土
赏赐给你们忠良,同时还授予特权,让你们及时通过继承、购买和交
换把封土进一步扩张……作为法官你们可以作出终审判决,你们最高
的地位不容许上诉。捐税、地租、贡赋、采邑金、护送费和通
行税,开矿权、制盐权和铸币权统统归你们独享。”
和控制选帝侯的数量,《金玺诏书》还规定选帝侯的领地不可分割,
必须执行长子继承制。
每一位选帝侯都有自己的“帝国要职”(Reichserzämter),并
在(主要是仪式性的)皇帝宫廷中扮演角色。美因茨大主教是德意志
国相(ReichserzkanzlerfürDeutschland),科隆大主教是意大利
国相(ReichserzkanzlerfürItalien),特里尔大主教是勃艮第国
相(ReichserzkanzlerfürBurgund)。德意志、意大利和勃艮第是
神圣罗马帝国下属的三个名义王国。
大献酌官(Erzmundschenk)由波西米亚国王来担任。大司膳
则由普法尔茨伯爵或巴伐利亚公爵担任。大司马
是萨克森公爵。大司闱(Erzkämmerer)是勃兰登堡
边疆伯爵。大司库(Erzschatzmeister)是普法尔茨伯爵或汉诺威选
帝侯。大司旗(Erzbannerträger)是汉诺威选帝侯。
这些“帝国要职”纯粹是荣誉称号而已。不过在某些重大场合,
可能真的会请这些显贵来侍奉君主,为皇帝斟酒,等等。比如1184年
弗里德里希一世皇帝在美因茨的宫廷节庆期间,就请国王、公爵和边
疆伯爵来侍奉皇帝的宴席。《金玺诏书》规定,在新的德意志国王的
加冕礼上,要由享有“帝国要职”的人来侍奉。
选帝侯和帝国的其他统治者一样,是帝国会议(Reichstag)的成
员。重大的决定,比如设立新的选帝侯和建立新诸侯国等,需要诸侯
在帝国会议上商议来裁定。
帝国会议分成三个部分:选帝侯会议、诸侯会议和城市会议。所
以好几位选帝侯可以参加前两个会议。有的选帝侯拥有多重身份,享
有多个头衔,所以在议会里可能一个人就有好几票。
根据《威斯特伐利亚和约》,帝国会议还可以按照宗教信仰来分
成几个团体,如美因茨大主教是天主教团体的领导人,萨克森选帝侯
是新教团体的领导人,尽管萨克森选帝侯“强壮的”奥古斯特为了当
上波兰国王而皈依天主教。
选帝侯还有自己专门的礼服(Kurfürstenornat)。包括选帝侯大
氅(Kurmantel),宽袖,全部用白鼬皮制成(象征国王级别的权
威);白鼬皮的衣领;紫色手套;选帝侯帽(Kurhut),丝绒制成,
白鼬皮镶边;还有专门的选帝侯宝剑(Kurschwert)。
皇帝选举的程序
选帝侯选出的是“罗马人国王”,即德意志国王,要经过教宗的
加冕,罗马人国王才会获得神圣罗马皇帝的身份。如果教宗不认可,
就完全可能拒绝为罗马人国王加冕,不过这不影响德意志国王的统
治。哈布斯堡家族从查理五世之后,不再寻求教宗的加冕,因为他们
足够强大,不再需要这种合法性的加持。
选举的程序大致是这样的:前一任皇帝驾崩之后一个月内,美因
茨大主教召集选帝侯在美因河畔法兰克福开会。他们必须在受到大主
教传唤的三个月内聚集到一起商议。在选出下一任皇帝之前,由两位
帝国摄政者(Reichsvikar,相当于临时皇帝)主持朝政。按《金玺诏
书》的规定,帝国摄政者是“帝国的管理者,有权做出司法裁决、封
授教会领地、征收赋税与收入、封授采邑、以神圣帝国之名义接受宣
誓效忠”。萨克森选帝侯是负责北德的帝国摄政者,普法尔茨选帝侯
是负责南德的帝国摄政者。巴伐利亚与普法尔茨的统治者是维特尔斯
巴赫家族的不同分支,所以他们为争夺帝国摄政者地位也产生了许多
纠纷。
选举地点一般是法兰克福,但科隆、雷根斯堡和奥格斯堡等地也
举行过选举。选帝侯可以亲自到场,也可以派代表来。选举程序由美
因茨大主教主持。法兰克福有一个专门的选举礼拜堂(Wahlkapelle)
供投票。根据《金玺诏书》,每位选帝侯有一票,多数票即可决定下
一任国王。如果某位选帝侯不同意多数票,但不想和别人撕破脸皮,
同时也是为了让选举结果显得没有异议,就往往选择以各种理由缺
席,比如说患病、交通不便、赶不上选举的时间等等。
选帝侯可以自由投票给任何诸侯,包括他们自己。但在选择的过
程中,家族利益和政治的考量会起很大作用。
选出国王之后,选帝侯会向他呈送选举契约
它相当于国王与诸侯之间的合同,国王要保
障给选帝侯及其他诸侯的权利和让步。当选者宣誓接受选举契约之
后,他就正式成为“罗马人国王”,或称“德意志国王”。
神圣罗马帝国解散之后
拿破仑对德意志各邦的侵略和操纵,使得选帝侯的构成发生了很
大变化。1801年的《吕内维尔条约》将整个莱茵河左岸割让给了法
国,于是特里尔大主教和科隆大主教的领地没了,他们的选帝侯地位
被废除。只剩下一个教会选帝侯,即美因茨大主教卡尔·特奥多尔·
安东·马利亚·冯·达尔贝格(KarlTheodorAntonMariavonDalberg,1744—1817)。达尔贝格成为拿破仑的长期盟友。因为美因
茨被法军占领,达尔贝格的选帝侯地位被转移到雷根斯堡。
年,设立了四个新的选帝侯:符腾堡公爵、巴登边疆伯爵、
黑森-卡塞尔方伯和萨尔茨堡大主教。于是选帝侯总数上升到十人。并
且,过去总是天主教选帝侯多于新教选帝侯,现在是旗鼓相当。
年,奥地利吞并了萨尔茨堡,用维尔茨堡来补偿原主人,于
是萨尔茨堡的选帝侯地位转移到维尔茨堡。不过这几个新的选帝侯都
没有机会投票,因为神圣罗马帝国于1806年8月被废除了,再也不会选
举新皇帝。
虽然神圣罗马帝国不复存在,但选帝侯们继续统治自己的地盘,
有好几位在拿破仑庇护下获得了更高的地位。巴伐利亚、符腾堡和萨
克森选帝侯都成为国王。巴登选帝侯、维尔茨堡选帝侯和雷根斯堡选
帝侯成为大公。不过黑森-卡塞尔方伯仍然保留了选帝侯的称号,尽管
它已经没有意义了。他的领地很快被拿破仑建立的威斯特法伦王国吞
并,该王国的君主是拿破仑的幼弟热罗姆。英国国王则继续保有“汉
诺威选帝侯”的头衔。
拿破仑倒台之后,1814年的维也纳会议承认巴伐利亚、符腾堡和
萨克森选帝侯为国王,以及上述几个新的大公的地位。维也纳会议将
汉诺威提升为一个王国,由英王任汉诺威国王。
黑森-卡塞尔选帝侯想自立为卡蒂国王,在维也纳会议上到处
游说,甚至重金贿赂,但失败了,不过列强表示愿意承认他为大公。
黑森-卡塞尔选帝侯相信“选帝侯”的称号比大公更高贵,于是坚持自
称选帝侯。一直到1866年他的国家被普鲁士吞并,他都是德意志的唯
一选帝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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