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途而废】做事半途而废废掉的是事业与梦想,走路半途而废可能废掉的是人生。
无论是驾驶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避让过路行人的方式一般都是直接驶向行人的身后。这是生活常识问题,没有人会奔着行人去,那样会给行人造成惊恐;很少有人直接截取行人面前的路通过,因为行人向前走,车也向前走,那就不是一种避让,而是一种越来越近的交会了,所以极少有人采取这种过激的做法,现实当中采取这种方法的不是强人就是弱智,不属于正常的行路范围,暂且不论。
作为一个过路行人,在过路前仔细观察最为重要,一旦启动脚步实施过路行为,那就应当义无反顾,切不可随便中途转身折回。yipindushu.com
作为一名汽车驾驶员,遇有行人过路的时候,应当保持安全时速运行,行人的年龄、文化程度、性格脾气、生理状况、身体状况各不相同,很可能在过路时做出一些意外的举止。抄身后是常识,遇到折返是突然。
常识遭遇突然,分不清的是意外。所以无论何时何地,与行人擦肩时必须做好随时应对各类突发情况的准备,这个准备就是:保证出现任何情况,都能在第一时间刹住车,不发生人车接触。
横过公路必须全神贯注,过路就是过路,不要在如此短暂的时间里随便分神,因为此时你处的环境是在车来车往的道路上,由于车辆速度以及驾驶员的素质各不相同,情况随时都在发生变化,尽快跨过去,方能保证安全。即便有任何突然情况出现,也应当安全到达路边再做应对,而不是在行进途中改变主意随意折返。
无论是机动车驾驶入还是过路行人,安全行驶或走路,要自己把握,不要把自己的安全寄托于另外一方的“让”字上,尽管法律上有让的规定,道德上有让的礼仪,潜意识里有让的动作,但是只有自己的行为做到万无一失,才会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平安走路,安全行车。
【多吃事小,多占事大】生活中有人认为,多吃多占是占了大便宜。但是在行进的道路上,在你的路权范围之内,你占据的空间越小,安全系数越高。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一条规定:“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法律赋予了行人步行走路比驾驶非机动车行驶相对宽泛的规定:靠边行走。并不是同骑车一样,必须靠右行。
这个不仅是为了迎合人们日常走路的习惯设置,而是既考虑到了方便的因素,也考虑到了安全的因素。
在城市的街道,人们大可不必在出行时非得不断左右变换人行道,这是其一。其二是只要靠边,在公路上,靠左边走反而能够看清所有迎面而来的各类车辆更加安全,后面逆行而来的车辆则是极少数,所以不用像靠右边走路那样既要瞻前又要顾后。
可是如果你不靠边,不但违反了法律规定,还给道路平添一份混乱。
特别是在公路上,你如果靠左走路而不靠边,势必侵占了对行而来的非机动车的行驶路线,使其不得不为了让你而往外撑,如果你离路边距离过大,会令对行而来的非机动车驾驶人左右为难,从你左边穿越很可能临近与你躲到一处去了;正常从你的右边通过则很可能侵占了同向行驶的机动车的路线,在公路上,非机动车侵占机动车道意味着什么,相信大家都心知肚明。
发现前方行人与非机动车交会,作为机动车驾驶员开车超越时应该留出足够的提前量,避免与其擦肩而过。一旦他们两者之间做出任何出格的动作,你不但过不去,还可能吃不了兜着走。
在有车辆行驶的道路上走路,绝对不可以闲庭信步似的信马由缰,一定按照常识靠边走,按照法律规定靠边走。边上留出的空隙越大,占用的道路宽度就越大。而在混合路面上,非机动车道留出的空隙本来就小,行人再不靠边,一旦相遇,必定会有一方会为了躲避对方,而侵占机动车道,而机动车道上常有的就是风驰电掣的机动车,危险随时会发生,大祸随时会临头。靠边走路都知道,可是在走的过程中常有人会走样,这就是人在路上走,祸从天上降的根本原因所在。
在混合路上靠左边走路时,遇有对行的非机动车,路沿之外有空间,不妨抬脚迈上路沿避让一下;路沿之上无空间,一定紧贴路边走,避免发生“遭遇战”。
在一些窄路上,尽量不要选择靠左边走,不是所有的机动车驾驶员都懂得正确处理道路情况,窄路上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相互避让的空间相对狭窄,任何一方出现失误,都会造成不可挽回的严重后果。
【这样的题你绝不可以算错】一些算术题,四舍五入了事,一些题则需要精确到小数点后若干位数。
安全的算术题,没有最精确,只有更精确。
因为,普通的算术题错了可以重来,安全的答题往往只给你一次机会。
无论是横过公路还是横过无人行横道的城市街道,对左右方向的来车作出准确的判断,是安全通过的前提。好多时候我们明明看到两边来车相距尚远,行至中途时车辆却尖叫着冲到了跟前,吓出了一身冷汗。
对来往车辆的判断,既要看车辆类型,又要根据其当时行驶的速度作出自己的判断。按照常人步行的正常速度推算,一般行人步幅约合0.75米,设定步行的速度为每秒1.5米左右(老弱残疾达不到这个速度),通过18米的路宽需要十几秒的时间。按照一般情况下公路限制时速70公里,城市街道限制时速50公里计算,过路时如果机动车不提前避诖,时速70公里的车辆每秒就是19.4米,十秒就是194米的距离,此时我们过公路时必须与来车相距194米以上才足够安全;时速50公里的车辆每秒就是13.8米,十秒就是138米。过城市街道,必须与来车相距138米以上才足够安全。
可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的视线里,一般一百米就够远了,二百米就是够遥远了,准确把握具体的距离确实有一定的困难,其实这只是理论上的推算,实际上你在过路的时候,机动车驾驶员发现前方有人过路,即便不能依法刹车避让,也不可能目无行人我行我素地保持速度前进。
但凡事总是有个例外,生活中并不能完全排除有的驾驶人不但不减速避让,反而还加速与行人争道抢行。作为交通中的弱者——行人,必须把该想到的风险都想到,能做到的自我保护动作全部做到,把安全牢牢掌控在自己的手里,绝对不可以完全寄托于别人的道德礼让依法行驶上。
若想做到这些,过路时必须要求你作出准确的判断来,并且集中精力,尽快通过。将现在的道路当作枪林弹雨中的封锁线来穿越,不是夸大其词,而是恰如其分。
对左右来车的速度判断,小车与大车不同,载重车与空车不同。摩托车与一般车又有所不同。凡事向最坏处着想,向最好处努力,过路更当如此,当你发现左右两边都是大货车时,绝对不可以因为对方的车速慢而麻痹大意,掉以轻心,随意缩短自己预留的安全距离,而盲目乐观地跨出过路的步伐,因为在你过路的过程中,情况随时会发生变他,大货车的后面,随时会飙出一辆高速行驶的轿车甚至杀出一辆风驰电掣的摩托车来。为了保证万无一失,你必须恪守安全第一的原则,根据自己的行进速度与来车的距离,作出过路时机的正确选择。
法律规定,驾驶机动车经过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有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其实无论何种路段,何种情况,不管对方是依法横过还是违法横过,作为一个机动车驾驶入,既不能做交通事故中的责任人,也不要做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一方当事人。提前降速,提前礼让,保证对方的平安的同时,也赢得了自己的平静与顺畅,时间与效率。
驾驶机动车超车前,必须与前方的被超车保持足够的距离,这个距离是保证在超车之前,能够观察到被超车前方的道路情况。紧随前车行进突然超车,是超车的大忌!
作为一个过路行人,人们可以在交叉路口等待绿灯等满六十秒或者是更长时间,但是在无红绿灯信号指示的情况之下横过道路时,面对来往的车流,人们却总是显得急不可待,操之过急。有红灯提示时,你知道时间必须服从于安全;轮到自己需要付出时间做出判断与决策时,大家脑子想的不是寻找安全的过路时机,而是如何才能尽快地通过。这是一种被动的过路意识,这种意识不消除,路上的危险因素就无时不在无处不在。
城市的生活节奏快是现实,一条道路遇上车流高峰期,车辆首尾相接,你如果不选择见缝插针,想过路有时还真的很困难,为了过路,有可能需要等很长的时间。
作为一个职场人,争分夺秒在工作上是一种爱岗敬业的品质,只争朝夕在事业上是一种奋发向上的精神。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总是有些应酬废话天天在剥夺你阳光灿烂的早晨;总会有些碰响的酒杯日日在侵占你激情四射的黄昏。既然我们某些时候面对生活,并不乏付出时间的慷慨,何以道路上会吝啬那几分钟甚至更短的时间呢?前者的慷慨是为了发展,后者的吝啬则忽略了人生最宝贵的东西——平安。这种本末倒置、主次不分的观念必须及时更正,为了你平安的人生,对过路等待的时间慷慨一些吧,这种慷慨,得到的回报,是你所有发展必不可少的基石!
最安全的过路时机——左右来车无论大小,都要在萁相距甚远、能够给你留出充足的过路时间时从容过路。不可以心存侥幸,以为临近的车辆较慢,只要我快速启动,完全能够抢过去,而忽略了车后随时冲出来的其他车辆,临近的慢车对你的利处是速度慢不会对你过路构成威胁;弊处是慢车一般都是些大车,容易遮挡你的视线,令你看不清其身后的其他情况,而车辆是流动的,道路情况是随时变化的,认识不到这一点,轻举妄动带来的极有可能是一念之间“樯橹灰飞烟灭”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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