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概念
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工伤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法定的医疗救治以及必要的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这种补偿既包括医疗、康复所需费用,又包括保障基本生活的费用。
2.享受待遇
主要包括工伤医疗费、一至四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生活护理费、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辅助器具费、工伤康复费、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费用。
3.遵循原则
(1)无责任补偿(无过失补偿)原则;
(2)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原则;
(3)风险分担、互助互济原则;
(4)个人不缴费原则;
(5)区别因工与非因工原则;
(6)经济赔偿与事故预防、职业病防治相结合原则;
(7)一次性补偿与长期补偿相结合原则;
(8)确定伤残和职业病等级原则;
(9)区别直接经济损失与间接经济损失原则;
(10)集中管理原则。
4.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申请表
失业保险
1.概念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2.享受条件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3.申请流程
(1)企业已备案的失业人员接到原企业通知后,需携带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户口及身份证原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并填写申领失业保险金登记表,失业人员本人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办理失业登记。
(2)失业人员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复审,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申领失业保险金登记表并加盖公章。 (3)到失业保险管理局一站式业务厅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 【需携带资料】: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失业保险金登记表;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身份证和医保卡复印件1张。 4.失业保险金申请 失业保险金申请表 5.享受待遇 (1)领取失业保险金。 (2)如果患病或生育,到指定的医院就诊,可以按规定申请70%的医疗费补贴。 (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展私营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自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以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加上本次核定后已领取的月份,不能超过24个月),作为扶持生产资金。 (4)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以申领丧葬补助金、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金。 (5)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可以申领3个月的生育补助金,标准与其领取的失业保险金计发标准相同。 (6)免费享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 生育保险 1.概念 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她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 2.享受条件 (1)在职人员必须按规定参保缴费,生育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生育的当月和补缴生育保险费的月份不计入;(累计满12个月即可,没有连续缴纳也行) (2)在符合国家规定设置妇产科的医疗机构分娩、流产、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外地医院也可以报销) (3)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也就是说,只要符合基本国策,二胎也能领取) (4)待遇申领时效:生育的次月15日起,方可受理申领,逾期超过6个月未及时申领者,不再受理。(未在规定时间内申领的不予批准) 3.享受待遇 以下以北京市为例。 (1)生育津贴 ①所需材料: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注:以上复印件纸张格式用A4纸。 ②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婴儿出生后的2个月后办理)。 ③经办流程: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生育津贴费用。 符合享受晚育(满23岁)奖励津贴条件的,夫妻双方应在填写“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时选中享受晚育津贴的对象,且夫妻双方本人签字确认,并由双方单位盖章。 夫妻双方均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由女方单位填报“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女方未参加生育保险,男方已参加生育保险,且由男方享受晚育津贴,则男方单位须填报“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并进行申报工作。 (2)生育医疗费用(产前检查) ①所需材料: 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婴儿出生证明复印件1份; 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1份; 所有收据、处方(中、西药费)原件,住院费用明细,按日期先后顺序整理齐全(诊疗费4元可报销); “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1份(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②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婴儿出生后的2个月后办理)。 ③经办流程:参保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生育医疗(产前检查)费用。 (3)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住院费) ①所需材料: 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婴儿出生证明复印件1份; 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1份; 所有收据、处方(中、西药费)、住院费用明细、住院结算清单的原件,按日期先后顺序整理(诊疗费4元可报销); “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1份(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②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婴儿出生后的2个月后办理)。 ③经办流程:单位经办人持相关材料于每月1-20日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4.生育保险申请 生育保险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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