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故事文体的创立
在美国儿童文学开创史上,可以与朗费罗相提并论的是他的同学、文学泰斗纳撒尼尔·霍桑。霍桑有意识地、自觉地为孩子们写了一部《奇异之书》,为美国儿童文学确立了故事的文体以及人生价值的观念。
霍桑(1804—1864),出生于马萨诸塞州塞勒姆镇,原姓哈桑,父亲纳撒尼尔·哈桑原为商船船长。霍桑四岁时,父亲在英属圭亚那得了黄疸病突然去世,母亲伊丽莎白·曼宁·哈桑就领着霍桑和他的一个姐姐、一个妹妹回到外祖父家中,长期过着隐居的生活。霍桑从小养成好静沉思的性格,勤于读书;喜欢阅读班扬、莎士比亚、斯宾塞等大家的著作,对他出身的哈桑家族的整个历史尤感兴趣。早在中学时代,他就把他的祖先在17世纪30年代从英格兰来到北美殖民地大陆以及后来的发家过程做了研究和考证,使他比较全面地了解到这个家族的发展历史和17、18世纪新英格兰地区的社会状况,这些知识的获得对他以后写作小说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14岁那年霍桑随母亲去缅因州居住,1821年,在舅父的帮助下进入博多因学院读书。在他的同班同学中,有后来成为美国第十四任总统的富兰克林·皮尔斯和大诗人亨利·朗费罗。1825年,霍桑大学毕业后返回塞勒姆镇家中,开始了12年的纯写作生活,这时期他的作品大部分由儿童读物作家、出版商古德里奇拿去发表和出版。霍桑与古德里奇结交后,也对儿童文学发生了浓厚的兴趣,先后为少年儿童写了《祖父的椅子》(又名《根据1620—1803新英格兰历史写的真实故事》(1841)、《儿童传记故事》(1842)、《雪人》(1851)。
1850年,长篇小说《红字》的出版为霍桑带来了世界性声誉。出版商想在《红字》的基础上再出一本书,霍桑也早就酝酿写“一两本有关神话的故事书”。就在《红字》出版的第二年(1851),霍桑只花了六周时间就写好了《奇异的书》。《奇异的书》包括六个根据希腊、罗马的神话传说改写的故事,被放进一个大故事式的结构框架之中:在新英格兰坦加尔森林中的一个庄园里,来了一群孩子,领头的是个18岁的名叫龙斯塔西·布莱特的大学生。他们到森林里来采浆果。休息时,尤斯塔西给孩子们讲开了故事,一天又一天,他的故事一个又一个,一共讲了六个,即《女妖头》《点金术》《潘多拉的匣子》《三只金苹果》《神奇的水罐》《喀迈拉》。最后,在书的结尾,尤斯塔西宣称,他将写一本书并由一家大名鼎鼎的出版公司出版,这就是《奇异的书》。该书出版以后,大获成功,促使霍桑在一年半以后又改写了六个希腊、罗马的神话传说:《迷宫斩妖记》《安泰与小人国》《龙牙》《魔宫》《石榴籽儿》《金羊毛》,称为《丹谷故事》(又名《丛林故事》)。它与《奇异的书》合称《神奇的故事》,奠定了美国儿童文学的基石。它们一问世,便在世界范围内广泛流传,产生了世界性的影响。 俄国伟大的批评家杜勃罗留波夫在1858年就将霍桑的这两本书介绍、推荐给俄国的少年儿童。此时,它们已被译成法文。杜勃罗留波夫在短评《法文书籍》中是如此评介的: 《神奇的故事》 霍桑取材于神话的儿童故事 (由英文译为法文) 该书共两卷,其中包括选自希腊神话的故事12篇。…… …… ……总的说,霍桑是作为一个出色的故事家而闻名于世的;他的长篇小说就是成年人读起来也是爱不释手的。他凭借自己的才华能够把儿童故事也写得津津有味。他没有过分地拘泥于要保持对希腊神话传说的绝对忠实,他能够舍弃某些细节,改变故事的情调,削弱过于刺目的描写等。一般说,神话只作为霍桑写作的背景,在此背景上他可以完全自由奔放地去描绘呈现在他想象中的画面和事件。他自己在序言中说,古希腊人的诗体传说故事就其诗情画意来说是属于所有时代和所有民族的,因而任何一个民族在任何时候,都有权拿来为己所用,但不是一成不变地生搬硬套,而是根据时代的要求,予以生动地改造。霍桑能从这个观点出发来观察事物,因而他写出了一些确实生动有趣的故事,它们就像《一千零一夜》中的故事一样,能够吸引住敏感孩子们的注意。如果我们认为童话读物对儿童有益的话,那么在童话故事中像霍桑的故事这样生动、迷人的作品还真是为数不多呢。135 按照杜勃罗留波夫的观点,霍桑已经把希腊神话传说改造成新的童话——美国的童话,这是非常确切的评价,正是霍桑《奇异之书》的价值所在。霍桑为美国儿童文学创造了新的文体——面对着孩子讲故事的文体,不是做客观的直接的叙述,而是通过讲故事者尤斯塔斯与听故事的一群孩子们,和少年儿童读者建立起说故事的亲密的关系,可以时时推心置腹地做思想感情的交流。 这种文体的开头除了用童话式(“很久很久以前”)以外,往往用提问式、谈话式来叙述。如: 你听见过生长在海斯佩利梯斯的花园里的金苹果吗?(《三只金苹果》) 你们当中一定有人听说过足智多谋的国王尤利西斯的故事,听说过他怎样围攻特洛伊城,以及攻下这个天下闻名的城市并放火烧毁它以后,他又怎样花了十年之久的时间才重新回到他自己那个小小的伊塔卡王国。(《魔宫》) 在故事的叙述过程中,他常常用各种方式引起小读者的注意,把小读者带进他的叙述中去。有时,让小读者注意最有趣的情景: 现在,我的小听众,我要告诉你们的事会使你们目瞪口呆呢!这真是整个故事中最古怪的情形之一。你们记得,水银的拐杖自己跳去靠在小屋的墙上。唔,当它主人走进门口,这条拐杖留在后面,它怎么样呢?它立刻张开它的一对小翅膀,一跳一跳地走着,鼓着翅膀飞上了门口的踏步!(《神奇的小罐》) 想象一下,亲爱的小朋友们!当这个庞然大物,在半空中伸开四肢,脸朝下,踢着他的长腿,扭动着整个奇大无比的身体,就像一个婴儿在他父亲伸直双臂把他托向天花板时那样,这是怎样的一种奇观。(《安泰和小人国》) 有时,他用自问自答的方式加深小读者的印象: 提修斯害怕了吗?一点也不,亲爱的听众。哼!提修斯这样的英雄会害怕!人牛妖即使有20个野牛脑袋他也不怕。(《迷宫斩妖记》) 有时,以猜谜语的方式引起小读者的兴趣: 在那岛上,你们想想,他看见了什么? 不,你们永远猜不着,即使猜上五万次,也猜不着!我觉得这肯定是在海格立斯各次旅行和冒险事业的全部过程中,他所曾经看到过的最神奇的奇观。它比长着九颗头而且斩掉一颗就长两颗的九头蛇还要神奇;它比在海格立斯之前或者之后任何人所曾经看见过的,或者比将来任何时候的冒险家可能看到的一切东西都要神奇,它原来是个巨人!(《三只金苹果》) 多么精彩的富有儿童情趣的叙述,多么高超的给孩子们讲故事的语言艺术。霍桑的如椽大笔为孩子们写作时,是那么灵活自如,我们再来看一段似乎是叙述中的“多余的话”: 现在,我用不着提醒像你们这样聪明的小百姓,在很早很早的古时候,当美戴斯国王活着的时候,那时所发生的许许多多的事情,要是发生在今天我们的土地上,一定会被认为不可思议。另一方面,现今所发生的许许多多的事情,不但我们觉得不可思议,古时候的人民也一定会对这些事情目瞪口呆。总之,我认为,我们的时代比古代更稀奇古怪,但是,不管怎么样,我必须把我的故事讲下去。(《点金术》) 这一段插入语不但有提示下面情节发展的作用,而且有提醒小读者不要在童话世界中陷得太深的作用,同时还暗示故事与现实存在着相似之处。可见,这不是“多余的话”,而是有意味有作用的。 可以说,在美国儿童文学的草创时期,为少年儿童所接受的完美的文体已经在霍桑手中完成了。我们可以借用勃兰克斯对安徒生的论述来说明这种文体的产生及其特点:“谁要是讲故事给孩子们听,谁就自然而然地会在讲述的时候做许多手势,装许多鬼脸。因为孩子们听故事,同时也当真是看故事,孩子们差不多同狗一样的,一句和气的话或是一声凶恶的呼喝,倒不如一个和气的手势或者板一板面孔更能惹起他们的注意。因此,谁要是用文字来讲故事给孩子们听,他必须有这样的本领——音调要能够抑扬顿挫,要能够突然来个停顿,要能够做手势,装出一副吃惊的面孔,要有暗示那故事将要转向快乐方面的微笑,要能滑稽,能亲热,要有提神的使人忘倦的恳切而认真的口吻,——这一切,他必须织进他的文字中。自然他的文章不能够直接唱出歌来,画出色彩来,也不能跳舞;但是他必须把歌、舞、画,都装在他的文字中,就好比是关牢在那里似的,一翻开书来,它们就霍的直跳出去。”136霍桑的《奇异之书》所创立的正是这样一种文体——为孩子们讲故事的文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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