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转型:新时期
进入新时期,我们的儿童文学又发生了很大变化。从文化语境观察,直接影响八九十年代中国人的儿童观以及关于儿童问题看法的是这样两件大事:一是1989年第44届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儿童权利公约》;二是1991年七届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同年中国政府宣布加入了《儿童权利公约》。儿童的社会地位与权利以政府庄严的承诺和法律保障的形式被确定下来,这在中国历史上还是第一次,它所产生的社会影响与实质性的作用,无疑是巨大的、深刻的。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体现了现代社会最进步、最文明、最科学、最合理的儿童观,体现了人类社会对儿童与儿童权利有了更合理、更全面的认识。《公约》对儿童的理解是:儿童生下来就是一个权利的主体,他们拥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等基本权利。儿童是人,是走向成熟的人,是终将独立的人。社会应为儿童享受自己的权利创造更好的条件。
现代儿童观的确立和进步成为中国新时期儿童文学发展的根本基础与精神资源。《公约》对儿童有着明确的界定:“儿童是指十八岁以下的任何人。”无论是男的女的、健康的残疾的、黄种的白种的黑种的,都属于儿童的范畴。中国政府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也将儿童界定为“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两者都把十八岁作为儿童的年龄段。这对我们调整儿童文学的服务对象及其审美尺度有着重要意义,用曹文轩的话说:“要放宽儿童文学的领域、边界。”我们原来儿童文学的领域比较窄,大概到初中一年级,十三四岁这个年龄段,而国际上界定的“儿童”是到十八岁。八九十年代出现的关于儿童文学“三个层次”的观念(即从广义上说,儿童文学是为十八岁以下的任何人服务的文学,儿童文学包含少年文学、童年文学与幼儿文学这三个层次),关于儿童文学的成长主题以及“成长小说”的创作实践,关于“儿童的成长心理自身具有反儿童化倾向”的讨论,关于张扬儿童文学的阳刚因素、塑造“小小男子汉”形象的期待,特别是对具有创造性思维和鲜明个性的少儿形象作品的充分肯定,都说明了我们的儿童观——儿童文学观的转变。
我们还应提出西方现代性儿童文学的翻译以及对我们儿童文学界带来的影响。例如,80年代对瑞典女作家林格伦作品的译介。林格伦的作品有《小飞人》三部曲、《长袜子皮皮》三部曲、《淘气包艾米尔》三部曲与《疯丫头玛迪琴》等。从整体上说,林格伦作品是站在儿童的立场为儿童说话,对现行的教育体制、教育观念提出了挑战,主张充分尊重儿童个性,解放儿童。50年代林格伦的作品刚出现时,曾在西方文坛、教育界引起很大争议,但最后它的文化价值、儿童观念被充分肯定下来。80年代林格伦作品的广泛译介,对中国儿童文学带来很大的影响,例如对“童话大王”郑渊洁的影响。郑渊洁的童话很明显是站在儿童的立场为儿童说话,并对现行的教育体制提出质疑与挑战。他的作品通过其独家“承包”的《童话大王》月刊,在孩子们中间有着很大市场,“童话大王”的影响几乎持续到90年代后期。(郑渊洁的创作姿态以后发生了变化,这里按下不表) 在这里,我们还应特别谈谈英国女作家罗琳的现代超人体长篇童话《哈利·波特》(也有媒体把它称作“奇幻文学”)。出现在世纪之交的《哈利·波特》不但在出版史上是一个奇迹,在世界儿童文学史上也将是一个奇迹。《哈利·波特》创造了网络时代的阅读神话,光在中国就已发行了500万套。骑着飞天扫帚的英国小男孩哈利·波特的横空出世,把电脑、游戏机前的儿童重新拉回到了阅读童话的激情之中。这部长篇童话的成功很值得我们研究,成功的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例如奇特大胆的幻想激情,融校园、成长、魔幻于一体的结构体系,将古老的巫师故事模式与现代少儿生活世界有机结合,等等。但我认为,《哈利·波特》之所以深受网络时代广大小读者的欢迎,根本原因在于有一个正确的适合时代潮流的儿童观。人民文学出版社已经翻译出版了《哈利·波特》全部作品,我们注意到,从罗琳创作的这些作品考察,可以发现每一部都有一个相似的故事框架:一开头都是哈利·波特在他姨父家里,过得非常痛苦,而且还要受他表哥的欺负。但他一进入魔法学校就仿佛进入了“快乐大本营”,他高兴,他活跃,他开朗。当故事快结束时,往往是魔法学校要放假了,他又不得不回到姨父家里去。哈利·波特称现实世界为“麻瓜世界”,而魔法学校则是超现实的快乐世界,很显然这是两个世界的对比。哈利·波特在现实世界,也就是“麻瓜世界”里是不愉快的。他的很多儿童权利被剥夺了、漠视了、损害了,甚至连生存都成问题(他住在姨父家的一个碗柜里,类似于我们装破烂杂物的小屋),知情权更被无理剥夺(魔法学校派猫头鹰给他发了很多信,但都被姨父无理扣押了)。而一进入魔法学校,哈利·波特就完全变成了另一个人,他和他的小伙伴可以完全彻底地展开心灵的翅膀,释放压抑的精神,那是一个幻想的、游戏的、愉快的、浪漫的、自由的空间,里面有各种各样好玩的东西,还能学到各种各样的魔法——这里的“魔法”是指能满足儿童幻想的东西,如能飞行、打魁奇球,力大无比,想要什么就能变什么,体验到成功的愉快与满足,甚至还能成为英雄。儿童的梦幻激情和游戏精神在这里得到了充分的满足和解压的释放。《哈利·波特》写了两个世界的对比,实际上就是两种儿童观的对比。现实世界的儿童观,忽视儿童、剥夺儿童的各种权利;幻想世界里的儿童观,儿童的天性得到了自由发挥,给儿童的精神生命设置了一个完全开放完全自由完全尊重的空间。 八九十年代改革开放、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东西文化的八面来风,深刻地影响着我们的儿童观与儿童文学观。人文精神在我们的儿童文学中日渐得到彰显,以儿童为本位,尊重儿童的价值,维护儿童的权利,提升儿童的素质,实现儿童健康成长的人生目的,正在成为我们这个时代儿童文学的价值尺度与美学旗帜。为了说明这一点,我们有必要做一个比较:五六十年代,儿童文学塑造的主要是充满共性的“一边倒”形象,热爱集体、热爱劳动、热爱人民公社,提高阶级斗争觉悟,甘做革命的小小螺丝钉等,这是当时流行的少儿人物形象的共性,当然这有其时代意义与教育作用,体现了那个时期的社会文化对儿童的期待。而进入八九十年代的儿童文学创作,可以说是异彩纷呈,旗号林立,风格各异。其中有一个现象特别抢眼,这就是普遍看好、推崇那些具有鲜明个性的敢想敢做的素质健全的少儿人物形象,突出塑造人物的个性特征、创新思维,勇于独立思考、独立判断。例如曹文轩的《古堡》,刘健屏的《我要我的雕刻刀》,陈丹燕的《上锁的抽屉》、《中国少女》,刘心武的《我可不怕十三岁》,班马的《六年级大逃亡》,苏曼华的《猪屁股带来的烦恼》,孙云晓的《微笑的挑战者》,陈丽的《遥遥黄河源》,李建树的《蓝军越过防线》,等等。这些作品(包括小说、散文、报告文学)曾在八九十年代产生过广泛的影响,有的还引起激烈的讨论。这说明了什么?这实际上是我们的时代对儿童的成长观念发生了变化,我们这个社会已经承认人是有个性的,有差异的,要尊重人的个性,尊重儿童个体生命成长过程中个人性格的建立与价值。吴其南在《新时期少儿文学中的成长主题》(《温州师范学院学报》1994年第1期)一文中,就八九十年代儿童文学创作中对儿童个性的尊重和儿童的成长问题作过比较缜密的分析,提出过很有建设意义的见解。汤锐在其《比较儿童文学初探》(湖北少年儿童出版社1990年版)一书中,提出八九十年代整个儿童文学主题就是“高扬人的旗帜”,就是突出儿童作为生命个体的价值在文学创作中日益得到尊重与强调。这是切合新时期儿童文学创作实际的。 综观20世纪中国儿童文学的发展思潮,集中到一点,就是“儿童观”问题。从五四“以孩子为本位”的儿童观,到30年代“配合一切革命斗争”而形成的儿童观与儿童文学观,再到八九十年代尊重儿童个性的儿童观,它的背后是社会文化产生了变革,通过儿童观来影响儿童文学观和儿童文学作家的创作。所以,我始终感觉到在一切儿童文学现象背后都有一双无形的手在操纵,在起着作用。 在20世纪中国儿童文学的发展进程中,曾有不少作家、理论家对儿童文学提出过种种理念,譬如五四前后鲁迅、周作人倡导的“儿童本位”的儿童文学观;二三十年代郑振铎、茅盾提出的儿童文学要帮助儿童认识社会、认识人生;六七十年代鲁兵、贺宜提出的儿童文学是教育儿童的文学;八九十年代以曹文轩为代表的一批年轻作家认为儿童文学关系到未来民族性格的塑造。一时代有一时代的文学,一时代也有一时代的儿童文学。儿童文学的根本问题就是儿童观问题。儿童观问题应该是我们考察20世纪中国儿童文学发展演变的一个重要切入口和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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