顽皮的男孩子成为美国儿童文学的主角,是从通俗儿童文学作品中开始的。
南北战争以后,著名的霍拉肖·阿尔杰(1834—1899)的小说很快地取代了雅各布·阿博特的《罗洛丛书》而畅销全国。1868年,霍拉肖·阿尔杰的《穷小子迪克》问世,以后他接连写了类似的100多本小说,都是描写贫穷的、经常无家可归的孩子们爬到体面地位的故事——美国少年发财和成名的故事,成为男孩子爱读的通俗儿童文学作品。阿尔杰的这些小说所表达的价值观念很庸俗,文学成就平平,但它不像当时的“一角钱小说”141和“故事报”中刺激性的廉价小说那样被人瞧不起,他的主人公们——那些出身贫苦、没有受到什么教育但野心勃勃的男孩子们,曾经作为时代宠儿的象征影响着美国青少年的道德世界。
真正具有儿童文学上开创意义的顽童小说是1873年出版的《一个坏男孩的故事》,作者为美国最有文学权威的《大西洋月刊》主编托马斯·贝利·奥尔德里奇(1836—1907)。奥尔德里奇生于新罕布什尔州的朴茨茅斯城,后移居新奥尔良和纽约等地。奥尔德里奇22岁时任《家庭生活杂志》的编辑,1866年任《每周星期六》编辑,以后又担任《大西洋月刊》的主编。1852年开始写作,1855年出版的第一部诗集《巴比·贝尔的民谣》使他赢得声誉。在任《每周星期六》的编辑期间,他完成了著名的自传体中篇小说《一个坏男孩的故事》(1873)和《希巴的皇后》(1877)。此外他还写过一些儿童故事和儿童短诗,其中《玛乔丽的年历》风趣幽默,贴近孩子的生活,在欧美广为流传。
在《一个坏男孩的故事》中,奥尔德里奇描述了他在朴次茅斯和新奥尔良的童年时代,塑造出一个调皮的男孩形象——顽童汤姆·贝利。汤姆·贝利被父母从新奥尔良带到了里弗茅斯,与祖父纳特上尉和未出嫁的大姑艾比盖尔一起生活,他的父母却离开他回北方去了。从此,贝利像脱了缰的野马一样无拘无束,在学校里,加入了一个秘密小团体,参加了焚烧一辆公共马车和燃放南北战争留下的大炮等“轰轰烈烈”的活动。由于受到《汤姆·布朗的求学时代》里的一个告诫——如果正义在你的一边,就要和他们一决雌雄——的激发,他狠狠地教训了那些向老师告密的学生。后来他参加了一次乘船旅游活动,途中他的一个朋友淹死了,又意外地重逢了祖父的爱尔兰女仆和其长期失散的丈夫塞勒·本。最后,贝利的父亲去世,他毅然决然地去纽约独立谋生。贝利和他的小伙伴们都有顽童的特征:爱打架斗殴,爱捣蛋,不爱读书,他们与传统的观念、与家长和老师相对抗,追求自己独立自由的人格。小说叙述得活泼、流畅、生动,文学性极强,具有一股阳刚之气,开了“顽童小说”的先河。 《大西洋月刊》的另一任主编、美国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人威廉·迪安·豪威尔斯(1837—1920)创作的《少年城》也以它的粗犷与真实推进了顽童小说的发展。但他的好朋友马克·吐温却坚称这本书不是孩子们的书,而是专为大人所写的有关儿童时代的书。也许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马克·吐温写出了一部孩子们所能阅读欣赏的无与伦比的顽童小说。1876年,他的《汤姆·索亚历险记》出版,树立了美国儿童文学的一块丰碑。美国著名作家艾略特认为:“对于吐温的读者来说,无论他们生活在什么地方,密西西比——是一条具有至高无上意义的河。”142同样,对于吐温的小读者来说,他们心中的汤姆·索亚也是至高无上的,只要亲眼目睹下面一个场面,那么你对这点就会深信不疑:就像每年有圣诞一样,美国儿童每年有个奇特的“刷墙日”——孩子们的盛大节日。这一天,身着各色服装的孩子们从四面八方赶来,兴高采烈地聚集在一起,举行刷墙比赛,看谁刷得又快又好。这富有儿童情趣的一幕,仿佛使我们又看到了汤姆·索亚和他的小伙伴们。是的,正是马克·吐温所塑造的那个不朽的顽皮聪明的汤姆·索亚,在被罚刷墙以后,针对同伴们喜欢新鲜的心理,让他们心甘情愿地放弃各自的游戏,用心爱的“宝物”向他换取刷墙的机会,从而把刷墙活儿演变成一件了不起的事,一件快乐无比的事,一种竞赛,一种游戏。今天美国儿童的刷墙日,正是对不朽的汤姆·索亚的永久的纪念。 汤姆·索亚自从被马克·吐温在1876年作为《汤姆·索亚历险记》的主人公创造出来以后,越过了一个多世纪的岁月,今天仍然是美国儿童、也是全世界儿童最喜爱的人物之一。尽管世界已经从镀金时代进入到电子时代,汤姆·索亚的艺术魅力却依然未减,连同他的刷墙日一起磁铁般地吸引着孩子们。 也许有人会说,汤姆·索亚不过是个顽童而已。说得正确,汤姆·索亚是个顽童,更确切地说,汤姆·索亚是个被欣赏、被接受的顽童,马克·吐温欣赏他,评论界和小读者欣赏他,美国儿童文学接受他,世界儿童文学接受他。汤姆·索亚的性格核心的确是顽皮,而顽皮又的确是孩子们的天性、自然的本性、天赋的人权。承认不承认孩子有顽皮的权利,形成一条封建文明和近代文明的分水岭。因此,马克·吐温笔下的汤姆·索亚已经具有深刻的象征意义。 马克·吐温(1835—1910)原名塞缪尔·朗赫恩·克莱门斯,生于密苏里州的佛罗里达镇,在汉尼巴尔小城长大,父亲约翰·克莱门斯是律师,在他12岁时去世。从此,他开始了独立的生活,当过印刷所的学徒工、报童、排字工人,后来又到密西西比河的航船上当了水手和舵工。1861年南北战争爆发,密西西比河航运萧条,马克·吐温到西部去做淘金者,但辛苦了几年一无所得。1863年,他转而以写文为生,先后在内华达的弗吉尼亚城《事业报》和旧金山的《晨报》当记者,开始使用笔名“马克·吐温”,这是水手的行话,意指“水位12英尺深”,船可以通过。1867年他作为记者乘轮船去法国、意大利和巴勒斯坦旅行,从事创作活动。70年代初,马克·吐温结婚后定居在康涅狄格州的哈特福,直到1910年病逝。 马克·吐温是他那个时代和地区的产物。他是出生在淘金时代的孩子,也像所有的创业者那样——以坚强不屈的幽默感对待生活。他的传记作者厄尔伯特·宾格罗·佩恩写道:“这种幽默感产生于一种独特的情况——与边远地区的斗争之中。这是一种孤注一掷的斗争,态度认真了就意味着屈服。女人为了不致哭泣而笑;男人在不能咒骂的时候才笑。结果就产生了西部幽默。这是世界上最清新、最狂热的幽默,但它的背后是悲剧。”143马克·吐温崎岖跌宕的生活经历为创作提供了源源不断的素材。在他度过童年的地方——汉尼巴尔,讲故事是一种流行的消遣方式,马克·吐温因善于讲故事而闻名乡里,他的创作生涯就是从写幽默故事开始的。当时正值美国“幽默文学”繁荣的年代,马克·吐温成为一名杰出的幽默讽刺作家。他的著名短篇小说有《竞选州长》《百万英镑》(1870),长篇小说有《镀金时代》(1874)、《汤姆·索亚历险记》(1876)、《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1884)、《王子与贫儿》(1881)等。 《汤姆·索亚历险记》的素材来自马克·吐温在密西西比流域的童年生活,它和《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一起被称为“河之书”,都是世界儿童小说的珍品。小说里的故事发生在南北战争前美国南方的圣彼得堡小镇,主人公是个10岁的小学生汤姆·索亚。作品通过描写他和他的好伙伴一起追求惊险、寻找自由的传奇经历,反映了19世纪40到50年代美国南方社会闭塞、沉闷、死板、庸俗的生活现实,将生气勃勃的儿童特性与枯燥乏味的生活环境、陈腐落后的教育做了鲜明的对比。 据作者在书前《小引》中的交代,主人公汤姆是他所认识的三个孩子的特点结合起来的角色,这位10岁的小调皮鬼的冒险故事,“大部分是实际发生过的”。所谓实际发生过,就是其中一两件事情是作者的亲身经历,其余的都是他儿时伙伴的故事。可见,这部作品也是一部回顾童年之作。汤姆这个人物的产生,是作者生活经历的结晶,亲身感受的升华,是从活生生的生活中提炼出来的,通过作者独特的文学表现,塑造成为一个具有典型意义的活生生的艺术形象。汤姆那顽童的个性特征极其鲜明生动,他聪明、大胆、诚实、感情丰富、喜欢活动和冒险、富有想象力和推测力。他和管教严厉的姨妈生活在一起,身心感到不自由,他厌恶死读书,不喜欢听千篇一律的布道教义,讨厌虚假的社会礼节,因此常常在课堂上“捣乱”,在教堂里“恶作剧”,也常常挨打受罚。他和自己的同班好友乔埃·哈波、流浪儿哈克贝利·费恩,把孩子气的幻想付诸实现,从扮演海盗玩游戏到划着小船去荒岛“体验”海盗生活,从半夜到坟上看见杀人的惨剧到协助捉住真正的凶手,从发掘宝藏的奇想到真正寻找到成堆黄金,从河上漂流到洞中探险,无不洋溢着惊险有趣的色彩,构成奇特不凡的情节。汤姆那活泼自由、稚气可掬的儿童心灵,深深地引起孩子们的共鸣。汤姆·索亚已经成为美国孩子心目中的一位英雄。为了纪念这位了不起的主人公,美国每年才举办“刷墙节”,各地孩子聚在一起比赛刷墙,因为汤姆·索亚曾是一位“光荣的刷墙手”。 马克·吐温把自己这本书称为“仅仅是一首用散文来表现的赞美诗,给了它一种人世间的气息”。是的,他用这本书来赞美充满自由和生机的多姿多彩的童年,顽童汤姆的吸引力正在于他充分发挥了一个孩子的智能和体能去创造自己的生活。汤姆·索亚的一切都是以恶作剧的方式来进行的,所以他被称为顽童,然而却顽而不劣,品质中并没有劣的成分。他的每一次恶作剧都是对大人世界的陈规陋习、束缚禁锢的反抗,其前因可解,其后果可喜。他能把大人的惩罚变成愉快的游戏,本是被姨妈罚去刷墙,他却在小伙伴面前显示这是一个难得到手的工作机会,使得每个小伙伴都对刷墙产生浓厚的兴趣,争先恐后地用最好的东西向他换取刷墙的权利。他也能把大人的奖励变成可笑的儿戏,用自己的宝贝去换取只有背熟《圣经》后才能得到的蓝条儿、红条儿、黄条儿,再从校长那儿换取一部《圣经》作为奖品,结果却当众回答不了校长得意之余向他提出的有关《圣经》的最简单的问题。他的离家出走和自动归来导演了一场悲剧和一场喜剧,他找到凶手和财宝的奇迹把全镇公民的头脑都弄得恍恍惚惚。真是一个小孩戏弄了所有的大人,这大概是奇迹中的奇迹吧! 在一连串的行为活动中,汤姆的内心世界得到了充分的展示。对儿童小说家来说,表现儿童内心最深处的内在生活是最了不起的,也是最困难的,马克·吐温极其成功地做到了。他用幽默风趣的笔调,把汤姆内心孩子气式的感受、感情、情绪、体验、思维表现得淋漓尽致,精彩纷呈的心理描写片段随处可见。这里试举一例: 不过两分钟的工夫,甚至还没有那么久,他就把他的一切烦恼通通忘记了。这并不是因为他的烦恼对他不怎么沉重和深切,比大人的烦恼对大人的影响轻松一丝半点,而是因为有一种新的强烈的兴趣压倒了他的烦恼——正如大人在新奇遭遇的兴奋之下,也会忘记他们的不幸一样。这种新的兴趣是吹口哨的一种宝贵的新奇妙法,他刚从一个黑人那儿学了来,满心想要练习练习,不 叫别人打搅。那是一个特别的像鸟儿叫的音调,是一种流畅的婉转的轻柔调子,在吹奏的时候把舌头断断续续地抵着口腔的顶上就可以发出来——读者只要曾经是一个小孩,或许还记得那是怎么吹法。汤姆练得很勤,又很用心,所以不久就学到了妙诀,于是他迈着大步沿街走着,嘴里吹得溜溜转,心里说不尽地高兴。他的感觉很像一个发现了新行星的天文学家的感觉那样——不消说,要是以那股强烈、深沉和纯粹的愉快劲儿而论,那还是这个孩子胜过天文学家。 这一段心理描写具有鲜明的马克·吐温风格,除了幽默风趣外,还有与细节的结合,与成人的比较。生动形象的细节描写穿插其间,再也不会产生冗长感和沉闷感——而这是一般心理描写所难免的通病,会破坏小读者的阅读兴趣。至于与成人相比较,则是马克·吐温的独特设计,他在《小引》中透露:“我这部书虽然主要是打算供男女少年们欣赏的,可是我希望成年人并不因此而不看它,因为我的计划有一部分是想要轻松愉快地引起成年人回忆他们童年的生活情况,联想他们当初怎样感觉、怎样思想、怎样谈话,以及他们有时候干些什么稀奇古怪的冒险事情。”很显然,马克·吐温在引导成年人进入童年时代的时候,他已经先入为主了。所以能如此真实地再现孩子的心理活动,对孩子那种“强烈、深沉和纯粹”的天真感情不无欣赏、羡慕之情。 对孩子天性和心理的准确把握是马克·吐温成功地塑造出顽童汤姆的奥秘,为儿童小说提供了取之不尽的经验。另一方面的经验是对环境的重视和剖析,在赞美汤姆的同时,马克·吐温讽刺了人物周围的环境和教育。这两者是相辅相成的,正因为马克·吐温对闭塞的环境和刻板的教育感到不满,他才会为不受这种环境和教育约束的汤姆叫好。对小镇的镇长、牧师、主日学校的校长和老师,对宗教迷信,对教育方法,马克·吐温都不无挖苦揶揄之意。在塑造汤姆这个杰出顽童的时候,他一方面准确把握住孩子的天性和心理,另一方面深刻剖析不利于孩子充分发展的社会层面,以此酿成情节的基本矛盾冲突,在性格与环境的冲突之中树立起人物的形象,从而赋予人物性格以独特而丰富的审美内涵。汤姆之顽,既是儿童天性的自然流露和顽强表现,又是与环境对抗的产物。透过汤姆之顽,既使人们洞悉孩子的特性而到达理解的觉悟,又使人们认识社会环境的陈腐落后而产生改革的希望。当我们禁不住高呼“顽童汤姆万岁”,其实是在高呼“童心万岁”,高呼“理解万岁”,高呼“进步万岁”,高呼“开明万岁”。汤姆正是作为童心的肖像和社会的镜子才具有不朽的生命力。只要为童心而歌唱的愿望还在,为儿童争取更加完善的社会环境的愿望还在,顽童的形象就会在儿童文学中不断出现。 《汤姆·索亚历险记》出版后,马克·吐温对人说:“不久的将来,我要描写一个十二三岁的孩子,让他亲口述说他一生流浪的经验。”8年以后,他实现诺言,于1884年出版了《汤姆·索亚历险记》的续集《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前部作品中的配角哈克贝利·费恩一跃而为后部作品的主角,成为马克·吐温笔下的又一顽童形象。 在哈克的身上,闪耀着机智和正义的光彩,照亮了他的流浪生涯。这个十二三岁的流浪儿,与逃亡黑奴吉木相依为命,结下深厚的友谊,凭着机智和正义,帮助吉木逃脱追捕,在吉木被卖以后又把他救了出来。同样凭着机智和正义,哈克还揭穿了两个江湖骗子的卑鄙骗局,替善良的人们保住了家业。哈克之所以成为一个无家可归的流浪儿,是因为他不堪忍受醉鬼父亲的虐待,在整个流浪过程中,他全凭双手劳动来维持生活,向往的是鲁滨孙式的荒岛生活。在哈克粗野的外表之下跳动着一颗纯洁的爱心,所以能够博得人们的同情和喜爱。但如果和汤姆相比,哈克是个成人化的孩子,远不如儿童化的汤姆那样体现出孩子的天性和心理。 就整体而言,两部历险记也大有差别。《汤姆·索亚历险记》是真正的孩子的历险记,所展开的生活世界也以孩子为重心;而《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的重心已转移到社会的层面,哈克不是和同年龄的孩子在一起流浪,而是和成人,他的流浪伙伴先有黑奴吉木,后又加上两个江湖骗子。随着这四个人的流浪足迹,马克·吐温不但将密西西比河的自然景物一一生动描绘,而且将河岸小市镇的生活情状一一展现出来,其中交织着两个骗子的行骗活动。因此,这部作品就起到了拍摄当时社会某些侧面的作用。严格地来说,这不是一部儿童文学作品,只有《汤姆·索亚历险记》才是典范的儿童文学作品。 当然,这两部作品也有共同的精神特征,甚至和奥尔德里奇的《一个坏男孩的故事》在精神上也有相通之处,类似的作品还有豪威尔斯的《少年城》。《美国精神》一书曾经对这类作品做过一个极好的归纳:“这类回忆童年的作品都有一个突出的特点:背景总是农村或小城市,而且几乎所有的家庭都是清贫、正直的。这是所有这些作品的共同点,而道德伦理和风俗习惯的相同尤为明显。少年城的法规到处都一样,它以成人世界的法规为忠实蓝本。每一个男孩都很调皮,但很少品质恶劣:恫吓、盗窃、欺骗、诡诈这类坏人坏事都尽量少写,比写成年人世界要少得多。每一个男孩都有崇高的荣誉感,并且身体力行。他们勇敢、自强、为自己的权利而战斗,而且光明正大,不搞阴谋诡计;他们学会了采取果断的冒险行动;鄙视胆小鬼和泄露秘密的人,鄙视缺乏男子气和临阵脱逃的人。他们喜欢成群结伙,在一起玩耍,忠于同伴,很少结下怨恨。他们像古代骑士那样照顾妇女,尊敬长辈;在成年以前不接近女性,成年以后热恋女性。他们对人心直口快,但并不粗暴;他们收集各种各样心爱的玩物,但几乎毫无例外地都有一只爱狗。他们思维敏捷,异想天开,能想出各种游戏。他们生活在一个印第安人、牛仔、海盗、走私贩杂居的世界里;他们从城市游民胡编的故事中学到很多东西,但很少被他们带坏。他们信鬼神但不信宗教,上教堂是因为不得不去,而且讨厌过礼拜天。他们跟别人公平交易,比赛输了就认输;他们不肯乘人之危而逼人太甚,并鄙视各种卑鄙下流的行为。他们心地单纯,讲民主,不分高低贵贱和肤色,憎恨势利眼和假正经,愿意跟穷人和无依无靠的人做朋友,在富人面前总感到不自在。”14419世纪70年代以后出现在美国儿童文学中的顽童,其总体风貌确乎如此。 顽童小说具有鲜明而独特的美学风格。19世纪70年代以前,美国儿童小说在女作家的统领下基本上是家庭小说,以描绘日常生活情状为主,进入小说的社会生活面比较狭小,情节舒缓平静,具有写实的风格,给人情感的陶冶。这些小说的主人公又都是少女,因此又称少女小说。而顽童小说的美学风貌则与此不同,有冒险的色彩,展开比较广阔的社会生活世界,情节跌宕起伏,具有戏剧的风格,给人粗犷的美感。无论是少女小说,还是顽童小说,自从它们出现以后,就为美国儿童文学带进了新的小说类型,其内容会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其形式也会逐渐丰富和发展。然而它们的基本特征没有消失,作为一种小说的类型而始终存在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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