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2年,美国女作家威拉·凯瑟的《啊,拓荒者》的问世,为美国文学带进了一种具有新的生活经历的主人公。时隔20年以后,具有同样生活经历的小主人公在儿童文学中出现了,那是女作家罗拉·英加尔·槐尔特在“美国西部拓荒故事丛书”中塑造出来的。
罗拉·英加尔·槐尔特(1876—1957),出生于美国威斯康星州。从童年到少女时代,她和全家一起多次迁居,先迁到现在的俄克拉荷马、明尼苏达和达科他等地,后又和丈夫及7岁的女儿迁居到密苏里的曼斯菲尔特。1931年她64岁时开始为孩子创作,连年出书,成就卓著。1954年,她在美国设立“罗拉·英加尔·槐尔特奖”,授予优秀的儿童文学作品。到1957年去世,她整整活了90岁。
罗拉·英加尔·槐尔特在她20多年的写作生涯中,共写了9部系列性小说,合在一起总名为《英加尔一家的故事》,又名“美国西部拓荒故事丛书”。主要包括《大森林的小房子》(1932),写5岁的罗拉及其家人在威斯康星州大森林地方的圆木小房子里和睦相处充满乐趣的生活故事;《大草原上的小房子》(1935),写罗拉一家离开大森林老家,迁移到印第安大草原上安家的经过;《普拉姆河沟的堤坝》(1937),写罗拉一家又从大草原上出走,来到明尼苏达的普拉姆河沟堤坝,在一个窑洞里安家,度过了一个艰苦的时期;《银湖岸边》(1939),写罗拉13岁时,随着家人移居到得克萨斯州银湖旁安置新家,过着平静安宁的日子;《长冬》(1940),写罗拉一家在银湖过冬的情景;《大草原里的小市镇》(1941),写西部拓荒运动的尾声。另外还有3本是《农夫的孩子》(1933)、《黄金时代》(1943)、《第一个四年》(1971)。这些富有自传体色彩的小说,栩栩如生地再现了女作家从5岁起到少女时代所过的迁居旅行生活,表现出一个美国少女的成长和一家两代西部移民生活的真实情景。它们构成了罗拉一家的生活史,也是美国西部开拓史的一个缩影,有惊险而有趣的日常生活描写,有粗犷而壮美的西部景物描写,有形形色色的西部移民和印第安人的描写,洋溢着开拓、乐观的精神,散发着自由、独立的气息,因此,赢得了各国小读者的心,历久不衰,影响深远。
《大草原上的小房子》在9部小说中具有代表性,已拍成电视连续剧。作品描写罗拉和爸爸、妈妈、姐姐玛丽和妹妹卡里乘着有篷马车到印第安人居住的西部去,他们渡过了密西西比河和密苏里河,到达辽阔广大的大草原安家。大草原上,野狼成群,疫病滋生,天气干燥,有时发生大火,充满各种危险和困难。罗拉的爸爸妈妈和邻居相互合作,盖起了房子,挖掘了土井,生起了火炉。一切都靠自己动手,从除草、砍树到筑墙、铺地、盖顶,从打猎、剥皮到犁地、播种,罗拉和她的姐姐也参加了许多劳动。富饶辽阔的大草原养育着他们,他们用勤劳的双手开拓了大草原。当罗拉一家开辟的菜园刚刚长出绿芽,田里刚刚播上种子,他们却又要离开大草原去创造新的生活,因为这里的土地属于印第安人。 这部小说生动地刻画了罗拉爸爸顽强、勤劳、乐观、正直的品格,与印第安人相处中的平等待人的态度,以及在大自然中独立谋生的精神,真实地体现了开拓西部的时代风貌,孩子们可以从中得到性格的熏陶和历史的认识,那多姿多彩的大草原生活在作者笔下所展示的魅力也是孩子们所无法抗拒的。 作为一部成功的儿童小说,这部作品的叙述角度是从儿童出发的,采用第三人称的叙述方法,却主要通过女孩罗拉的视角去叙述罗拉所见所闻的外部世界以及内心感受,使小读者的阅读路线跟着罗拉运行,在阅读过程中容易产生共鸣。而且作品的画面感十分强烈,呈现在小读者面前的是罗拉及其家人到西部去的一幅幅画面,作者客观的叙述变成了对罗拉所经历的一切做解释,这是十分高明的叙述技巧,是为了适应小读者而创造的技巧。请看“车过河沟”的一段叙述: 罗拉觉得十分惊奇,因为她过去没见过河沟。河沟的平地是开阔的。马车来到这里,正处在大草原的下面,全是不很陡峭的丘陵地和阳光照耀的空旷地。这里没有风,非常闷热。车轮过处,地面是软绵绵的。在阳光照耀的空旷地上,生长着稀稀落落的青草,鹿儿们把草都吃得短短的。 过了片刻,那高大的、光秃秃的红土崖就耸立在马车后面了。不过,当贝德和柏第停下来在河沟里饮水的时候,这些土崖几乎全部被丘陵和树木淹没了。 奔腾的沟水声响彻静寂的天空。沿河两岸,树木高悬在河沟上空,形成黑压压的一片树荫。河沟中央,水流湍急,忽闪忽闪地发出银蓝色的光辉。 作者用简洁美丽的文字写出了经过罗拉的眼睛过滤的自然景色以及所领略到的美。高尔基在评论列维坦的画时说过这样一段话:“沙漠里没有美,美存在于阿拉伯人的心灵里。在芬兰的阴沉的风景里也没有美,这是芬兰人想象的美和赋予自己严峻的国家的美。有人说:列维坦发现了在此之前谁也没有看见的俄罗斯风景中的美。正因为谁也没有看见,所以,这种美并不存在,而列维坦不是‘发现’它,而是来自自己,作为自己的人的礼物送给地球的。”160在《大草原中的小房子》中所展示出来的美国西部的美,正是来自罗拉的心中,或者说来自作者的心中,已经化为罗拉所有,从而传达到同龄的少年儿童的心中。特别是许多只有罗拉才有的孩子气的感受,都被作者敏锐地捕捉住,淋漓尽致地抒发出来。例如,罗拉看星星的情景: 在卷起的车篷前面,密密麻麻地悬挂着忽闪忽闪发光的大星星。罗拉心想,爸爸伸手能摸到这些星星。她希望爸爸从天空悬挂下来的成串星星中摘下一颗最大的星星给她。她眼睛瞪得大大的,总是睡不着觉,忽然她吓了一跳。原来那大星星正对着她在眨眼哩! 除了孩子以外,谁会这样想呢?除了躺在大草原上,孩子到什么地方能看到如此密密麻麻、又大又亮的星星呢? 西部,对于一个孩子来说意味着什么?这是作者所着力挖掘并得到完美表现的东西,也就是《大草原中的小房子》的成功之处和魅力所在。对罗拉来说,西部意味着长途跋涉的艰险旅途,意味着一个广阔新奇的世界,一个与大自然、与动物接近的世界,一个又使人恐惧又使人兴奋的世界,一个用劳动和勇气开拓的世界,一个她喜欢的地方。“她喜欢浩瀚的天空,喜欢风,喜欢这一望无际的土地。一切都是这么新鲜、清洁、巨大和壮丽。”在这样的世界里,灾难和幸福,繁忙和快乐,相伴相随,几乎同时到来。在这样的世界里,有一个温暖的充满亲情的家为她提供了安全和爱护,使她成长为一个爱劳动、爱文明、勇敢、善良的小小开拓者。 在20世纪30年代,罗拉及其家人所经历的西部拓荒生活已经成为历史,西部的原始风光也已不再依旧,当槐尔特把这一切再现出来的时候,那种顽强、乐观的拓荒精神大放异彩,对于未曾有过拓荒生活经历的一代又一代的孩子来说,永远是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当《黄金时代》一书出版时,槐尔特在给她女儿玫瑰的书上题道: 告别了童年的时光, 以及那些快乐、希望和恐慌。 只有爸爸的声音和他的提琴, 将永伴我到地老天荒。 槐尔特的书也将永伴着孩子们到地老天荒。 美国文坛30年代崛起的伟大作家斯坦倍克在接受诺贝尔文学奖时说过一段话:“作家有权利去宣告和赞美人类在心灵和精神上的伟大智能,它就是——勇敢的斗争、胆量、同情和爱。”161这段话当然是斯坦倍克本人作品的注释,如果我们用来形容槐尔特的小说也是非常恰当的。斯坦倍克供少年儿童阅读的中篇小说《红马驹》也仿佛在与《草原上的小房子》相呼应,书中的小主人公——10岁的少年裘德与罗拉在精神上就像一对兄妹,一起弹奏出美国30年代儿童文坛的鲜明旋律——“勇敢的斗争、胆量、同情和爱”。 约翰·斯坦倍克(1902—1968),于1902年出生在加利福尼亚州蒙特雷萨利纳斯镇。父亲是一位小有资产的农场主,兼营一家面粉厂,母亲是一位有文学修养的教师。他在母亲的熏陶下,从小喜爱文学。由于童年一直在乡村、牧场中度过,他从小就养成对大自然、田野和农民们的深厚感情。1918年,他在当地高级中学毕业,第二年进入斯坦福大学英文系,但由于经济困难,两度辍学,以做小工谋生,直至1925年才修完学业,除了文学外,还研读过海洋动物学。大学毕业后的10年,斯坦倍克始终在艰难的自我奋斗中度过,干过各种行当,包括泥水小工、漆匠、药剂师、庄园看守、土地丈量员和水果采摘工,后在《美国人》杂志当记者。直到1935年,受人欢迎的长篇小说《玉米并坪》出版,他才从困境中摆脱出来。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斯坦倍克曾作为记者去前线采访,1947年曾去苏联旅行;1962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理由是“由于他那现实主义的、富于想象力的创作,把蕴含同情的幽默和对社会的敏感结合起来”;1964年,获得美国总统自由勋章。斯坦培克的代表作有长篇小说《愤怒的葡萄》(1939)、《珍珠》(1947)、《伊甸园以东》(1952)以及短篇小说集《长长的峡谷》(1938)。 《红马驹》就收在《长长的峡谷》之中,描述少年裘德和父亲、母亲、工人倍雷一起生活在美国西部牧场的生活情景。父亲为了把天真的儿子培养成驯马好手,送给裘德一匹红马驹作为礼物。裘德为红马驹取名为“盖毕兰”,意思是“鹫”。从此,裘德就跟着雇工倍雷学习养马,精心喂养、照料,训练小红马,准备感恩节第一次骑上它。不料,有一天在裘德上学时,小红马淋了暴雨,一病无救,裘德失去了心爱的小红马,初次体味到人生的痛苦。他常常望着远方的群山,思索着,感到群山难以理解,非常神秘,那里肯定有些奇妙的东西,却没有人知道,他渴望了解山那边的未知的世界。有一天,家中来了一个陌生的过客——吉塔诺老人。老人说他出生在盖毕兰山脉,现在回来了,但裘德的父亲因为家境不宽裕而不能收留他。第二天清晨,老人骑着裘德家没用的老马,带着自己的短剑,一直向群山里去了。裘德惦念着那把短剑和吉塔诺,也时时想起渴望了解的那连绵不断的群山,一种无名的悲伤,死死堵塞着他的心。不久,裘德的生活中出现了新的希望。父亲向他许下诺言,只要裘德整个夏天好好干活,父亲就借给他5美元的配种钱,让他去为母马妮蕾配种,并一直照管到小马驹出生,这样,小马驹就归他所有。裘德勤快地干活,时刻希望小马降生,心里暗暗地把小马称为“黑色猛兽”。足足等了一年之久,妮蕾才生小马,却是难产。雇工倍雷为了不使裘德失望,剖腹取出小马,艰难之至。裘德深为感动,他始终也忘不了倍雷满脸鲜血、两眼疲惫无神的可怕形象。在接到姥爷要来做客的信以后,裘德无比激动,因为曾经有过拓荒经历的姥爷会讲印第安人和他们自己怎样横穿大草原的故事,他兴致勃勃地去接姥爷。姥爷当年开拓西部的经历使他久久不能入睡。“裘德睡在床上,想着那不可思议的有印第安人和水牛的世界,一个不复存在的世界。他幻想着自己应该生活在那英雄的时代,但他明白自己不是那种英雄材料。现在活着的任何一个人,也许倍雷除外,都不配去做那时已经干过的事。那是一个巨人生活的时代,他们是无所畏惧的人,是具有当今世界上闻所未闻的、坚毅不拔的、意志刚强的人。他想到在那无边无际的平原上,成群结队的车辆就像蜈蚣一样蜿蜒前进;想到他的姥爷骑在一匹高大的白马上,统帅着手下人。在他的脑海中,许许多多巨大的幻影在行进着,接着,这些幻影离开地面,悄悄消逝而去……” 裘德对拓荒时代的向往,意味着拓荒精神的延续。他是拓荒者的后代,牧场上长大的孩子,在他身上培养勇敢和胆量、同情和爱,除了现实生活的磨炼外,还需要灌注历史的传统的文化精神。斯坦倍克正是立足于现实与历史的交汇点上去塑造这个少年形象。裘德对群山的渴望与对平原的幻想是相一致的,对倍雷的佩服与对姥爷的钦羡是相一致的,对小马的爱与对老人的同情是相一致的。他的开放的精神世界在接纳现实的同时,也在接纳历史,从而一寸一寸地加厚他对人生和外部世界的认识,一点一滴地培养勇敢和胆量、同情和爱。 斯坦倍克并不是一个儿童文学作家,然而他对儿童心理和行动的把握、认识、描述都达到了极为精细、确切、真实的极高水准。在《红马驹》中,有许多精彩的经典片段,例如,裘德初得小红马时的心理活动: 从住处到马圈,对裘德来说,成了一段神秘的路程。一踏上,就像进入了一段奇妙的时刻。这路,这时刻,成了他酣梦的延长。刚得到小红马的时候,只要双脚一落在这段路上,他就总喜欢自己折磨自己,杂乱无章的思绪在脑子里绞来绞去,给自己招来了很多有趣的痛苦——盖毕兰大概不在圈里,也许世界上根本就没存在过它;啊,老鼠把红马鞍咬了很多大大小小的洞;看,又在一口一口地咬着盖毕兰的尾巴,咬得像线那么细了…… 这种幻想性的心理活动只有儿童才有。再例如,裘德在发泄心头无名之火时的举动: 一个盛夏的下午,人热得像在蒸锅里似的。裘德非常讨厌这个又热又长的下午,他无精打采地望着牧场,想找点事干,散散心。他去牧场用石块砸屋檐下的燕子窝,个个都让他砸坏,窝里的草和脏羽毛落了一地。他用发霉的奶酪做诱饵,系在打老鼠的夹子上,再把夹子放到大狗玛特常去的地方。当玛特用它笨拙的鼻子拱夹子时,被夹子重重打了一下。 百无聊赖,不知做些什么才好,于是做出破坏性的举动来,这是儿童幼稚行事的特有方式。 从儿童的视角去描写牧场、山乡的景色,也是《红马驹》的卓越之处。读过《红马驹》,就再也忘不了裘德眼中的家园美景: 山下家里那个杯状的小山丘牧场,阳光充足,给人以安全感;房子,闪映着洁白的光线;牲口棚放出一种使人感到亲切、温暖的褐色;在稍远些的小山上,红色牛群正往北边走边吃着草;简陋小屋旁暗绿色的柏树,和往常一样,安然不动;小鸡儿迈着轻快的华尔兹舞步,在农场里挠着食儿,蹦跳着。 在景物描写中,始终跳动着裘德的感受,洋溢着儿童对阳光、色彩、家禽的喜爱。裘德最喜欢的地方也是令人难忘的: 裘德经常散步到他家后边的灌木丛去。一条生了锈的铁水管里,流出细细的泉水,钻进一个生满绿苔的旧水桶里。溢出的泉水所能滋润到的地方,常年长着绿绿的青草。即使夏天,酷热把山上野草烤得发黄,这里仍是绿茵如毡。泉水,终年发出轻快的潺潺低吟。这块地方,已经成了裘德活动的中心。受到批评时,见到清清爽爽的绿草,听到泉水轻声低鸣,他感到极大的安慰;烦躁时,一来到灌木丛边,他焦躁不悦的愁云会顿然消失。 这片灌木丛,也许不会是成人眼中的福地,却是裘德心中的绿洲。在成人看来,这里好像有点杂乱,锈水管和旧木桶都是煞风景的东西,裘德却只看到那绿的草、清的水,孩子对美的感受有自己独到的选择。正因为斯坦倍克理解这种选择,才会描述出裘德和他的灌木丛的画图:一个男孩坐在绿茵如毡的青草中,对着潺潺低吟的流水,消除了一切烦恼。这是一幅永恒的画图。 美国30年代儿童文坛所弹奏出来的拓荒精神旋律,有三个最强音域:槐尔特的《小屋丛书》像一首长长的、舒缓优美的乐曲,斯坦倍克的《红马驹》是简短而深沉的咏叹调,而罗琳斯的《一岁的小鹿》则拉出紧张而忧伤的旋律。 美国女小说家马乔丽·金南·罗琳斯(1896—1953)生于华盛顿特区一个律师家庭,6岁时就对写作很感兴趣。她毕业于威斯康星大学,在纽约等地当过10年记者和编辑。1926年访问佛罗里达,为它的景色所陶醉,1928年迁居佛罗里达,专门从事写作,创建佛罗里达边远林区的地方文学。作为一名地方作家,作品多以佛罗里达农村为背景,写普通人,特别是写辛勤劳动的南方白人的故事。著有短篇小说《一个年轻的姑娘》,长篇小说《在南方的月亮下》《金苹果》等。长篇小说《一岁的小鹿》(1938)是她的成名作,1939年获普利策小说奖。另有儿童故事集《神秘的河流》在她逝世后于1955年出版。 罗琳斯的《一岁的小鹿》与槐尔特的《小屋丛书》同样是叙述历史生活的,不过其背景不是西部拓荒区,而是19世纪70年代南部垦荒区,其小主人公是少年裘第,描述的是南北战争以后裘第一家在佛罗里达州丛林中顽强生活的故事。小说以裘第养鹿的情节为主线,这是一条“同情与爱”的线索;以裘第的爸爸贝尼猎熊为副线,这是一条“勇敢的斗争、胆量”的线索。 12岁的小裘第从小就极其喜爱各种小动物,然而因生活贫困、食物不足,母亲不准他饲养任何动物。一天,裘第的父亲贝尼在丛林中突遭毒蛇袭击,不得已打死一只母鹿,用鹿肝自救。事后,裘第发现了母鹿留下的小鹿,经再三恳求终于说服了父母,把一岁的小鹿带回家。为它取名叫“小旗”。以后小鹿成了裘第形影不离的伙伴,给予孤独中的裘第最大的精神安慰和生活乐趣。然而,小鹿长大后却逃脱了裘第的束缚乱啃庄稼,几次三番吃掉玉米苗,威胁着全家人一年的生计。尽管裘第尽了最大努力做补救,仍然无济于事。父亲不得已让妈妈开枪打死了小鹿,裘第悲伤不已,离家出走。在经历了种种痛苦和身心磨难以后,裘第怀着万分懊恼的心情回家,担起了伤重的父亲搁下的生活重担,从而结束了他充满美好幻想和情感的金色的童年。 与《小屋丛书》相比,《一岁的小鹿》显然少了些温馨的色彩,多了些沉重的感觉。与《红马驹》相比,裘第比裘德的生活历程要漫长得多,生活磨难要严酷得多。裘第与小鹿“小旗”之间的友谊,是他童年小书中最美好、最快乐的一页,这一页却被生活无情地撕掉了。就在痛苦的现实矛盾和对立之中,作者刻画出了一个善良、勇敢、有着丰富内心感情的拓荒少年形象,美国的一些评论家认为裘第这个人物可与马克·吐温笔下的汤姆·索亚和哈克贝利·费恩相媲美。然而,他们并不是同一类的少年儿童形象,汤姆·索亚是顽童的典型,哈克贝利·费恩是流浪少年的典型,而裘第却是拓荒少年的典型,他的精神面貌更多地与槐尔特笔下的罗拉、斯坦倍克笔下的裘德相通,是同一时代儿童小说的杰出形象,代表着儿童文学的精神方向。 美国30年代儿童文学中的小小拓荒者的形象,除了女孩罗拉、男孩裘第外,还有一位著名的假小子卡迪,她是女作家卡罗尔·赖里·布莱恩克笔下的人物,1936年荣获纽伯里奖的小说《卡迪森林草地》(又译作《高尔夫球场上的小仆人》)中的小主人公。 卡罗尔·赖里·布莱恩克(1895—1981)在她长长的创作生涯中,写了许多儿童小说,其中最有名的是《卡迪森林草地》和其续集《魔瓜》(1944)。其他重要的作品有《男孩岛》(1931),一个鲁滨孙式的故事,讲的是两个女孩与一船的婴儿一起蒙受海难后的遭遇;《冬天的小屋》(1968),叙述一家住在城市的人移居到乡村去躲避经济大萧条的艰难生活。《卡迪森林草地》根据布莱恩克祖母儿时的亲身经历写成,她是假小子卡迪的原型,书中描写了美国开拓时期卡迪及其家人居住在威斯康星州的森林里的拓荒生活,洋溢着作为一个小小拓荒者的骄傲和快乐。卡迪的父亲宁愿放弃继承英国的贵族爵位,也要保持美国公民的身份,过着充满传奇色彩的惊心动魄的拓荒生活。在种种历险的培育下,小姑娘卡迪变成了一个英姿勃发、勇敢可爱的假小子。 从小小拓荒者罗拉、裘第、卡迪到他们的精神后继者裘德,他们都与土地血肉相连,都与大自然相亲相近,体现出美国30年代儿童文学回归大地和崇尚劳动的倾向,向往和热爱大自然的倾向。作家们努力表现大自然的美,抒发对土地的深情,在过去时代的拓荒生活中,在遥远的有着田园生活的地方,去发现美国的传统美德,去寻觅生活的价值,这不仅成为美国30年代经济大萧条阴影中的理想模式,而且在美国儿童文学史上建立了一种新的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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