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没有秋虫的地方】
文章通过对没有秋虫的地方的不满和对秋虫灵趣的赞美,热烈而深刻地表达了作者不甘淡漠沉寂的生活,期盼冲向生活激流的强烈愿望。作者恋念秋虫的呜曲,羡慕可以避开“井底似的庭院,铅色的水门汀地”的秋虫,这正是作者不愿辜负生活馈赠,要让生命充实起来的心曲的真实写照。
阶前看不见一茎绿草,窗外望不见一只蝴蝶,谁说是鹁鸽箱里的生活,鹁鸽未必这样枯燥无味呢。yipindushu.com
秋天来了,记忆就轻轻提示道,“凄凄切切的秋虫又要响起来了”。可是一点影响也没有,邻舍儿啼人闹弦歌杂作的深夜,街上轮震石响邪许并起的清晨,无论你靠着枕头听,凭着窗沿听,甚至贴着墙角听,总听不到一丝秋虫的声息。并不是被那些欢乐的劳困的宏大的清亮的声音淹没了,以致听不出来,乃是这里根本没有秋虫。啊,不容留秋虫的地方!
秋虫所不屑居留的地方!
若是在鄙野的乡间,这时候满耳朵是虫声了。白天与夜间一样地安闲;一切人物或动或静,都有自得之趣;嫩暖的阳光和轻淡的云影覆盖在场上。到夜呢,明耀的星月和轻微的凉风看守着整夜,在这境界这时间里唯一足以感动心情的就是秋虫的合奏。它们高低宏细疾徐作歇,仿佛经过乐师的精心训练,所以这样地无可批评,踌躇满志。其实宦们每一个都是神妙的乐师;众妙毕集,各抒灵趣,哪有不成人间绝响的呢?
虽然这些虫声会引起劳人的感叹,秋士的伤怀,独客的微喟,思妇的低泣;但是这正是无上的美的境界,绝好的自然诗篇,不独是旁人最欢喜吟味的,就是当境者也感受一种酸酸的麻麻的味道,这种味道在另一方面是非常隽永的。
大概我们所祈求的不在于某种味道,只要时时有点儿味道尝尝,就自诩为生活不空虚了。假若这味道是甜美的,我们固然含着笑来体味它;若是酸苦的,我们也要皱着眉头来辨尝它:这总比淡漠无味胜过百倍。我们以为最难堪而极欲逃避的,惟有这个淡漠无味!
所以心如槁木不如工愁多感,迷蒙的醒不如热烈的梦,一口苦水胜于一盏白汤,一场痛哭胜于哀乐两忘。这里并不是说愉快乐观是要不得的,清健的醒是不必求的,甜汤是罪恶的,狂笑是魔道的;这里只是说有味远胜于淡漠罢了。
所以虫声终于是足系恋念的东西。何况劳人秋士独客思妇以外还有无量数的人,他们当然也是酷嗜趣味的,当这凉意微逗的时候,谁能不忆起那美妙的秋之音乐?
可是没有,绝对没有!井底似的庭院,铅色的水门汀地,秋虫早已避去惟恐不速了。而我们没有它们的翅膀与大腿,不能飞又不能跳,还是死守在这里。想到“井底”与“铅色”,觉得象征的意味丰富极了。
文章的寓意明朗:能够演奏绝妙音乐的“秋虫”,与作者同一时期其他散文中出现的玉色的雪藕、嫩绿的莼菜、悠扬而轻清的叫卖声一样,都是安宁乡野的产物,它们充满了自然、淳朴、健康的乡村气息。作者正是通过这一组从生活中提炼出来的富含诗意的意象,来反衬自身所生存的城市的枯燥、沉郁和病态。强烈的情感通过富有音乐感的形式,得到了完美的呈现。郁达夫和阿英等人都曾称赞过叶圣陶散文在艺术形式方面的精妙和典范,其文字的形式与情感的变化之间的贴合紧密无间。
文章采用了封闭式的结构,以“阶前看不见一茎绿草,窗外望不见一只蝴蝶”开篇,以“井底似的庭院,铅色的水门汀地”收尾,起点于惆怅,收束于绝望。文首的“阶前”“窗外”与文末的“庭院…水门汀地”构成一个封闭的回路,起句的“绿草”“蝴蝶”对照尾段的“井底…铅色”,“绿草”与“蝴蝶”代表着生命的色彩和对生机的渴望,而“井底”“铅色”则是一种单调、死寂,这样首尾对照、双起双结、调式整饬的结构,使惆怅更浓郁,绝望更彻底,回味绵长。
【2藕与莼菜】
文章由吃藕写起,实则表现思乡之情,具有家乡特色的藕和本身无味的莼菜,可以轻易撩拨起作者的乡情。极平常的藕与莼菜,离开了生长之地,变得昂贵不已,使作者不禁怀想起故乡淳朴的民风,勤劳、淳朴、康健的男女藕农们,挑着“一濯再濯”的“鲜嫩玉色的长节的藕”往城里去,让“清淡的甘美的滋味…‘普遍于家家且人人”。
同朋友喝酒,嚼着薄片的雪藕,忽然怀念起故乡来了。若在故乡,每当新秋的早晨,门前经过许多的乡人:男的紫赤的臂膊和小腿肌肉突起,躯干高大且挺直,使人起健康的感觉;女的往往裹着白地青花的头巾,虽然赤脚,却穿短短的夏布裙,躯干固然不及男的这样高,但是别有一种健康的美的风致;他们各挑着一副担子,盛着鲜嫩玉色的长节的藕。在产藕的池塘里,在城外曲曲弯弯的小河边,他们把这些藕一再洗濯,所以这样洁白了。仿佛他们以为这是供人体味的高品的东西,这是清晨的图画里的重要题材,倘若涂满污泥,就把人家欣赏的浑凝之感打破了。这是一件罪过的事,他们不愿意担在身上,故而先把它们濯得这样洁白了,才挑进城里来。他们要稍稍休息的时候,就把竹扁担横在地上,自己坐在上面,随便拣择担里的过嫩的藕或是较老的藕,大口地嚼着解渴。过路的人就站住了,红衣衫的小姑娘拣一节,白头发的老公公买两支。清淡的甘美的滋味于是普遍于家家户户了。这种情形,差不多是平常的日课,要到叶落秋深的时候。
在这里上海,藕这东西几乎是珍品了。大概也是从我们的故乡运来的。但是数量不多,自有那些伺候豪华公子硕腹巨贾的帮闲茶房们把大部分抢去了;其余的便要供在大一点的水果铺子里,位置在金山苹果、吕宋香芒之间,专待善价而沽。至于挑着担子在街上叫卖的,也并不是没有,但不是瘦得像乞丐的臂腿,便涩得像未熟的柿子,实在无从歆羡。
因此,除了仅有的一回,我们今年竟不曾吃过藕。
这仅有的一回不是买来吃的,是邻舍送给我们吃的。他们也不是自己买的,是从故乡来的亲戚带来的。这藕离开它的家乡大约有好些时候了,所以不复呈玉样的颜色,却满被着许多锈斑。削去皮的时候,刀锋过处,很不顺爽。切成了片,送入口里嚼着,颇有点甘味,但没有一种鲜嫩的感觉,而且似乎含了满口的渣,就不想吃第二片了。只有孩子很高兴,他把这许多片嚼完,居然有半点钟工夫不再作别的要求。
因为想起藕,又联想到莼菜。在故乡的春天,几乎天天吃莼菜。它本来没有味道,味道全在于好的汤。但这样嫩绿的颜色与丰富的诗意,无味之味真足令人心醉呢。在每条街旁的小河里,石埠头总歇着一两条没篷船,满舱盛着莼菜,是从太湖里去捞来的。像这样的取求很便,当然能得日餐一碗了。
而在这里上海又不然。非上馆子就难以吃到这东西。我们当然不上馆子,偶然有一两回去叨扰朋友的酒席,恰又不是莼菜上市的时候,所以今年竟不曾吃过。直到最近,伯祥的杭州亲戚来了,送他几瓶装瓶的西湖莼菜,他送给我一瓶,我才算也尝了新了。
向来不恋故乡的我,想到这里,觉得故乡可爱极了。我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会起这么深浓的情绪?再一思索,实在很浅显的:因为在故乡有所恋,而所恋又只在故乡有,就萦系着不能割舍了。譬如亲密的家人在那里,知心的朋友在那里,怎得不留恋?怎得不怀念?
但是仅仅为了爱故乡么?不是的,不过在故乡的几个人把我们牵着罢了。若无所牵,更何所恋?像我现在,偶然被藕与莼菜所牵系,所以就怀念起故乡来了。
所恋在哪里,哪里就是我们的故乡了。
这是一篇借物抒情的美文,作者将自己对故乡的热爱之情寄托在具有典型代表意义的“藕与莼菜”上,借对故乡藕与莼菜的怀念,表达了对故乡的炽热眷恋。文章采用对比的手法,将故乡的藕与莼菜与“这里”的藕与莼菜作对比,从而突出了故乡的藕与莼菜的甘美滋味和令人心醉的味道。作者家乡生动的人物风情,尽收眼底。
文中所怀念的藕与莼菜,如作者所说,其实只是思乡的“牵系”,或者如鲁迅所说,只是“使我思乡的蛊惑”——当然也是美的“牵系”与“蛊惑”。藕与莼菜的食用意味,是抽象而平淡的“无味之味”(藕的滋味是“清淡”的,莼菜“本身没有味道”);而它们的文化意味与审美意味,则是历久弥重的“无味之味”(味似平淡然而“后劲”很大,“令人心醉”且无以名状的“至味”)。正是这“无味之味”的乡思,激起了作者“深浓的情绪”,引发其对于能够舒展疲惫身心的“故乡”的强烈向往。然而,此处的“故乡”,已经具有极强的精神意味了。到了作品的末尾,作者便逐渐离开了对具体且物质的藕与莼菜的思念,而转向了对抽象且精神的“故乡”的追寻——“所恋在哪里,哪里就是我们的故乡了”。这里的“故乡”两个字,大约相当于如今所说的“精神的家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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