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各自拥有不同的成长背景,也各有不一样的教养观念。但是,出于避免子女利用父母之间的差异养成投机取巧的习惯起见,父母双方在子女面前,最好采取共同的教养方法,尽量表现出一致性。
首先,父母必须商量决定,要建立哪一种关系。是个人参与式的,还是家庭参与式的,或是个人参与和家庭参与并重式的亲子关系?因为不同的亲子关系,有赖于不一样的教养方法。企求个人参与和家庭参与兼顾并重,父母必须研拟一套适当有效的教养方法。当然,方法正确,未必就能教养出预期的子女。但是,方法不正确,一定不能教养出优秀的子女,这一点毋庸置疑。
说起方法,一般人认为可以五花八门,各不相同。但是,条条大路通罗马,又是什么道理?古代圣哲,早已归纳出一条道理,那就是:持经达权,或者称为持经达变。“经”为不变的法则,“权”或“变”即为权宜应变。中华民族历经几千年历史,却能够以不变应万变,便是这一套持经达权的方法。中华民族屡次与外来民族互动,不断地接受、包容外来文化,但不会动摇自己的根本,始终保持特有的本色,便是有不变的原则而又不断地权宜应变,发扬持续中有变化、变化中有持续的精神导致的结果。所以才能够以不变应万变,不断地继旧开新,且生生不息。也正因如此,西方人感慨他们的文化是不连续的,我们的文化却能够连续不断。
五千年来,我们虽然历经各种演变,却始终能够一以贯之,保持中华文化于战乱之中,主要的原因便是这一套持经达变的方法使我们坚持以不变应万变,在有所变(权)和有所不变(经)之中,做到一方面持续中有变化,一方面则变化中有持续。但是,现代中国人对“经”的认识和实践已经大不如昔。面对西风洋雨的侵袭,能不能承受这么大的压力,仍然保持持经达变的原则来延续往日的道统,值得我们警惕。因为不变的守则,一旦不能坚持,很容易不知不觉地改变自己的原貌,接受外来文明的同化。对于知西不知中的人士,固然如此;对于不知西也不知中的人士,更是难以摆脱迷失自己的命运了。 “经”是不能够轻易加以改变的,父母的“经”,最好由双方商议决定,并且坚定不移。子女就算受到其他亲属或友人的影响,也改变不了父母所订立的“经”。 人有差异,却也具有共同的人性。这个共性的部分,需要共同的生活法则,这属于不可变的“经”。各人特有的差异应该顺其自然,使其自由发展,形成各不相同的生活方式,这属于可变的“权”。“经”就是限,而权宜应变,要以爱来包容。如此有限也有爱,便是教养子女的最佳方式,即以共同的、不可变的生活法则,经由外来的他律变成内发的自律,各人顺着不一样的个别差异,自由地在家人的爱心中发展。虽然是一家人,也可以保持略有不同的生活方式。大同小异,并不一定要求百分之百的一致性,才是最符合人性的持经达权。把变与不变合起来想而不分开来看,这充分展现了中国人的智慧。可惜近百年来,中华民族自信心低落,不敢说什么经常不变的原则,一句求新求变,竟然就把如此可贵的方法彻底破坏了。一个不能“持经”的民族,遇到外来文化的冲击,很不容易产生同化的功能,反而有被同化的危险。 有些父母喜欢道听途说,于是就改变了原有的教养方法。请问这种没有原则的变动,子女怎么能够适应?而家风又如何延续?俗语说:家家有本难念的经。这本经,便是这一家的基本生活法则,属于不可变的根本大法,即使难念,也必须照念。否则难念就不念,遇到困难便放弃,岂不是随波逐流,把基础都毁掉了,当然难以延续下去。变到失去根本,那就是忘本。那样中华民族的特质,也将在我们这一代人的手中丧失殆尽。好比一家的某一代把那本难念的经放弃了,家风就在这一代人的疏忽或不能坚持中断送掉了。 决定要建立哪一种亲子关系 亲子关系的三大种类 法国哲学家孔德(Comte)提出“三世说”(Law of Three Stages),把人类的精神进化分为三个阶段。上古时代人民智识幼稚,用神的意旨来解释宇宙万象,形成神本位思想,所以称为神学世;由于神本位思想不能满足人们的需求,哲学家才应运而生,用哲学的概念来解释宇宙万象,即为哲学世;科学发达以后,大家更容易接受科学的实践证明,于是通过科学来解释宇宙人生的问题,便进入科学世。哲学家和科学家,尽量摆脱神本位的观点,逐渐以人本和物本为主,形成人本位和物本位思想。 希腊神话是西方神本位思想的源头。从古代希腊延续到公元十五世纪,称为中世纪哲学时期。神本位思想主宰一切文化,认为人间的所有事物都是上帝的恩赐。西方人承认上帝造人的故事,便是神本位思想的证明。上帝创造人类,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人只需要对上帝负责,对其他的人只有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西方的亲子关系受到神本位思想的影响。父母子女都是人,都是上帝的儿女,彼此具有平等的地位。子女可以直呼父母的名字,不需要有什么忌讳。仿效神对人实施戒律,人与人之间重视契约。亲子关系只是权利义务,法律明文规定,彼此依法而行,否则就会被起诉。 中国自古以来,便重视人与人的关系。所有的神明,都是人封的。《封神榜》中的姜子牙,所封的神最多。孔子提出正名的主张,他说:“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正名主义,使我们很早就由神本位进入人本位,这比西方哲学早了一千多年。 我们的亲子关系,同样以人为本,重视“父父、子子”的正名。夫妻的感情加上亲子的血缘,逐渐由亲情走向伦理,并以孝道为核心思想,一方面巩固了家庭的延续,一方面也广泛地影响到社会、政治和经济。 我们的伦理道德很早就记载在经书之中,然而经书的文字因为时代久远,加上文体艰深,不容易了解。白话文运动之后,除非受过多年的训练,否则大家对经书实在难以看懂。唐宋以后,对四书五经通过考试来加以宣扬,但是教育并不普及,大部分人是文盲,根本无法阅读圣贤书。对于古圣先贤的道理,不能系统地深入学习,实在非常可惜。 中国经书里,包含着十分宝贵的道理,由于种种限制,未能在自己国家广为传播,却于十三世纪时,借由中西交通的开辟而传入欧洲。1275年,意大利人马可•波罗(Marco Polo)来华,元世祖授以官职,马可•波罗在华居留二十年才返回罗马。他的著作《东方见闻录》,对西方文化产生很大的影响。明神宗时,意大利人利玛窦(Matteo Ricci)于1587年来到南京,1601年在北京建立教堂。明熹宗时,德国人汤若望(Joanne Adam Schall Von Bell)入仕为翰林,后来担任清朝的钦天监,并向欧洲介绍中国的儒家哲学,引起非常热烈的讨论。欧洲人把它称为“思想上的中国事件”,对中国哲学开创之早,伦理道德体系之完美,表示十分惊讶。1707年英法两国的教会开始流传中华思想,备受社会各界的重视。德国哲学界对宇宙论、人生论的观点也深受儒家的启示。十七世纪末叶,鉴于中国伦理道德哲学的特殊表现,西方人誉其为“其他民族所不及”,一度掀起崇拜中国思想的狂潮。法国哲学家笛卡尔(Descartes)曾说:“法国有聪明人,中国有许多聪明人。”哲学家福尔德(Fuld)更明白指出“欧洲对中国应该赞美、惭愧,尤其应该模仿”,他供奉孔子,天天敬拜,感叹“我们不像中国人一样,这真是大不幸”。近代欧洲哲学的实证论、实验论以及道德哲学,无不直接、间接受到儒家实践哲学、伦理精神的重大影响。 反观我们自己,长久以来,由于考试领导教学,致使教的人“食古不化”,不敢有所变动,而学的人又“不求甚解”,只求考得高分。各种用意良善的道理,不是被扭曲,便是遭误解。以讹传讹的结果,就是弄得这些道理十分僵化,并丧失了原有的弹性。这么好的三代同堂构想,却被搞得藏污纳垢,不堪入目。譬如有《孝经》而没有《慈经》,被解释为重孝轻慈;祖先崇拜被指认为多属迷信;而夫妻有别,也被曲解为夫权至上,重男轻女。 二十世纪是美国人的世纪,由于国力强盛,导致许多国家盲目跟着美国走。学术界人士,经常以美国标准来评鉴各地的文化。最不可思议的便是认定美国为个人主义社会,中国则为集体主义社会,并且推定中国社会的必然趋势是由集体主义走向个人主义。其实,中国社会既不是个人主义社会,也不是集体主义社会,却是十分独特的交互主义社会。何况中国社会,到目前为止,凡是个人主义浓厚的,大多人际关系不好,时常存在沟通不良的遗憾。二十一世纪应该是中国人的世纪,有待于我们的反省和努力。当然,我们不可能复古,因为中国人善变,不可能恢复从前的模样。而食古不化与不求甚解,也不是什么好心态,必须加以扬弃,才能够辞旧迎新。 请问:您喜欢您的子女没大没小,直接喊叫您的名字吗?您喜欢您的子女,到了十八岁,就要独立自主,不是到远地求学,便是自己搬出去过自己的生活吗?您喜欢将来儿子结婚时,不发请帖给您,将您气得要到法院控告他吗?您喜欢子女一直等到结婚前夕才告知这个讯息给您吗?您喜欢孤零零地出生又孤零零地离开人世吗?您喜欢亲子之间讲求权利义务,像朋友一样各自独立吗?您喜欢子女长大成人以后,各自东西,不回头奉养年老的父母吗? 相信有些人看到这里,会十分无奈地回答:喜欢又怎样?不喜欢又如何?一副潮流如此谁能抵抗的无助感,令人伤心。社会上只要有一位好人,通常就会出现九十九个坏人。这位好人,只要坚定信心,力道够大,一定可以胜过那九十九个坏人,产生中流砥柱的宏大力量。少数服从多数,在这里可以获得相反的证明。可惜大多数人不明此理,还没有尽力,就宣布放弃了。 最根本的原因,是“二分法”思维在作祟。很多人一听到上面的问题,便掉入二分法的陷阱。他们会理直气壮地反问:为什么人和人之间一定要分大小?当今网络时代,网络上人人平等,怎么分大小?子女不独立,难道要一辈子依赖父母,永远长不大?儿子结婚,为什么一定要由父母主持?现在结婚典礼中,儿子说的话,有的比父亲还要多,让儿子当主角,有什么不好?哪一位仁兄大姐,不是孤零零地出生,又孤单寂寞地走掉?为什么要讲排场,虚华浪费?父子像朋友,有什么不好?权利义务讲清楚,总比大家和稀泥,在那里乱混,要少生气。 二分法思想果真害人,非A即B,是非分明,却又走向极端,非常不切实际。没大没小,并不一定时时刻刻都要分大小。有时候分大小,有时候不分大小,不是很好吗?只要不分大小的时候,心里明白:这是权宜之计。表面上不分大小,心里头还是有大有小。换句话说,站在分大小的立场来不分大小,不是十分艺术吗?何况网络伦理,一直是大家重视的问题,不会因为现在还没有办法,便放手不管。子女不独立,根本不可能。这是迟早的问题,并不是能不能、要不要所能够避免的。中国人擅长三分法思维,不独立包含独立。站在不独立的立场来独立,才不致独立到伤害父母的感情,不是很好吗?儿子结婚,当然是儿子的事情。这种道理,古圣先贤岂能不知?只是儿子的事情,父母不管,那就是儿子的个人参与,父母出面,就变成家庭参与。儿子在这种场合,最聪明的表现,其实是只笑不说话,给大家留下良好的印象,日后可以获得很多好处。一开口,有人欢喜,也就有人不高兴,为什么要找自己的麻烦? 人当然是孤零零地出生,就算双胞胎、多胞胎,也是各人顾自己,各奔前程,谁也顾不了谁。人当然免不了孤单寂寞地走,当年刘关张桃园三结义,对天发重誓,要同年同月同日死,结果还不是有先有后?但是,即使如此,中国人的花样很多,照样可以弄得热热闹闹、风风光光。诞生时就和父母睡在一起,死亡时也有很多仪式。只要不打肿脸充胖子,借债铺张,也不过分奢华,有什么不好?三分法的思维,答案其实只有一个,那就是:合理就好。亲子关系也不例外,真的是合理就好。 大致说来,西方家庭偏重朋友关系,重诚信,讲义气,彼此相处也很客气。如果志同道合一条心,当然其乐融融。万一各怀异心,意见不一样,也很容易各自离散,并没有深厚的亲情。这种主张,属于感情主义。西方人家庭,充满了I love you的呼喊。一旦听不到这种声音,那就各自东西,不再是一家人了。父母子女呈现朋友关系,子女多了一对年纪大的朋友,却失去了父母;父母多了一对年纪轻的忘年之交,却不必对子女负起责任。法律上的权利义务之外,其余的都不关父母的事。 过去,我们重视血缘关系,认为子女的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胳臂就应该向内弯。大家都以家庭为重,不应该自私自利。讲求家庭参与,任何人在外,都代表整个家庭的体面,不允许有所败坏。有人受到伤害,全家人团结一致,非讨回公道不可。重伦理、讲和气,一家人和睦又融洽,愉快地享受天伦之乐。如果成为世家,那就更加神气,把势力延伸到政治领域,夸口“帝力于我何有哉”!一般民众,就算不是世家,完粮纳税之后,仍然关起门来,跷起二郎腿,一副“帝力于我何有哉”的自在得意模样,成为中国人十分向往的景象。一生辛苦努力,到了老年还不能含饴弄孙、关起门来当皇帝,又有什么价值可言?
版权声明
本站素材均来源与互联网和网友投稿,欢迎学习分享
共同采取适当的教养方法:http://www.yipindushu.com/shangyeshiye/10999.html
推荐文章
09-12
1 经典句子,开心一刻不停转!09-12
2 理解经典句子,开启美好人生09-18
3 对抗社会懈怠和“搭便车”09-12
4 经典句子:在文字中找寻自我09-12
5 空城计:对手也能相辅相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