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与文化程度无关?】曾几何时,南方某城市对出租车司机文化程度设置了必要的门槛。
此做法遭到了众多网友的口诛笔伐,声讨设置这个门槛是一种职业歧视,而这种歧视会打掉好多农民兄弟的饭碗。应该说大家的动机是好的,声讨的出发点是善良的,人们附和的声音是某种形式上的从善如流。
善良的出发点,一定就会产生善良的结果吗?yipindushu.com
工薪阶层的任何工作,只要你能够做得来,都不应该设置职业歧视的门槛,但是从事专门载客通行于闹市之中的出租车司机,则另当别论。
当文化程度低到不能学法,不学法何以懂法?不懂法而驾驶车辆,不是依法行驶,而是招之则来,挥之即去。从法律上讲,是不是有点盲人骑瞎马的意味?
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池,只是个人与马的危险。而不学法不懂法的出租车司机驾驶机动车昼夜不停地穿梭在繁华都市的街道上,就不仅仅是个人与车辆的安危了,乘员的安全握在你的手里,路上行人的安全,也握在你的手里。如果上述案例中的司机懂得斑马线是生命线的内涵,懂得敬畏法律敬畏生命,绝对不会见缝插针从而导致一念之间铸成大错的恶果。
车祸与司机的文化程度有没有必然的联系?
媒体报道某市长驾车撞飞了人行道上的学生,自己丢官解职,锒铛入狱;南方某市富二代斑马线土撞死了女大学生…
学法一定需要文化程度,但是具备了一定的文化程度的人,你能保证其一定会去学习法律常识吗?
不学习政治,升职考核不合格,更上层楼会成为一句空话;不学习业务知识,拿不到相应的证件、证书,事业会暂时停顿;不学习职场知识岗位技术,无法在日新月异的职场优胜劣汰中站稳脚跟;不看穿越剧,如何打发那些无聊的时间?只有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学了无人喝彩,不学也不会影响你的升迁仕途,可是有一点人们可能没有意识到,缺乏这门知识随时都有可能将人生那个平安的“1”字放倒,令爱情、事业、家庭、财富、名誉等所有的“0”失去依托……
单纯从道路交通安全的角度来讲,这种潜意识的“文盲”,导致了法盲的形成,路盲的产生。双盲的莽撞导致了无数鲜花盛开的生命,在无意识的一念之间瞬间凋谢,因为这种摧残花朵的寒流没有任何预兆。
生活节奏不断加快这是事实,人们时间紧张也是事实,可是大家有时间看所谓的官场小说,侦探小说,看穿越电视剧,看恐怖大片,却很少有人驻足学习一下直接影响自己人生和他人安全的行车技术、安全常识、法律规定,面对那些不断上演的现实版的人生悲剧,如果你不想扮演其中的任何角色,那么,从现在开始学起吧。
【又见狗惹祸】“生活中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
道路上从来就不缺少过路的行人,何以某些驾驶人的眼睛只看到了狗?
不知何时,大家的博爱之心日益扩大。这本来是一件好事,但是爱失去了焦点,就会酿造灾难。如果在一个驾驶员眼中,狗与人分不出主次,这种博爱就是畸形的爱。
在城市里,我们可以理解某些特殊的人群对宠物的宠爱与依恋,甚至相依为命的情感,然而,对自己的宠物约束不力,让其突然出现在马路中心面对滚滚的车轮,这种不负责任的放纵,导致一些本不应该发生的悲剧发生,难道不是一种彻头彻尾的人祸吗?
一条狗惨死马路上,曾走进了某电视台的围观节目,也曾走进了好多人的微博而引起大家对驾驶人的公愤,对人们任其暴尸街头漠视不管表示了寒心。
然而,唯独缺乏一种未雨绸缪的意识——对那些大摇大摆失去约束的狗们表示关注了吗?毕竟,关注活狗才是一种防范,关注死狗只是一种起哄!对其主人表示谴责了吗?对这种现象表示忧虑了吗?放在自己身上,一旦狗死于非命,想到的不是自责,而是拦住车辆悲痛欲绝、义愤填膺…一在闹市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一般汽车驾驶员只注重路口红绿灯的变换,却往往忽略了对车马行人动态的观察。抢绿灯甚至抢黄灯,成了一种下意识的动作。面对绿灯时,只要不是在停车线前起步,几乎所有的机动车都选择了加速通过快速通过,而正是这种加速与快速,导致许多行驶中的变数,一旦遭遇突发情况,往往处置不及,酿成灾祸。
“一慢二看三通过”,对于有交通信号控制的路口,同样适用。慢下来,看仔细,才有助于你的安全通过,万无一失。
作为参与交通的弱者——行人,无论任何时候行路,一定要对脚下的道路、眼前的斑马线保持一份清醒的认识:它不仅是法律上的生命线,也是现实中的生命线。踏上它的时候,不是进了安全岛,应该随时注意瞻前顾后、环顾左右.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小心翼翼地快速通过才是你安全的保证。
我们的道路是为车辆行人的安全有序畅通而设置的,纵狗与车、人争道,不但人为地破坏了这种秩序,而且徒增城市道路莫测的风险,而好多鲜活的生命,正是消失在这骤然而至的风险中。
【对的地点错的车】绿灯重要,人更重要;时间宝贵,生命更宝贵。
按照法律规定,遇有行人在生命线上通行,作为大货车驾驶人应该是停车让行的。做不到这一点,你减速让行可以吧?这一点你也做不到,你不强行超越行人可以吧?如果这一点你仍然做不到,那你出于最起码的职业操守,能否做到在生命线上不按高音喇叭惊吓过路的老人?该做的一点也没有做,不该做的,却习惯成自然地做了。
斑马线上的悲剧,确实应该引起所有机动车驾驶入的深刻反省!
好多城市闹市区禁止鸣喇叭,是非常有道理的。鸣喇叭者的动机就是让别人让自己,而在闹市区,依次行进,时时依法行驶,处处礼让别人才是安全的法宝。
《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弯道严禁超车,顺行方向前车正在左转弯时严禁超车,行经交叉路口没有超车条件时严禁超车。而作为一个轿车驾驶人,不但置法律于不顾,置生命线于不顾,置正行走在生命线上的老人于不顾,贸然挺进,凭侥幸从其后面超越同向转弯的大货车,对老人实施的其实是一种左右包抄行为,背离的不仅是法律,还有最起码的生活常识与做人的品行。
作为一个行人,永远的弱者,千万不要小看了过马路的学问。过路时应该首先选择过街天桥,哪怕多花几分钟,多走一截路;其次选择视线良好,道路宽阔,转弯信号与直行信号分开的路口;最后选择有红绿灯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实在没有办法时,才去选择无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过这种路口最大的学问就是耐心,前后左右观察,无车辆临近时快速通过!但是无论过哪种路口,尽量不要中途停顿,千万不要后退或者忽然掉头,因为在你的身前身后,随时会有争道抢行的车辆迅速临近,甚至会前后接踵,左右包抄你。
转弯与直行不分的红绿灯信号灯路口比无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更加危险!
这种路口在大城市一般都是些未经改造的老路或者街道,而在一些中小城市则较为普遍。由于道路相对狭窄,一般单向只有一至两条行车道,路口无法区划直衍与左转弯分道而只能设一个直行与左转弯合二为一的绿灯或者红灯信号,从而使得直行与对向行驶左转弯的车辆发生冲突,同方向行驶的机动车与自行车发生冲突,随时都会发生同方向行走的行人被前后左右的机动车包抄夹击的危险!
此时的生命线不再是生命线,而真正成为命悬驾驶人一念的生死线!
作为一个机动车驾驶入,无论出于法理还是情理,都不能无视斑马线的存在,在生命线上任性而为,唯我独尊。礼让行人,关爱生命,是做人最起码的底线。超越了这个底线,其实已经从一名车手转变成为一位潜在的马路杀手!
作为一个弱者,既然前面的鲜血无法唤醒后来者的法律意识与良知,那么,尽量不要选择这种路口过路,如果非过不可,这里有三条建议请切记在心:第一,尽量选择路口右侧的人行横道通过,这样可以看清对面而来的所有左转弯车辆,能够规避掉从后面而来的左转弯车辆前后左右包抄夹击的情形;第二,不但不要指望生命线上会有人停车让行,还要时刻提防对面过来左转弯的车辆与你争道抢行;第三,无论何种情况,都不要随便后退或者突然掉头往回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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