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在前文的叙述中,已经从小说文类的角度谈到了澳大利亚儿童文学史中的大部分作家,但其中一些,要么在澳大利亚儿童文学的发展过程中是某种关键性的“标志”,要么创作类型和风格多样化,难以在一种小说文类的分析中尽论,因此有必要对这些小说家(其中也有不少人创作领域不仅仅是小说)作专节的介绍。
1.艾瑟儿·特纳和玛丽·格兰特·布鲁斯
从19世纪90年代到20世纪40年代,澳大利亚的儿童文学可以说是特纳和布鲁斯的天下。两位女作家的创作深深影响了同时代的其他作家以及不少后来者。她们都以自己的作品将澳大利亚儿童文学领上了“澳大利亚化”的历程,被文学史家认为是两位民族主义者,尽管她们在创作中对民族身份的追求方式不同,作品呈现出来的“民族性”也有所区别。
艾瑟儿·特纳(1872—1958)出生在英国的约克郡,是家中三姐妹中的老二(她的姐姐莉莲也是澳大利亚著名的儿童文学家)。1881年,特纳随寡居的母亲移居澳大利亚。特纳的自传体小说《三个小女仆》(ThreeLittleMaids,1900)就描述了她的母亲如何在贫困中努力持家,并且在其中将母亲的第三次婚姻看作是一种解脱。 进入悉尼的女子中学后,艾瑟儿·特纳与路意莎·马克成为同学,两人保持着终身的友谊。学生时代的特纳就和姐姐莉莲一起创办校园杂志,撰写她们自己的故事,1889年,特纳毕业后,和莉莲一起创办并共同编辑《巴台农》(TheParthenon)杂志,开辟了儿童专栏,该杂志出版了3年,后来因其印刷商惹上官司而停办。但特纳就此开始了长达几十年的文学创作生涯。 1894年,特纳的第一本小说由英国伦敦的洛克·沃德(LockWard)出版社出版,这就是后来被认为是澳大利亚儿童文学真正开端的《七个小澳大利亚人》,该书曾赢得著名作家马克·吐温和乔治·梅雷迪斯的赞赏。732《七个小澳大利亚人》在悉尼发行后,几个星期内就销售一空,据说第一年就为特纳赢得了五千英镑的收入。733尽管该书标明是写给儿童的,但实际上,人人都在阅读,几乎所有早期的批评家都认为这本书为澳大利亚的儿童文学带来了某种新鲜原创的东西,是澳大利亚童书的新起点。时年22岁的特纳因此成为澳大利亚的名人。 《七个小澳大利亚人》以悉尼城郊为背景,小说叙述的沃尔科特一家的家庭喜剧所表现出来的对理想化的家庭生活的拒绝以及所坚持的澳大利亚童年经验具有的与众不同的特点都将这本书与同时代的其他儿童小说区别开来。尽管这本小说明显受到英国作家夏洛特·杨(CharlotteYonge)的《雏菊项链》(TheDaisyChain,1856)和路意莎·梅·阿尔科特(LouisaMayAlcott)的《小妇人》(LittleWomen1868)的影响,但它在很多方面都颠覆了这两部作品所展现的文学惯例。正如前文中已经论述的,《七个小澳大利亚人》在澳大利亚的历史、文化和文学中都占据了一个特殊的位置。 追随着《七个小澳大利亚人》的成功,在接下来的两年里,特纳又出版了4本小说:《米斯如勒的家》(TheFamilyatMisrule,1895),这是《七个小澳大利亚人》的续篇,其叙事依旧保持着家庭的现实主义风格;《一个婴儿的故事》(TheStoryofaBaby,1895),这是一本写给成人看的小说;儿童小说《小恶棍》(TheLittleLarrikin,1896)以及短篇小说集《小女爵》(TheLittleDuchess,1896)。这些作品巩固了特纳的成功,她的名气成为图书畅销的保证。 特纳是一位多产的作家,从1894年至1928年,她一共出版了34本书。小说有27本,其中包括另外两本《七个小澳大利亚人》的续篇——《小母亲梅格》(LittleMotherMeg,1902)和《朱迪与庞池》(JudyandPunch,1928)。后者是特纳的最后一本书,再现了《七个小澳大利亚人》中朱迪之死的场面,这本书对于特纳有着特殊的意义:在她写作和出版本书不久,她的女儿简(也是一位儿童文学作家,其风格模式与特纳和莉莲相似,不过与她们的家庭喜剧不同的是,简擅长写带有强烈地方色彩的探险小说)因病去世(1930年)。 除了小说,特纳还出版了三本诗集、一本图画书、一本旅游书和若干戏剧。另外还在各类期刊和杂志上发表了上百篇短篇小说、诗歌和其他文章。 特纳的儿童文学观与她那个时代公众的普遍观点相似,即儿童文学是一种次一级的写作,有着重要的愉悦作用,但不是艺术。作为澳大利亚文学的革新者,特纳无法从她的出版商或是评论家那里得到坚定有益的建议、指导和鼓励,因为他们对儿童文学地位的不确定性也持有惯常的观点。734不过尽管如此,特纳在自己的作品中不断寻求方式来平衡成为一个“艺术家”和儿童文学创作者的冲突。在这个意义上,特纳的作家生涯更像是不断测试儿童文学(主要是儿童小说)的“极限”的过程。她的写作显示了她对自己著作的畅销和成功的满意以及她希望自己的作品能摆脱儿童小说分类之间的一种持续的张力。 在早期的《小恶棍》中,特纳采用了一种能够探索儿童小说以外的问题但又将作品保持在儿童小说分类中的模式。《小恶棍》有两条同时发生的情节线:小恶棍洛尔·卡罗斯的故事以及洛尔的哥哥和他的未婚妻——艺术家林丽·米德尔顿的属于成年人的忧虑。特纳巧妙地将两条线交织在一起,贯穿整本小说。不过,这两条情节线也可能相对独立地存在:一个给儿童看的故事,一个给成年人看的故事。 这种“双行”的写作特点体现在特纳的大部分小说中,它是特纳与时代达成的某种妥协,其中潜藏着作家“书写儿童”但并非“为儿童书写”的创作动机。735这种动机在特纳的所有小说中几乎都有所体现。 澳大利亚的家庭生活是特纳所有小说的核心,而且这些家庭基本上都是城市的上流中产阶级家庭。这些小说中全都有一个女主人公,年龄则从少女到育有自己孩子的成年女性变化不一。在小说中,特纳从城市中产阶级生活的视角给读者描画了一幅澳大利亚年轻女性的画卷。 1904年,特纳的小说《母亲的小女孩》(Mother’sLittleGirl)仍由洛克·沃德出版社出版。特纳原书的标题是《抛弃》(Renunciation),后来又改为《不可能的礼物》(TheGiftImpossible),但是书稿送到出版社后,洛克·沃德未经特纳的同意,以《母亲的小女孩》出版了该书。特纳在自己的日记中表达了对此的深深失望,因为这个标题完全改变了特纳想要强调的东西。736 《母亲的小女孩》中,埃莉和泰德是一对拥有六个孩子的年轻父母。孩子中最大的鲁思9岁,最小的西维利亚还是个婴儿。西维利亚出生后,埃莉卧病在床,而泰德失去了工作。鲁思在保姆的帮助下承担起大部分家务活;15个月大的布莱恩在斧头上碰伤了自己的头;泰德只找到了一份薪酬很低的守门工作,特纳笔下的家庭并不是安全的避难所,而是不稳定的,总是很容易陷入麻烦。埃莉是小说的女主人公,像特纳小说中的许多女主人公一样,她坚定自信,对许多社会问题都有自己的思考,不是很多儿童小说中那种影子似的只会冲茶做饭的母亲形象。实际上,特纳在她的许多小说中借这样的女性形象表达了她对女性地位和角色的不满。 不过,特纳并非是一位女权主义者,《小女爵》中洛尔哥哥罗杰的未婚妻林丽是一位准艺术家,她雄心勃勃想在艺术领域有一番大成就,但是在一段时间的打拼后,林丽意识到自己走错了路,于是又回到罗杰身边。穷困潦倒的家庭生活小天地,是特纳为林丽选择的最终出路,也许对于特纳时代的读者来说,比起一份职业,他们更愿意接受一位以家庭为生活重心的女性。《山雾》(IntheMistoftheMountains,1906)中的巴比小姐也是如此,三十来岁的巴比小姐本想成为一位作家,但最终成为四十来岁的休斯·肯罗斯“人生之秋的温和、安静的伴侣”,因为休斯认为,“如果她有自己的家的话,就永远也不会再想着碰笔了”。《松镇的弗拉娥》(TheFlowero’thePine,1914)中的女孩伊丽莎白努力想要成为一个职业女性,却在温柔恬美的表姐弗拉娥的影响下,最后选择成为一位母亲。个人的创造性和家庭生活的冲突是特纳小说一个经常出现的主题,作为作家、妻子、母亲,不管特纳对这种冲突有何感受,她笔下的女性,无论过程怎样,最终大都走进了家庭生活的小天地。 然而,在特纳笔下的家庭中,母亲对孩子的影响不如父亲,而兄弟姐妹间的关系比父母更重要。不过,与同时代许多英国儿童小说中正直、勇敢、是家庭的主要支撑者或者被崇拜者的父亲(如阿尔科特的《小妇人》中的父亲)形象不同,特纳笔下的父亲都是一些有缺陷的人物,无法或者不能成为家庭的重心。《七个小澳大利亚人》中的父亲沃尔科特上校心胸狭隘,比起家人来,他更注重自己在同僚面前的形象,比起家庭责任来,他更热衷于骑马。而《奇妙的孩子》(TheWonder-child,1901)中的父亲卡梅伦先生非常懦弱。《尼克拉·斯力夫》(NicolaSilver,1924)中的父亲斯力夫先生则是个非常可怕的人,因为女儿尼克拉顶撞了他,他便迫使尼克拉一天背五百块砌墙用的石头作为惩罚,还把她关在地下室里一个星期。这位父亲冲孩子们咆哮、暴打他们,直到他们对自己产生畏惧之心。《圣·汤姆和龙》(St.TomandtheDragon,1918)中的父亲高德温先生把女儿拴锁在桌子腿边,把她鞭打得鲜血淋淋。《詹尼芙·J.》(JenniferJ.,1922)中的父亲菲斯先生心智极不成熟,还像个小男孩一样,当妻子前往英国去完成学业时,他便依靠亲戚过活,是家中14岁的老大詹尼芙首当其冲承担起家庭的责任……在很多作品中,特纳干脆“删除”了父亲形象,是家庭中的孩子们在为生存努力挣扎。在《白冠树》(AWhite-RoofTree,1905)中,达尼家的5个孩子父母双失,和亲戚的生活并不快乐。后来在最小的孩子尤娜的坚持下,5个孩子在河岸边搭起帐篷,生活在了一起。 尽管特纳并不太愿意被称为儿童文学作家,但她作品的大多数读者还是儿童,而且,儿童形象,也是特纳塑造得最成功的形象,其中的几个,已经成为澳大利亚文学人物长廊中的经典。比如自诞生以来,就一直被谈论的7个“小澳大利亚人”,特别是其中的朱迪·沃尔科特。再有《小恶棍》中的小男孩洛尔·卡罗斯,与充斥维多利亚时代小说中的可爱的天使一般的孩童形象不同,洛尔天性狂野、好斗,对待仆人也很粗鲁,然而这个成天调皮捣蛋、充满活力的孩子给这本小说增添了无穷魅力,甚至可以说主导着该书的叙事。《当特的约翰》(JohnofDaunt,1916)中的约翰也是一个洛尔似的角色,调皮捣蛋,精力充沛,不过比起洛尔来,倒是比较容易驯服。 特纳笔下的儿童形象都具有非常现实的特点,有血有肉,是一个个颇具个性的有着他们各自的优点和弱点的儿童。特纳相信儿童本性的善良,她笔下的几乎每一个儿童都具有这种品质,即使是难以驯服的“小恶棍”洛尔,也从大人那儿赢得了爱护,因为他们认定洛尔的内心是向善的。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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